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研究和释要
作书者:
『在英文钦定本里本书信的名号是称为保罗达与希伯来人的书信。但在美国改订本内,本书信的著者是无名氏。因为在英文钦定本完成后所发现的那些最古老的抄本中,本书的著者是不详的。东方的教会从最初就曾接受本书为保罗所著的理论。犹西别(Eusebius)认为保罗乃是本书的作者。特土良(Tertullian)称它为巴拿巴的书信。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以为保罗曾用希伯来文写了本书信,后来由路加译成希利尼文(因为本书的希腊文法是是最优美的)。俄利根(Origen)说,『本书信的意思是保罗的,也可以相信保罗或许为本书信的作者……。』路德马丁猜想是亚波罗所写的,但对于这个意见并无古代的考据。兰西(Ramsay)曾提出是腓力所写的。哈拿克与兰德哈利斯(Harnack, Rendel
Harric)提出为百基拉所写。有些人认为是路加、西拉或罗马的革利免的著作。范法莱(Ferran Fenton)认为除保罗以外无人能写本书信,他最初是用希伯来文所写的,后由他一位助手将它译成希利尼文。总之,那历代因袭相传而直到今日仍被人普遍承认的意见,都以保罗为本书信当然的著者。』(圣经手册827-828页)。
怀爱伦也曾指出,本书信为使徒保罗所著。我们也深信如此。细察此书,无论在内容意思或写法语气上,都和保罗其他的书信相同。因本书信是写给巴勒斯坦信主之希伯来人,内容又多引证与讨论旧约中的祭司与圣所崇祀的条例等(旧约原文用希伯来文所写)。因此看来保罗最初很可能是用希伯来文写成本书信,以后由路加或其他同工译成极优美的希腊文。以便本书内也能广传于外邦各处教会。(新约原文用希腊文所写)。
至于使徒保罗在写此书信时所以要故隐己名,也是有其美好用意的。因保罗的名字固然在外邦的众教会中大蒙信徒的敬爱,然而在本国及耶路撒冷却是遭受那些犹太教的领袖教法师,狂热的犹太教徒,以及那些自称为信主的犹太人中的割礼派之刻骨仇恨或深恶痛绝的(徒9:19-25,28-30.
21:27-36. 22:22-23. 23:1-2,12-15. 15:1-2,4-5)。这也正是使徒保罗当初所以蒙主指示与呼召,要他赶紧离开耶路撒冷,并远远往外邦人那里去传扬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主已明明告诉他:『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徒22:17-21)。因此如果保罗在此书信中具名,那么当这封书信在犹太、耶路撒冷被人宣读时,就必然会引起上述这些人的仇视或偏见,而不愿细听与详究书信中所阐明的重要信息。而反之,如果这封书信作为一封无名氏的书信在那里被人宣读,则对上述这些人来说,也许更能消除他们的偏见,而较虚心的聆听与思考其中的论述。
再者,保罗虽然在书信中不提自己的名字,但当时最初接受此书信的教会(大概是耶路撒冷教会)内部同工、牧者或圣徒,还是知道此信是谁所写的。(参来13:19,22-24)。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东方教会(包括耶路撒冷教会在内),从起初即知此信是保罗所写的。
受书者:
本书信开头没有标明受书者为谁,正如约翰一书一样。由于作书者故隐己名,因此受书者也就只好不提了。否则就不符合当时书信开头的格式。虽然如此,根据内容一看就可知道,本书信是写给希伯来信徒的,特别是写给那些住于耶路撒冷和犹太各处的希伯来信徒的。同时也顺带(或说简接)写给那些尚未信主的希伯来人的。盼望藉此再给他们更多的亮光,以引导他们从旧约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进行的预表性的祭祀礼仪中,进而认识到我们新约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圣所中正在为我们实际进行的救赎大功。(来1:1-2. 13:22-24.
8:1-6. 9:11-15)。
作书时地:
圣经手册认为本书可能『是在主后61至63年之间由罗马寄发的。由「从意大利来的人也问你们安」(按:英文译为:「意大利的人也问你们安」13:24)。这句话自然的(虽非必然)意义看来,可助证这书信是由意大利寄发的。当时提摩太是在著者的身边(13:23)。他已经与保罗同去到耶路撒冷了(徒20:4),他从那里又偕伴着保罗到了罗马(西1:1)。他刚获得了释放,保罗正打算要差遣他回去东方(腓2:19,24),同时他盼望自己不久也能去。他与提摩太二人似乎正计划着一同回到耶路撒冷(13:23)。从13:19节可以推想到,那些收信的领袖们乃是保罗所亲信的朋友。本书信可能与那腓立比书大约是在同时写的。
当时也可能就是耶路撒冷教会的守望者雅各为主殉道的时候,其时约在主后62年。请参考雅各书的注解。保罗与雅各都是亲密的朋友。保罗约在三年前到了耶路撒冷。有人以为保罗既听见雅各之死的消息后,他可能就写了这封书信给那一个现无牧者之犹太教会的领袖们,为要鼓励他们好好的坚固他们的羊群,以渡过那迫近目前的患难之秋。』(圣经手册828页)。
本书背景与大意:
当时耶路撒冷以及各处之犹太信徒继续处在逼迫的环境中(来10:32-39. 12:3-13.
13:13-14),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主的兄弟雅各又已被犹太教大祭司、文士、法利赛人和犹太公会所残害而殉道,以致有些信心软弱,基础较差的犹太信徒,也许有信仰动摇,灵性退后,甚至偏离主的救恩而重受犹太教影响的可能。此为背景之一。
另一方面,根据但以理九章七十个七时期结束后,不久圣城必将被一国之民毁灭的预言,以及根据主耶稣在世时论到耶路撒冷和其中圣殿的毁灭所发的预言:『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太24:2,15-20,34),可以确知耶路撒冷及其中圣殿的毁灭,已为期不远了(主后70年被罗马军队所毁)。可是某些犹太信徒,对这一件极其严重而震惊世界的大事,却还缺乏应有的心灵准备。他们一面已归向了主耶稣,但另一面对他们辉煌、荣耀、庄严的圣殿和圣城仍然多少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幻觉(可13:1.太24:1)。他们还未完全明白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完成赎罪的大功时,圣殿中的幔子即已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藉此宣告旧约地上的圣殿和其中的一切祭祀都已作废,从此无需再进行了;并且当犹太人于最后『一七之半』杀害了主耶稣,又于『七十个七』时期之末年杀害了司提反之后,圣城耶路撒冷毁灭的厄运也就最后决定了。此为背景之二。
至于那些至今还顽固不信基督的犹太教的祭司、长老、文士、法利赛人以及一切不信的犹太人,对上述圣城和圣殿毁灭之厄运更是一无所知。他们继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罪中生活,并继续加剧地迫害着主的仆人和门徒。而另一方面却又盲目迷信,自以为义地在圣殿中举行那毫无功用的祭祀礼仪,却丝毫不知毁灭之日正在迅速来临。此为背景之三。
正是在上述种种背景下,保罗特写此希伯来书。书中深刻全面而系统地详论了:新约比旧约更美(来7:18-19.22.
8:6-13)。新约的大祭司,远超于旧约的大祭司(来1-7章)。新约天上的圣所远超于旧约地上的圣所;新约的大祭司上帝的儿子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在天上圣所中,于父上帝面前所为我们实际进行的救赎大功,远胜于旧约的大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举行的预表性祭祀崇祀(来8-10章)。再者,旧约的上述一切不过是新约的预表,『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而新约的上述一切,才是旧约所预表的『美事』,『是天上的本物』和实体!(来8:5-6.9:23-28.10:1)
借着以上的这一切论述,保罗便可以帮助犹太信徒进一步透彻明白并更加坚固信靠主的救恩(来1:1-10:18),同时也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求成圣,忍受苦难,奔走天路(10:19-13章)。此外,也可帮助他们更加看出旧约地上圣殿及其中的一切预表性祭礼崇事早已作废,并也进而看明他们在地上『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13:14)。藉此使他们更能预备好他们自己的心灵,从而可以面对并逃避那即将迅速来临的耶路撒冷城毁灭的厄运。
此外,借着上述的这一切论述,保罗也盼望能给那些至今尚未信主的犹太人更多的光照,希望能引领他们中间的一些人,从旧约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进行的预表性祭祀中,进而认识到我们新约的大祭司主基督在天上圣所中正为我们实际进行着的救赎大功,以致能信而悔改,归向救主。
本书大题:
一.新约比旧约更美!
二.旧约众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进行的一切祭礼崇祀,乃是新约大祭司基督在天上圣所中为我们所实际进行的救赎大功之预表!
三.新约大祭司在天上圣所中所为我们实际进行的救赎大功远胜于旧约众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进行的预表性祭礼崇祀!
四.上帝对犹太教的最后信息!
本书钥节:
来14:14-16. 7:21-28.
8:5-6. 9:11-15,23-28. 10:1,11-18.
本书分段:
(一)新约大祭司远超于旧约大祭司! 来1-7章(1:4.3:3-6.4:8.7:11,23-28)
一.序:接续众先知而来的上帝儿子的崇高地位,及为我们的罪所完成的救赎大功(新约大祭司上帝儿子的晓谕远超于古代众先知) 来1:1-3
1. 接续众先知而来的上帝的儿子的晓谕 1:1
2. 上帝儿子的崇高地位与为我们所完成的赎罪大功 1:2-3
(1) 为承受万有之主
(2) 为创造之主
(3) 为上帝荣耀的光辉
(4) 为上帝本体的真像
(5) 在十字架上舍命为我们完成了赎罪的大功,又复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
二.新约大祭司的地位远超于天使 来1:4-2:18
1. 其地位为神子远超于天使 来1:4-14
2. 警劝: 来2:1-4
(1) 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 2:1
(2) 当极其重视主的救恩 2:2-4
3. 其地位为人子远超于天使 来2:5-18
(1) 管辖将来世界的权柄并没有交给天使而乃交给了人 来2:5-8
(2) 上帝的儿子为我们降卑为人,舍命赎罪,成为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我们的罪献上挽回祭,以致将来能引领我们进入祂更大的荣耀中。 来1:9-18
三.新约大祭司的尊荣远超于摩西 来3:1-4:7
1. 摩西的忠信乃是基督的预表 来3:1-2
2. 基督为创造主的神性尊荣远超于摩西 来3:3-4
3. 基督为儿子(治理上帝的家)的地位远超于摩西 来3:5-6
4. 警劝:来3:7-4:7
(1)不可像摩西时代以色列人硬着心,不信从,被弃
绝,不得进入主的安息(来3:7-11,15-19)
(2) 信徒也要谨防被罪迷惑,心里刚硬,又存着不信的恶心离弃上帝,丧失救恩 (来3:12-14.参本书信末附注一)
(3) 务要信而顺从,进入主的安息(来4:1-7)
注:来4:6中的不信从,原文为不顺从。下同。
四.新约大祭司的工作,远超于约书亚 来4:8-16
1. 约书亚也未能带领以色列人进入主的安息(虽然带领他们进入了迦南) 来4:8
2. 主已应许赐下的安息:『必有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存留……』(原文) 来4:9-10
注:这里安息日的安息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而更指主救恩的安息。没有进入主救恩安息的人,就不可能以主的圣日为乐,以上帝为乐,当然也就不可能享有遵守安息日的安息。而在完全的救恩的安息中,也包括了遵守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关于本节经文的正确而详细的解释,请参看附释一。
3. 警劝: 来4:11-16
(1) 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不信从而跌倒 来4:11
(2) 上帝的道之功效 来4:12-13
(3) 依靠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的恩助,持定所承认的道 来4:14-16
五.新约大祭司的职任远超于亚伦 来5-7 章
1. 大祭司亚伦的蒙召是基督的预表 来5:1-5
2. 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及其原因: 来5:6-10
3. 警劝: 来5:11-6:20
(1) 指出他们灵性如婴孩,只能吃奶,不能吃干粮,不熟练仁义的道理,也不能以信心理解麦基洗德的事! 5:11-14
(2) 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 6:1-3
(3) 已被圣灵重生、尝过天恩滋味的人,仍有可能离弃真道,将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 6:4-8
(4) 勉励他们总要效法那些凭着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 6:9-12
(5) 举述亚伯拉罕因信心而生的�琱[忍耐,以致承受了应许的榜样,而勉励他们更加信靠新约的大祭司基督! 6:13-20
4. 进而介绍麦基洗德的崇高地位和职分(既是王,又是祭司)以及其无生之始,无命之终的情况乃是预表上帝儿子的! 来7:1-10
5. 基督成为大祭司,乃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非照亚伦的等次 来7:11-15
6. 基督成为大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 来7:16-19
7. 基督成为大祭司,是起誓立的,『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来7:20-22
8. 新约的大祭司基督,远胜于旧约的众祭司 来7:23-28
(1) 祂永远长存,永远为祭司 7:23-24
(2) 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因为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7:25
(3) 祂是圣洁无瑕的上帝儿子,只一次将自献上,就完成了赎罪的大功 7:26-28
(二)新约天上圣所中的救赎崇祀远超于旧约地上圣所中的预表崇祀! 来8-10章(8:5.9:9-10,23-26.10:1,11,12)
一.新约大祭司的职任,远超于旧约的大祭司 来8:1-6
1. 新约的大祭司是在天上的真圣所中作执事 8:1-2
2. 旧约的大祭司在地上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物的形状和影像 8:3-5
3. 新约大祭司的责任是更美的 8:6
二.新约的成功,远超于旧约的成功 来8:7-13
1. 旧约(前约)的缺欠 8:7-9
2. 新约(后约)的优点 8:10-13
详参附释二:圣经中的二种约──新约和旧约
三.新约天上的圣所及其中的救赎崇祀远超于旧约地上的圣所及其中的预表性崇祀! 来9章
1. 旧约地上的圣幕及其中预表性的崇祀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时为止 来9:1-10
2. 新约天上的圣所及其中救赎崇祀的属灵功效,是永存的! 来9:11-12
(1) 基督已经以新约大祭司的身份,在天上圣所中用自己的宝血为我们赎罪 9:11-15
(2) 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才有效力 9:16-17
(3) 照样『约』(原文和遗命同字)也必须用血设立才有功效 9:18-28
注:前约(旧约)是用牛羊的血设立的(9:18-22)
后约(新约)是用更美祭物(即基督自己)的设立的(9:23-28)
关于九章前段经文的详细解释,参看附释三:关于但希伯来书九章首段经文的解释
四.新约的祭物(上帝的羔羊基督)远超于旧约的祭物(牛羊等) 来10:1-18
1. 旧约地上的祭物(牛羊的血)并不能真正除罪 来10:1-4
2. 基督降世为人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我们即能赖以成圣 来10:5-10
3. 地上祭司每天所献的祭物永不能除罪 来10:11
4. 但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成了『永远的赎罪祭』 来来12-18
五.劝导、警戒与勉励的话 来10:19-39
1. 劝导:来10:19-25
(1) 以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 10:19-22
(2) 坚守我们的指望,不致摇动 10:23
(3)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10:24
(4) 不可停止聚会,倒要彼此劝勉 10:25
2. 警戒:来10:26-31 (得知真道后若故意犯罪,践踏主血,亵慢圣灵,将会变得不可能悔改蒙赦了)
3. 勉励:
(1) 在为主所受苦难中不可丢弃勇敢的心 10:32-35
(2) 必须忍耐直到行完上帝的旨意 10:36-37
(3) 『义人必因信得生』『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10:38-39
(三)对新约信徒的劝勉和警戒:来11-13章
一.信心的诗篇:信心的定义、重要与榜样(历代信心的伟
人和事迹) 来11章
二.怎样奔走天路 来12章
1. 卸担脱罪,存心忍耐奔走天路! 12:1
2. 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 12:2-4
3. 勇于忍受管教,挺起下垂的手和发酸的腿 12:5-13
4. 追求和睦与圣洁,谨防失去上帝的恩 12:14-17
5. 新约信徒所蒙受的属天救恩和不能震动的国度,以及当注意的事! 12:18-29
三.各样合宜的教训 来13章
1. 当追求爱心: 来13:1-3
(1) 常存弟兄相爱的心
(2) 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
(3) 要记念被捆绑的人
(4) 纪念遭苦受害的人
2. 当持守圣洁 来13:4
3. 不可贪爱钱财,当靠主知足 来13:5-6
4. 当想念、效法主仆人的信心 来13:7
5. 要谨防异端谬道,要心里靠主恩得坚固 来13:8-9
6. 当与主一同忍受苦难,寻求将来的天城 来13:10-14
7. 当靠主常常献上颂赞为祭,并勿忘行善和捐输,这是蒙上帝悦纳的祭。 来13:15-16
8. 当顺服主仆人在主内的引导 来13:17
9. 彼此代祷与劝勉 来13:18-23
10. 书末问安与祝福 来13:24-25
附释一:关于安息日的安息
希伯来书4:9说:『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存留。』(来4:9)。基督教中有不少人误解了这一句话。
注意,这句话的译意,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没有『另』字,也没有『一』字,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为一个字:『撒巴铁司锚斯』,本意为『安息日的遵守』(原文为单数),
『遵守安息日』的一个动名词。也可引伸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此外,『存留』一字原文为『阿抛拉伊拍他伊』,含有『遗留』之意。故以上经文按原文应译为:『这样看来,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遗留下来。』(来4:9. 原文)。但考虑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较『安息日的遵守』译意更好。
这里所说『安息日的安息』根据上下文显然可见,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而也是指主的救恩所带来的安息。以上这两种安息也是紧密相连的。首先,在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中,实际上也包含了主救恩的安息。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进入主救恩的安息,他是根本不可能以安息日为乐,并得到遵守安息日的安息的。(赛58:13,14)。再反过来说,在完全的主救恩的安息中,实际上也应包含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因在主救恩的安息中,原包含着两方面的安息:一是来到主前脱去劳苦重担,获得赦罪平安的安息;二是靠主恩助,负主的轭,学主的样式所得享的安息,也就是因遵守爱上帝、爱人的两大总纲和十条诫命,而品格成圣所得享的安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遵守第四诫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太11:28-30.来12:11)。灵感的诗人也说:『爱你(上帝)律法的人大有平安。』『我喜悦你的法度,……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诗119:165,14-16)。
摩西虽然曾引领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但由于他们的背逆不信,就倒毙在旷野,并未能进入主的安息(来3:7-19)。约书亚虽然曾引领那些属肉体的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但也同样由于他们的不信从,未能进入主的安息。(来4:8)。 因此后来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祂的话,就不可硬着心,像在旷野惹祂发怒,试探祂的时候一样。在那里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四十年之久,……我就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那时听祂话惹祂发怒的是谁呢?……又向谁起誓,不容他们进入祂的安息呢?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原文为不顺从)的人么?这样看来,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祂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有人似乎赶不上了。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既有必进安息的人,那先前听见福音的,因为不信从(原文为不顺从),不得进去。所以过了多年,就在大卫的书上又限定一日(原文为『祂又限定一日,就是大卫书上所说的「今日」。』)如上所引的说,「你们今日若听祂的话,就不可硬着心。」若是约书亚已叫他们享了安息,后来上帝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这样看来,必有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遗留下来(本句按原文改译)。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的工一样。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原文为不顺从)的样子跌倒了。)(来3:7-4:11)
因此,我们务要信靠主耶稣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诫命,追求完全离罪成圣。我们务要不断求用主的宝血,洗去我们一切违背上帝诫命的罪,并不断求主的灵来洁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在心思、意念、言语、行为上,守全上帝的诫命而全然成圣,爱神爱人(包括对其中安息日诫命的遵守),如此,我们就能进入完全的『安息日的安息』了。(详参歌罗西书末附题一安息日的神圣)
附释二:圣经中的二种约──旧约和新约
圣经中不但有两种律法:就是上帝的十诫道德律法和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而且圣经中也有两种约:就是旧约和新约。但是基督教中有不少人却严重误解了这两种约。他们说甚么旧约时代是律法时代,是靠守律法得救,而没有救恩的;新约时代是恩典时代,是靠恩得救而不要守律法的。其实,这种说法亳无圣经根据,是完全错误的。
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
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根据圣经中一贯的教训明显可见,无论所谓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如亚伯、以诺、挪亚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经上说:『亚伯因着信献祭与上帝,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上帝指他礼物所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死,……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上帝喜悦他的明证。……挪亚因着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来11:4,5,7)。亚伯拉罕更是成为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称义之人的父。(罗4:1-12)。我们外邦信徒所以能因信称义,也是根据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及所传给他的福音,正如保罗所说:『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8-9)。主耶稣也曾说过:『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亚伯拉罕不仅是我们因信称义的榜样,而且也是我们靠恩典、守律法的典范。正如上帝称赞他说:『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又如大卫王也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遵守律法的。他向上帝痛悔、祈求说:『求你……涂抹我一切的罪,……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诗51:9-17)。经上也明确指出:『「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3-8)。
何谓旧约和新约?
有些人所以会对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产生以上错误看法,主要还是由于他们对『旧约』和『新约』的实质未能了解。其实在先知耶利米书中上帝早就向我们指明了『旧约』和『新约』的实质:『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4)
由以上所说可见,所谓『旧约』实际上只是指摩西时代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约(出24:3-8),可称为属肉体的约,以肉体的割礼为标记。旧约的实质是靠肉体守律法,仅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却还自以为义。其中并没有基督宝血的赦罪和圣灵更新人心的恩典。他们虽然实行献祭的礼仪,但也只是把它们当作律法的条例来遵守,却没有信靠其中所预表的基督的救恩。他们虽然受割礼,但却没有重生。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惧怕,或是为了得福气,这正是西乃山的约『生子为奴』的精神。(加4:22-25)。再说他们凭自己属肉体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正如经上所指出的:『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8:7-8.参罗7:7,14,18,24-25.8:7,8,9,4)。『所以主指着祂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琱艀u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来8:8-9)。这不是说上帝不给他们赦罪称义和靠主重生成圣的救恩,而是因他们自以为不需要上帝的救恩。因他们只遵守律法的条文和字句,而不遵守律法的属灵精意,却还自以为义;他们认为靠自己的力量,足能遵守律法,而不需要上帝的赦罪和恩助。当摩西将约书和各样律法念给他们听时,他们自信自恃地回答说:『耶和华所咐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3,4,7.出19:8.出20:18-19)。上帝只好暂时容让他们,希望他们以后能真正信而悔改,蒙恩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女。如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大卫一样。
所谓『新约』,实际上也就是指上帝最初和亚当、夏娃所立的恩典的约,或说救恩的约。以后又和亚伯拉罕等重立此约。(创3:15.22:18.12:3.加3:6-9,13-14,16-17)。后来经过基督宝血的坚定而正式成为新约。(来9:11-15.路22:19,20)。所以新约实际上也就是主降世前时代得救的众先祖、属灵的以色列人以及主降世后时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所立的救恩的约(来11:4,5,7.罗4:1-12.加3:6-9.诗51:9,17),以属灵的割礼(象征重生,基督徒不需受割礼,只需重生)为标记(西2:11)。新约的实质是靠救恩守律法,也即信靠基督的宝血,赦免他们违背律法的罪,并信靠基督的灵,恩助他们遵守律法而成圣。(基督徒直接信靠、仰望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宝血之功,主降世前时代的上帝子民通过赎罪祭的预表,因信仰望、靠赖基督宝血之功。参:来11:4. 约1:29. 约8:56)。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爱,因着圣灵的更新,他们都从心里喜欢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们心里。正如主论到祂和我们所立的新约,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琱艀u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亲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8-12. 耶31:31-34.结36:26-27)。在先知以西结书中上帝也同样论到新约的恩典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
由以上所述可见,旧约时代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并不都是旧约的关系。如上述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和大卫等等,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靠恩典守律法的,因此他们和上帝的关系,实质上已属于新约的关系(参:来11章)。而另一方面,新约时代的人与上帝的关系,也并不都是新约的关系。如加拉太教会中受割礼派异端影响的信徒,以及教会中一切未重生的信徒,他们的信仰、灵性情况和古时属肉体的以色列人相似,因此他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仍然处于旧约的关系。
怀爱伦对新约和旧约的精辟解释
怀爱伦对新约和旧约早已作了精辟的解释:『圣经中曾提出两种律法,一种是永久不变的,一种是临地暂定的,照样,约也有两种。恩典的约乃是起初在人类堕落之后,上帝应许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时,在伊甸园与人订立的。这约向人提供赦罪之福,和上帝恩典的帮助,使他们以后能借着相信基督而顺从上帝。在他们忠实履行上帝律法的条件之下,这约也应许他们永生。古代一切先祖都是这样得到了救赎的盼望。
上帝在以下的应许中,与亚伯拉罕重立这约:「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这应许是指着基督说的。亚伯拉罕明白这一点(见加3:8,16)。他也相信基督赦免了他的罪,而且那使他得称为义的,就是这个信心。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这个约,也维护了他律法的威信。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上帝为他忠心仆人所作的见证是:「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耶和华向他说:「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创17:7)
这约虽然向亚当订立,而又向亚伯拉罕重申,但是非到基督受死就不能生效。自从上帝第一次发出救赎的消息以来,这约就因了上帝的应许而成立;人也曾因着信而接受了它;但是它必须经过基督坚定之后,才能称为新约。上帝的律法是这约的基础,因为这约无非是使世人重新与上帝旨意和谐的一种办法,使他们能以遵守上帝的律法。
另外一个约──经上称为「旧」约──是上帝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当时并用牺牲的血来坚定的。但亚伯拉罕的约是用基督的血来坚定的,所以称为「第二个」约,或「新」约,因为坚定这约所流的血,是在为坚定第一个约所流的血以后。这新约在亚伯拉罕的日子就已经成立,因那时是以上帝的应许和他所起的誓为证的,──「借着两件不更改的事,上帝决不能说谎。」(来6:18)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亚伯拉罕的约包括了救赎的应许,那么为什么又在西乃山另立别的约呢? ──以色列民在埃及为奴,大都丧失了对上帝的认识,也不明白他和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原则。上帝拯救他们从埃及出来,是要向他们显明他的能力和慈怜,使他们可以敬爱他,信靠他。他引领他们到了红海,──那时他们被埃及人追赶,似乎无法逃脱──使他们可以认明自己全然无路可走,而必须依靠上帝的帮助;然后他才为他们施行拯救。这样,他们就充满了敬爱和感谢上帝的心,并相信惟有他的能力能帮助他们。他既已经拯救他们脱离世俗的奴役,所以现在就把他们收为自己的仆人。
但是,还有更大的真理要铭刻在他们心上。他们居住在拜偶像和败坏的风俗之中,对上帝的圣洁未曾认识清楚;他们内心的罪恶又极重,无力顺从上帝的律法;他们自己怎样需要一位救主,这一切都必须学习。
上帝领他们到西乃山;显示了自己的荣耀;又将律法赐给他们,在顺从的条件下,应许他们极大的福分:「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5-6)。百姓不明白自己内心的罪恶,也不知道自己没有基督就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竟贸然与上帝立约。他们既觉得自己能建立自己的义,所以就公然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7)。他们曾看见上帝在可畏的威严之中颁布律法,也曾在山前恐惧战兢;但仅仅过了几周,就破坏了自己与上帝所立的约,在雕刻的偶像之前跪拜。他们不能希望借着自己所破坏了的约得到上帝的恩眷;如今,他们既看出自己的罪孽深重和需要赦免,就使自己觉得需要亚伯拉罕立约所显示和献祭制度所预表的救主。如今借着信和爱,他们就与那拯救他们脱离罪恶捆绑的上帝坚定了盟约。这时,他们才可以赏识到新约的福。
「旧约」的条件乃是顺命者生:「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结20:11.利18:5)。「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27:26)。「新约」则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这应许包括赦罪,上帝恩典的更新人心,并使之与上帝律法的原则相符。「耶和华说,那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纪念他们的罪恶。」(耶31:33-34)。
圣灵要把那刻在石版上的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我们不是要建立自己的义,乃是要接受基督的义。他的血要为我们赎罪。他的顺从要当作我们的顺从被悦纳。于是那被圣灵更新的心必要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借着基督的恩典,我们便能顺从那写在我们心版上的上帝的律法了。我们有了基督的灵,就必照主所行的去行。基督曾借着先知论到自己说:「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他在世间时也曾说过:「那差我来的,……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8:29)
使徒保罗清楚地说明,在新约之下信心与律法之间的关系。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不能使人称义,因为人在罪恶的本性中,不能遵守律法,──「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5:1;3:31;8:3-4)
虽然为应付不同时代人的需要,上帝工作的发展程度不同,他权能显示的方式也不同,然而上帝的工作在各时代都是一样的。从第一次发出福音的应许起,经过先祖和犹太人的时期直到今日,上帝的旨意在救赎的计划中曾逐步地展开。犹太人律法中的仪文和仪礼所预表的救主,就是福音所显明的救主。那曾隐蔽他圣体的云彩已经散开;云雾和阴影都已不见;世界的救赎主耶稣已显现在人前了。那在西乃山颁布律法,并将仪文律法的条例交给摩西的,就是在山边发挥宝训的基督。他所提出作律法和先知基础之“爱上帝”的大原则,无非是重申他当时借着摩西传给希伯来人的道理。「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要爱人如己。」(申6:4-5;利19:18)。在新约旧约的两个时期中,教师原是一位。上帝所要的还是一样。他政权的原则也是一样。因为一切都是这一位主而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先祖与先知32章354-358页)
对几个习惯说法和误解需要澄清
由以上所说可见,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只是人们习惯的说法,而并不是圣经中的说法,也并不是正确的说法,因很容易造成人们的误解,以为旧约时代中只有旧约,人们和上帝的关系都是属于旧约的关系,到了新约时代中才有新约。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已如上述。因此我们还不如多用主前时代和主后时代更好。
与此相似的习惯说法,把圣经称为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有时也会造成某些人的误解,因为旧约是要废除的,就把旧约圣经也看为是过时的,或是重视新约圣经过于旧约圣经。但主耶稣却是极其重视所谓旧约圣经的。主耶稣说:『你们(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这里所说的圣经是专指旧约圣经说的,因当时还没有新约圣经。使徒保罗也教导我们说:『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6-17,15)。这里所说的圣经当然是指全部旧约圣经和当时正在逐渐完成的新约圣经说的,因保罗说此话时,新约圣经尚未全部完成。
因此,如果我们由于习惯的说法,仍只好提述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或有时也仍采用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说法,那么我们必须防止自己和别人产生上述不正确的误解。
还有一个说法也要正确理解。经上说:『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因为有预表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来9:1-5)。这里的前约是指旧约说的,因前面提到:『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来8:13)。为甚么称旧约为前约呢?因为旧约也即属肉体的约,是早在西乃山用牛羊的血定立的(出24:5-8),而新约也即恩典的约,是要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宝血才能正式立定的。
由于经上说『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因此人们有时也称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在地上所造的圣所,为旧约的圣所;而称基督升天后以新约大祭司的身份在天上所建立的圣所,为新约的圣所(来8:1-5.9:11-12)。但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所谓旧约圣所并不是单为立旧约的属肉体的以列人所利用的,而也是为立救恩之约的得救的众先祖、属灵以色列人和敬爱上帝的外邦人所善用的。他们因着信,凭着上帝的应许,也从一切祭礼崇祀中预先支取了基督丰盛的救恩(来11:4.赛56:6-8)。因旧约时代祭司在地上圣所中所进行的一切祭礼崇事,本是新约时代大祭司在天上真圣所中所进行的一切救赎工作的预表。(来8:1-5.9:11-14,24-26)。
对上述经文,还有一个与此相关的误解,需要纠正。由于经文中说『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有些人就误以为旧约就是指古时以色列人在地上圣所中的献祭制度。这种说法表面上看来好像没有甚么错误,但却是和同一卷书中前面经文对旧约的解释相矛盾的,前面经文论到旧约说:『那前约(旧约)若没有瑕疵,就无从寻求后约(新约)了。所以主指着他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琱艀u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来8:7-9)。可见,所谓旧约就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西乃山与上帝所立的约。称地上献祭制度为旧约,还有一个错误,献祭制度早在亚当夏娃犯罪堕落后就已制定了,亚伯,亚伯拉罕,和大卫都是因着信靠主的舍命赎罪的救恩而献祭的,他们和上帝的关系都不是属于旧约的关系,而是属于新约的关系(罗4:1-8.来11:4-12)。例如经上论到亚伯的献祭明确指出:『亚伯因着信,献祭与上帝,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上帝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来11:4)
现在也有人似是而非地宣传说,上帝与人所立的约,只有一个约,就是『永约』,并想以此否定新约和旧约之存在。某书作者认为:『「新约」与「旧约」是永约新与旧的两种赎罪祭祀,非指两约。』(安息日与救赎第二章第一段)。他所以会犯这样错误,原因之一也是由于误以为旧约就是指古时地上以牛羊献祭赎罪的预表礼仪。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不明白圣经中有关新旧二约的实质内容。
至于圣经中提到的『永约』究竟是指甚么说的呢?圣经中提到的『永约』主要就是指上帝与始祖亚当(创3:15),与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创17:1-8.罗4:13.加3:26-29),与大卫所立的救恩的约(赛55:3-7.赛9:6-7.路1:31-33.太1:21),也就是后来经基督宝血所坚定的新约。正如经上所指出的:『但愿赐平安的上帝,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借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来13:20-21)。这里所说的『永约之血』也就是指基督的立新约之血。经上也说:『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罗4:13)。『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6-29)。
圣经中所说的『永约』有时却是指上帝在洪水后与挪亚后裔并各样活物所立之约,保证不再用洪水毁灭全地:『「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上帝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现在云彩中,我便记念我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再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现在云彩中,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创9:11-16)。可见这里所说的『永约』不同于上面所说的救恩的永约。
最后还要解释圣经中的一个名词:有时上帝要我们遵守的『约』,是指上帝的十诫律法说的。如摩西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祂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命,并将这诫写在二块石版上。』(申4:12,13)。这是因为上帝与人所立的约,无论旧约或新约,都是要求人遵守上帝的十诫律法的(来8:8-12);人若违犯了上帝的十诫律法,也等于违犯了上帝的约。由于这里的『约』是指十条诫命说的,因此写有十条诫命的两块石版,既被称为『法版』(出31:18,34,28,29),也被称为『约版』(申9:11,15)。这两块石版存放在施恩座下面的柜子中。这柜既被称为『法柜』(出25:21,22),也被称为『约柜』(申10:8,1-8)。不但地上圣所中有『约柜』,而且天上的真圣所(又称圣殿)中也有『约柜』(启11:19),又称为『法柜』(启15:5)。这说明上帝的十诫律法实是上帝宝座的根基和统治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是基督徒永远要遵守的(太5:17-18,21-22,27-30)。(引录自路光网站www.godsword777.net圣经和神学专题研究) * 路光 *
附释三:关于但希伯来书九章首段经文的解释
有人询问希伯来书九章首段经文,究应怎样解释?现在,我们就依次研读一下有关经文,并将解释(字句下面划底线)附在有关经文下面:
『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原文是Holy of Holies),有金香炉(炉或作坛,怀爱伦解释说,此金香坛原属于至圣所之圣物,但因地上祭司平时不能进入至圣所焚香祈求,因此就放在至圣所的幔子外),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这些物件既如此预备齐了,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行拜神的礼。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指地上圣所每日祭祀制度仍在进行的时候),进入至圣所(原文是圣所,应指天上的圣所,和来9:12. 9:24. 8:2中的圣所原文是同一个字the Holies)的路还未显明。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表样原文的意思是比喻,也含有象征之意,意即头一层帐幕中的祭祀制度,是现今大祭司基督复活升天后在天上真圣所中上帝宝座前为我们赎罪代求工作的象征,参下面来9:11),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如每日早晚所献的燔祭,和每日不断为百姓个人所献的赎罪祭),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这节中的「饮食」原文和重订英文作foods and drinks,不是指人的食物,而是指献给上帝的素祭和奠祭(酒),也就是民28:1-8和结45:17提到的必须和「燔祭(burnt offering焚献一岁无残疾公羊羔,象征基督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一同奉上的「素祭(food offering用细面和油作成,象征基督被圣灵充满的圣洁无罪的品格)」和「奠祭(drink offering用酒作奠祭,焚献后发出香气,象征基督完美功义的香气)」),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基督被钉复活升天)为止(从今以后不需要再奉行圣所中每日的祭祀了)。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不是单指赎罪日所用的山羊和公牛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 (原文也是圣所the Holies),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吗?……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原文也是the Holies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原文也是圣所the Holies),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1-14,23-26)
接着又说:『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按希伯来原文不应译为至圣所,而应译为圣所,和上面来9:24人手所造的圣所是用的同一个字the Holies,当然此处的圣所包括内层至圣所上帝的宝座在内),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10:11-12,18-20)
在希伯来书前面也同样明确提到:『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圣所(原文和上述的圣所,也是用的同一个字the Holies),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上帝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来8:1-5)
由以上希伯来书中的这些经文可见,全书中屡次提到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复活升天后已进入天上的圣所(又称为真圣所)中,用自己的宝血一次而永远地为我们人类完成了赎罪的大工,不像地上的大祭司和祭司们每日和每年在地上圣所中,不断用牛羊的血为百姓赎罪,因这些祭牲本身并没有赎罪的功效。由此也可见:旧约地上的圣所本是新约天上真圣所的象征和预表;旧约地上圣所中的一切祭礼崇祀,包括每日的和每年一次的,也都是天上新约大祭司为我们救赎工作的象征和预表。至于地上圣所中每日每一祭礼崇祀的具体象征意义,保罗并没有一一加以解释,正如他自己所申明的:『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至于每年一次洁净圣所的礼节,他更没有加以具体解释,也是当时信徒不可能明白的。因为『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的预言,『是关乎末后的定期』(但8:14,17),早已被『封住,因为关乎后来许多的日子。』(但8:26)。必须到末后才启封,因这原是属于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启14:6-7)。
从希伯来书中还可以看到:地上圣所中因由人作祭司,因此在上帝宝座前有幔子隔开;在天上真圣所中是由上帝的儿子基督作大祭司,因此整个圣所在上帝和基督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再者,作为三位一体圣子上帝的身份,基督虽然升天后就坐在上帝宝座的右边;但同时祂又是我们的大祭司,必须天天在圣所中,在上帝面前为我们赎罪和代求。
正如经上所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又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2:1-2. 1:9)。经上也说:『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4-25)
『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圣所就必洁净(原文是圣所将要被洁净)』(但8:14)时,基督就来到所称为至圣所的上帝宝座前,和天父一同开始进行查案审判的工作(约5:22,27,30),为要决定每一得救的人选和他们各人奖赏的大小,并永远销毁各人罪恶的记录册,这也就是洁净圣所的实质含义。查案审判,也就是洁净圣所的工作一完成,基督就要降七灾刑罚小角,并在复临时毁灭小角,毁灭罪人,囚禁撒但恶天使,并拯救祂的子民进入荣耀的天国。正如但以理所说:『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从他面前有火,像河发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一同进行审判的工作,审判工作结束时),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7:9-10,13-14)。
预言中随后又提到,这次查案审判发生在小角迫害圣民1260年之后,也即公元1798年之后,和基督复临之前,实也即开始于1844年,说:『他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二载、半载。然而,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国度、权柄,和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他的国是永远的;一切掌权的都必事奉他,顺从他。』(但7:25-27)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