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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题 关于说方言问题和书信中其它问题

 

以下有五篇短文:

详释一:关于说方言的问题

详释二:关于女人祷告和讲道要蒙头的问题

详释三:保罗不许女人讲道的问题

详释四:对林前5:4-5论到一个乱伦之人所说的话,

  和林前三章两等工程的比喻,应怎样正确解释?

详释五:古代未听见福音人有无得救的可能?

 

 

详释一:关于说方言的问题

 

有些人强调说:圣灵充满,就必须说方言;不说方言就没有被圣灵充满。这种说法是完全违背圣经教训的。事实上有不少专门强调、高举『方言』的人,他们的『方言』也是很有问题的,对此我们必须加以分辨。

  方言固然是圣经中曾经提到过的许多属灵恩赐中的一种,在使徒时代某些教会中曾特别出现过;但并不等于说在任何时代,任何教会,任何信徒中都要说方言。我们看到主降生前的众先祖众先知从没有说方言。主耶稣一生虽然是被圣灵无限量充满的,但按照圣经的记载,祂三十岁以前并未施行过神迹奇事。三十岁出来传道后,由于工作的需要,主遵照天父旨意,施行了许多医病赶鬼的神迹,但祂却从未说过一句方言。施洗约翰虽然也是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但他一生除了论到主耶稣所说的一切话都获得应验之外,『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约10:40-42)。更没有说过甚么方言。在使徒中除保罗书信中特别论到方言外,其他新约书信中都未提到方言。在二千年以来的教会历史中,主所重用的许多大有能力的传道人,无论是十四到十六世纪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家,或是十九世纪上半期,带来『伟大的宗教兴奋』的复临运动传道人和信徒,他们都没有说过方言。因此,对于方言,我们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加以辨别:是出于人为的方言,还是出于灵感的方言?假如是出于灵感的方言,还要分辨是出于圣灵的?还是出于邪灵的?正如经上所说:『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约一4:1-6.帖后2:1-3)。

      圣经中提到的方言有两种:一种是五旬节圣灵沛降时所赐下的方言的恩赐。这种方言实际上是讲的外国、外族的语言,是向外国、外族的人讲的,目的是向他们传扬真道。讲的人自己懂得其中的意思。听的人也明白,不需要翻译(徒2:1-13,14-47)。因此这种方言实际上是一种明显的神迹,除邪灵有能力假冒外,一般人是不易假冒的。

听说我们教会过去有一位传道人,曾有这种方言的恩赐。某次该传道人得到圣灵启示,要他去一岛屿,向当地的土人传道。他向教会领导机构提出后,领导上考虑到一时还找不到会说当地土人语言的翻译,因此没有安排他去。不久该传道人又第二次受圣灵呼召,要他立即去该岛传道。他就凭信心立即乘船前往该岛。当船靠了岸,他的脚踏上该岛的土地,见土人来迎接他时,他便立即获得方言的恩赐,开口说出土人的话来。从此他便将主的真道传遍该岛。

  当然,类似这种方言的神迹,现代毕竟还是个别的。因现今圣经已被翻译成二千几百种文字方言,世界各国各族中也都有会说当地方言的传道人在传道,因此不一定再需要更多的这种神奇性方言的恩赐。

  至于我们目前所听到看到的一些所谓『方言』的恩赐,却是很有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已得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在说外国的话语。实际上他们说的话语连自己也不懂,别人也听不懂,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外国话语。再说,他们在聚会中各说各的所谓外国方言,又是说给谁听呢?聚会中都是本国的人,又为什么要说大家听不懂的外国话呢?其实他们的所谓外国话,不过是一些杂乱的没有意义的语调,是一种迷信无知的追求所造成的结果,和上面所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是完全不相同的。

      圣经中提到的另一种方言,也就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方言恩赐(林前14章)。这种方言和上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是不相同的。五旬节方言是对人说的,而且是人听得懂的,不需要翻译。此处的方言『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上帝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林前14:2)。而且此处的方言是需要有人翻译的。如保罗说:『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上帝说就是了。』(林前14:27-28)。还有,五旬节方言是为了布道,救助人的灵性;此处的方言『是造就自己。』如保罗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14:4,19)。

      假如现在有人自以为得了保罗所说的这种方言恩赐,那么他首先就应当自己省察是否真的是出于圣灵的恩赐,还是出于自己的迷信行为?如果确有灵的启示,还要辨别究竟是出于圣灵的,还是出于邪灵的?如果是出于圣灵的方言恩赐,至少应有以下四方面的特征:(一)这种方言应当是一种圣灵的启示,是圣灵将要说的话放在他的心里和口中,而不是他自己想要学习、模仿,或自己想要说甚么方言。(二)他说的方言应当是『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使他得到了光照、启示,明白了各样的奥秘。(三)应当使他的灵性和品德得到了『造就』。应当使他们结出圣灵的果子。(四)他们所说的方言应当完全符合圣经的教训。若有一点不符合圣经,或与事实相违,就绝不可能是出于圣灵的启示。

  因此,若无上述四方面特征,就绝不是真的方言恩赐。事实上现在有许多方言,不过是出于人为的迷信的『方言』,虽然说『方言』的信徒也是很诚恳的,有的也是很爱主的,但实质上却是出于一种无知迷信的追求所造成的结果。他们将一种狂热、兴奋的感觉,或一时的冲动意念,借着所谓说『方言』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正好像另有一些人借着所谓『唱灵歌』『跳灵舞』的更狂热的形式表现出来一样。

  我过去曾遇到一些说方言的信徒,他们很虚心接受了我所传讲的圣经真道。他们要我去看看他们家庭聚会中说方言的情况,他们说的是不是五旬节的方言。我去察看后对他们说:新约圣经中有二种方言,一种是五旬节的方言,是用其国家和地区的方言,对来自那里的人传福音,是他们都能听懂的(徒2:1-13,14-47)。但你们所说方言,都是一些相似的重复的音调,并不是外国的语言,没有人能听懂,肯定不是五旬节的方言。另一种方言,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方言:『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上帝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14:2,4)。我就问他们说;你们在说方言时,有没有『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若没有,就不是圣灵启示的方言。他们都说没有。

此外,也要谨防有的别有用心之人的假冒,为了谋求私利,笼络人心,扰乱真道。更要防备末后邪灵迷惑人的工作。例如有人自称有说方言的恩赐,能将上帝的指示告诉一切求问的人。不是骗人的,就是有邪灵附身。

 

 

详释二:关于女人祷告和讲道要蒙头的问题

 

有些人根据林前11:2-16的经文,提倡女人祷告时要蒙头。事实上他们也只是象征性地在头顶上放一块布,幷没有按本段经文原来的要求真正蒙住头脸。

其实这段经文所讲的情况,是有它当时的背景和风俗习惯,幷不是每一个时代和国家都适用的。因此我们今天引用本段经文时,只应吸取其中属灵的精意,而不应照搬其中表面的字句。正如使徒保罗所指出:『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原来当时犹太国和周围外邦信徒有一个风俗习惯,妇女都是在家中相夫教子,主持家务,而不在外面工作的,也不可在众人面前抛头露面,女人在会堂祷告和讲道(原文是说预言,不是指一般的讲道)时,都要蒙着头(包括脸部)。否则,就会被人指责为抛头露面,放荡不贞洁。这情况有些像现代保守的阿拉伯国家,一般妇女上街时仍用头巾遮脸,这被认为是虔诚正派妇女的一种美德。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信徒祷告的方式,和现代信徒是不同的。他们不是低着头,闭着眼睛祷告,而是仰着脸,睁着眼睛,『举目望天』祷告的(参约17:1)。因此就产生了妇女在会堂中祷告时必须蒙头的情况,正如妇女在讲道时必须蒙头一样。

但当时哥林多是一个现代化的商业都市,有点像现代法国的巴黎,或美国的纽约,或中国的香港,其中有不少追求时髦,爱作性感打扮的世俗女子,最喜欢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至于那些妓女们更是尽量暴露头脸,坦胸露背,妖艶惑众。可惜哥林多教会中也有一些姐妹受到了当时世俗化女子性感打扮的影响,想要在教会中带头改革妇女祷告和讲道时蒙头的风俗习惯,还美其名说要争取男女平等,不愿在聚会祷告或讲道时蒙头。

因此保罗劝诫她们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原文是说预言,下同),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11:4-6

由此可见,当时普遍的习俗观念,都以女人不蒙头为羞耻。因此生活在当时的姐妹就应当蒙头。但今日在我们的国家中,已没有这种习俗观念,若再提倡女人蒙头,反而会被人看为笑话,而羞辱主的名。因此就不应再蒙头。

保罗接着又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7-10)。

保罗的意思是劝勉这些姐妹,不要和弟兄比较而不服气,认为弟兄为甚么可以不蒙头,而却要姐妹蒙头?想想天使罢,就连地位崇高的撒拉弗在上帝宝座前,也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不断敬拜颂赞上帝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1-3)。天使在上帝面前尚且这样谦卑蒙脸,姐妹们岂不也当效法天使,『为天使的缘故,……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而在上帝和会众面前蒙头祷告么。

保罗随后又说:『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上帝,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上帝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3-16)。

从这段话更明显可见,女人留长头发和蒙头,在当时人们心里已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幷也成了当时上帝众教会的规矩。但现在时代早已改变了,人们的心理和看法也已不同了。若再像古时哥林多教会和其它众教会那样,提倡女人在教会中祷告和讲道时要蒙头,不但不能荣耀主,反而要被人看为古怪,使主名蒙羞。

其实,保罗这段教训所阐明的真理原则和属灵精意,正如他在前一章的末了所指出的:『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详释三:保罗不许女人讲道的问题

 

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提前2:12),这也是遵照当时的风俗习惯,因当时在一般人的观念中,高尚贞洁的妇女不应当在众人面前抛头露脸,也不应在外面工作,而只是在家中相夫教子,处理好家务。正因此,我们看到当时的教会中没有女传道,主所拣选的十二使徒和七十个传道人,也都是弟兄,没有一个姐妹。所以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但有时姐妹受圣灵感动,说预言(也即上述作先知讲道)时怎么办呢?那么就要用布(脸巾)蒙着头。因教外一般人对妇女都持有这样的贞洁的观念,信主的姐妹在教会中也当同样如此。不然,如有不信主的慕道友来到教会中,看到信主的妇女这样随便上台讲道,也不蒙头,就会认为信主的女人不贞洁,而被绊跌。正如保罗曾说:我向甚么人,就作甚么人,『为要多得人。』『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又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违背真理信仰原则的风俗,我们当然不可遵着行;若不违背真理信仰原则的风俗,我们也当遵着行,为了能引人归主。因此保罗也曾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

看来当时有些受到世俗急进思想影响,认为男女应当平等的妇女,对保罗所说的教训有些不服,甚至认为这是重男轻女,因此保说了这样一些理由来说服她们:『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提前2:12-14)。当然,这不是主要的理由,主要的理由己如上述。

 

 

详释四:对林前5:4-5论到一个乱伦之人所说的话,

和林前三章两等工程的比喻,应怎样正确解释?

 

      『一次相信永远得救』论者,有一种可怕的说法,认为一个已经因信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犯罪远离主,甚至直到死时,未再悔改归向主,也仍然是能够得救、得永生的。只是他们将来得不着赏赐,而且死后要受到一段时间的责罚。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从罗马天主教炼狱的谬道演变而来。

  他们提到的一处经文根据是:使徒保罗论到哥林多教会那个犯乱伦罪的信徒说:『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其实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这一段嘱咐的话,意思是要他们把这个公然娶自己继母为妻的信徒,从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的罪行当众受到谴责,免得基督和教会的名声因他的行为在外邦人中蒙羞辱,并使别人的灵性被绊跌(参:林前5:1-13)。而在保罗看来,将他从永生上帝的家,也就是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公然受责罚,也等于是将他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因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14:30.约壹5:19)。但是这样作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挽救他,希望他在遭受责罚,开除出教之后,能真正认清自己罪行的严重,而痛悔改过,以致他的心灵(原文是『普纽玛』,不应译为灵魂,而应译为心灵,或灵性),在主耶稣光照、感动他的日子可以得着拯救。

      后来,这个被开除出教的信徒果然在主的灵光照、感动之下,痛悔改过了;以致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又劝勉教会赦免他的罪,并重新接纳他为主内弟兄。保罗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来。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2:6-11)。  

      此外,一次相信永远得救论者还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章所讲的两等工程的比喻,来支持他们上述的错误看法。他们说信徒得永生完全因信靠恩,和他们信主后行为好坏没有关系,行为不会影响永生,只会影响冠冕和赏赐。认为行为不好的信徒也能得救,只是像从火里抽出的一根柴。其实保罗讲这两等工程的比喻,都是指主的仆人在基督的根基上进行传道工作的工程说的。保罗在林前三章中劝告传道人不可用草木禾秸(如结派纷争,骄傲嫉妒,用人的手法拉拢人……)来建造教会工程,发展教会信徒,而务要用金银宝石(如在主里全然成圣,彼此相爱,合而为一,爱上帝爱人心,同心合意服务行善,传道救灵,宣扬上帝的大爱,基督的教恩,圣经的真道,多多引人归向基督)来造教会工程,增长教会信徒,因将来必有烈火考验来到,要显出各人工作的成果。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他自己虽然可以悔改而得救,但却遭到很大亏损,因此『虽然得救了,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这两等工程比喻绝不是指信徒品格的好坏、善恶,不会影响得救的问题。如果一个信徒起先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后来又犯罪远离主,至死未再悔改归向主的话,他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保罗在各封书信中不断告戒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不可再在罪中生活,以至于灭亡。例如他在加拉太书中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异端、纷争、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接着又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5:16-21,24-25. 6:7-8)。

      保罗在罗马书中又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5-9,13)。又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15-22.参来3:12-14.彼后2:20-22)。

 

 

附释五:古代未听见福音人有无得救的可能?

 

      让我们先看一段经文:『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7-16

  根据这段经文的教训,我们相信在古时没有机会听见福音和律法真理的人,其中有些敬畏上天,心地善良,满有爱心的人,乐善好施,救济贫苦病患急难中的人,证明上帝的灵也感化了他们的心,而且上帝预知,如果他们活在今日,像我们一样听见福音,他们甚至会比我们今日一般基督徒更为爱主爱人,因此上帝在审判的日子也要称他们为上帝的儿女,并赐他们永生的救恩。

怀爱伦在《历代愿望》一书中,也早就解答了这问题:『在审判的日子,那些为基督所称扬的人可能没有多少神学知识,但他们心中怀有基督的生活原则。由于圣灵的感化,他们常给周遭的人造福。即使在异教徒中,也有仁慈为怀的人,在生命之道还没有进入他们耳中之前,就已善待所遇到的传教士,甚至冒生命危险去帮助他们。还有一些外邦人,他们在蒙昧无知之中敬拜上帝。从来没有人把真光传给他们,但他们也不至灭亡。他们虽然不知晓上帝明文的律法,却听见上帝在大自然中向他们说话,而且照着律法的要求行事。他们的行为证明,圣灵已经感动他们的心,他们也就被承认为上帝的儿女。在各国和异教徒之中,许多卑微的人,将来会听见救主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时,他们该是多么惊奇而快乐啊﹗同时,那无穷慈爱的主,见这些跟从他的人,因听到这赞许的话而惊喜地望着他时,他的心将感到多大的快乐啊﹗』(历代愿望第七十章第五、六段)。

我在此愿讲一个见证,是我几十年前听到林尧喜牧师告诉我的。以前在清朝有一位官府家的小姐,嫁给另一官府家的公子作妻子,两家都是有钱有势,门当户对,众人原都以为是美满良缘。但结婚一段时间后,妻子发现丈夫患有精神分裂症,后来病情严重时,更是失去正常理智,使她感到甚是痛苦。虽然这样,她还是耐心忍受,孝顺公婆,服侍丈夫。后来她的公婆都相继病逝,她又没有生育儿女,整日面对失去理智的丈夫,更觉孤独凄凉。虽然家中有着许多财产,又有众多仆人婢女料理家家园,然而这一切并不能带给她任何安慰和欢乐。正在痛苦忧伤之中,她得蒙真神的光照,感到保留这么多的家产有甚么意义呢?将来她死后这一切家产又归谁呢?不如利用这些财产赒济贫穷,广行善事,更有价值。于是她带着婢女,探望贫苦人家,了解社会民情。然后有计划地买了大批粮食,分发给贫苦百姓。每到冬天来到前,又雇佣众多裁缝,制作大批棉衣,送给有需要的人。她也特别定制一些较好看的衣服,送给一些穷秀才,在经济上支助他们。她就这样经年累月、有计划地救济贫苦,广行善事。她的人生也变得更有意义,更觉欢乐了。随着一年一年过去,她的家产已大部分用去,她自已也上了年纪。有一天夜里她作了一梦,梦中她到了一个极其美丽的地方,看到一些建筑工人正在那里建造一座宫殿,大部分都已造好了,显得甚为光耀华美。她走过去细细观看这座宫殿,并询问建筑工人,这座宫殿是为谁造的。想不到他们回答她说:这座宫殿正是为你造的。她就从梦中醒了过来。

      她以后又继续行善数年,她的财产差不多已用尽,她也年迈体衰,病卧在床。有一天夜里,她又作了一梦。梦中又到了先前所看见的极其美丽的地方,并且又看见了先前所看见的那座宫殿,已经造好了,显得更为荣耀华美。当她正观看兴赏时,看守的人告诉她,这宫殿已造好了,正等她以后来居住。她在欢欣之中,就从梦中醒过来了。以后,她也怀着这荣美的梦境和应许安睡长眠了。

  也许有人会产生疑问:这妇人从未信耶稣,也能得救吗?我们认为:她未信耶稣,是因为没有机会听到耶稣。如果她有机会听到,她一定会信耶稣,且比一般信徒更热心。主耶稣是完全预知这一切情况的。所以上帝应许她能得救,和信耶稣得永生的福音真理并没有矛盾。

      从这个妇人梦中所见为她造的宫殿,使我们连想起主耶稣现在也正在天上天父上帝的家中为我们预备地方。主为我们所预备的地方要远比这一位妇人梦中所见的宫殿更为荣美,正如经上所应许的:『上帝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我们看到这一位妇人所得到的真理亮光是极少的,她一生中也从没有机会听到福音,但她却尽她所能的行得这样好。她知道利用短暂今生的财物,救济贫穷遭难的人,并为永生的将来作美好的预备,而我们今日的信徒得到了空前大的真理亮光,岂不应当行得比她更好么?圣经上也教导、劝勉我们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因为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19-21)。另一处又说:『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依靠无定的钱财,只要依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的上帝。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

      经上又说:『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引录自路光《圣经分卷研究释要》新约分册哥林多前书和罗马书附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