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常』的一文中的造謠毀謗和曲解
王在文中對我的二大造謠污蔑
近一時期來王敬之弟兄在微站上,接連不斷寫了約十篇文章,弄虛作假,說謊造謠,污篾毀謗我。先前是提出第七號甚麼時候吹響的問題,現在又提出常獻的祭的問題。因我最初在文中指出了他對七印七號一系列錯誤講解,甚至是嚴重的謬道,完全背離了本會傳統的正確解釋,也完全違背了聖經和預言之靈的教訓,因此他對我懷恨在心,不斷造謠毀謗我。若不是由於關心我的同道,轉發給我看,我還一直蒙在鼓裏,毫不知情。今天又有同道關心我,將
他在此文中:『「常」:路光牧師如何看待懷著』,又公開說謊話毀謗我。首先從他這個奇怪的題目,就可看出他的用心,小題大作,無限上綱,污蔑我否定預言之靈教訓。其實我對預言之靈教訓的重視,很少有人相比。口說無憑,在路光網站上(六)在聖經的真道上進一步同歸於一中第四十九題:應正確認識預言之靈著作。(七)聖經專題研讀九十五題中第七十九題也為同樣的題目,其中有這樣一段教訓:『近二、三十年來國外本會部分持有新神學觀點的人,常別有用心、或明或暗地毫無事實根據地在貶低、否定預言之靈著作,胡說甚麼預言之靈著作也有錯誤,正如聖經也有錯誤一樣,目的是要散佈他們的違背聖經和預言之靈教訓的錯謬教訓。有時他們也會在出版物中,表面上好像是在為她的著作辯護,實質上是在毀謗。因此上帝忠心的僕人和餘民,務要提高警惕,堅決抵制和反擊這一類錯謬的宣講。我一生研究聖經,研讀懷愛倫著作,和其他許多研經著作,儘管時常會發現其它著作中的錯誤,但我至今還未發現過懷愛倫一切著作中有任何一點信仰要道和教義神學上的差錯。相反,卻看出那些批評懷訓之人的嚴重錯誤。』
他在另一文:『但以理書中的「常」:路光牧師和林大衛牧師的不同抉擇』中,要說的另一大謊話是,說我多年來不聽從林牧師對「常」的解釋。其實,我從來不知道林牧師對常獻的祭是怎樣解釋的。敬之過去信中雖然籠統地提了一下林牧師也支持老的看法,但究竟怎樣解釋的,我並不知道。直到十天前有人將林牧師有關的錄音講道轉發給我,我才知道林牧師的解釋觀點。從這個編造的題目『但以理書中的「常」:路光牧師和林大衛牧師的不同抉擇』中,可以看到他故意將我和林牧師對立起來,甚至文中說:『林大衛牧師與路光牧師這對昔時的師生(註:林牧師是本會中華總會總幹事,從未作過學校老師,我也從未作過他的學生),在常的問題上的不同抉擇,看明他們各自的理解和立埸,……各自所代表的神學派別和立場間的區別。』真是小題大作,無限上綱,製造分裂。
他在另一文:路光牧師評《聖經研究入門》,在『謙答』中還造謠說:『早在1997年10月,當我把譯好的《聖經研究入門》與拙作《上帝與中國古人》(中英文稿),呈給林牧師校審時。林牧師一方面評價了路光牧師的神學立場與取向,(我已在信中向老人家誠實報告。這裏不提了)。……』這完全是在別有用心的造謠說謊,我根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我1986年三月就己離開中國,先在美國神學院進修一年,以後來香港本會東亞委員會從事福音廣播工作。我的工作很忙,林牧師的工作也很忙。我和林牧師幷沒有來往通信,也沒有任何信仰上的交流。再說1997年10月時,我也不認識王敬之,也完全不知道他編譯《聖經研究入門》的事,我也從未看過這本書。林牧師也知道他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怎麽可能在看到他的這本書稿時,就會突然連想到我,在他面前評價我的神學立場與取向呢?這完全是別有用心的造謠污蔑。他還造謠,胡說我不聽林牧師的話,不把林牧師放在眼裏,自己另搞一套。這是百分之百的謊言,我在1948秋進入上海本會三育中學讀書時,就已開始認識林堯喜(後稱林大衛)牧師了,他一直是我所信任和尊敬的牧師。我和林牧師幷他全家的人關係也都很親密。林牧師也曾請我父親幫助翻譯懷愛倫預言之靈著作。後來1958年當他和我父親幷其他十多位愛主的教會長老,傳道人和義工,由于翻譯和印發懷愛倫著作,鼓勵人守安息日,而先後一起被捕,送外地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林牧師被判了十五年勞改,龔長老也十五年,我父親十二年,焦牧師十二年,……。後來文革時,也有主的僕人和弟兄姐妹被拘留,勞改和勞教。但預先說一句,感謝主,後來由于政府糾正極左路綫,經由人民法院復查冤假錯案,共約二十位本會同工同道,全部都被撤銷原判,宣告無罪。當他們被判勞改勞教時,我却多次蒙主不可思議的神奇護佑,安然無恙。主對我說:你要多多『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賽40:1)。因此我在這一段磨煉時期中,不斷和弟兄姐妹(包括林牧師家,龔長老家的孩子們)暗中交往,幫助,或聚會,幷有大量時間研經寫作。後來林牧師等回來後,都知道我這些年來爲主所作的工作,也都知道我所傳的聖經真道完全符合本會的純正信仰。甚至後來在我離開中國前,林牧師,徐華牧師,和焦洪勝牧師三位老前輩一同在家中按立我爲牧師。如果像王敬之所胡說的,林牧師認爲我的信仰有問題,難道林牧師等三位老牧師還會特別按立我作牧師嗎?因此,我一生共有二次被按立爲牧師。我1986年三月去美國本會神學院進修時,本會全球總會東亞委員會通過决議,爲了便于我在國外從事福音廣播工作,要再一次正式按立我爲牧師。于是在
他在本文中公開承認在翻譯1914年英文《家庭讀經手冊》時,他篡改了書中的內容,關於『常』的問題,用復臨運動時代老的解釋取代了原書中新的解釋。現在網站上我們還可查看到1914年英文《家庭讀經手冊》,和他自稱為翻譯的1914年中文《家庭讀經手冊》。自稱是翻譯,怎可暗中篡改原著中的內容。這是對本國教會最大的欺騙。他後來在2002年又以編譯為名,將此書改名為《聖經研究入門》開始出版,二書內容完全相同,只是序言稍作改變。他在作這一錯謬篡改時,名義上是恢復了復臨運動時代的老的解釋,是指羅馬教皇除掉異教羅馬國的攔阻(帖后2:7),實際上是他自己提出的另一種更錯謬的解釋:『那拦阻教皇抬头的,是历史上“常”起作用的邪教势力。但7:8说:后长起的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它拔出来。”历史验证了这话,被除掉的“常”是508年到538年被消灭的三个“角”。』他在此的解釋前後矛盾,前面說被小角除掉的“常”是羅馬邪教势力,後面說被小角除掉的“常”是508年到538年被消灭的三个“角”。其實這三個角,即赫如萊,汪達爾和東哥特三國,不是信奉羅馬異教,而是信奉基督教的。
王對懷訓的誤解與曲解和懷愛倫的指責
關於『除掉常獻的燔祭』的進一步研討
寫於2001年,修訂增補於2005,11,20,2006,1,11,2007,7,2
但8:11.11:31.12:11三處提到『除掉常獻(給君)的燔祭』。所謂『常獻(給君)的燔祭』希伯來原文只是一個字塔密迪TAMID。本會英文聖經註釋上解釋說:『這一個字在舊約聖經中用了103次,經常用作副詞和形容詞。它的意思是常常地連續地,或常常的連續的,可用於各種概念,諸如……常常痛苦(詩38:17),常常盼望(詩71:14),常常惹我(賽65:3)等等。它也經常和聖所中的禮儀連在一起,形容修飾不同特色的常規禮儀祭祀,諸如「常設餅」(民4:7),……經常點著的燈(出27:20),祭壇上常常燒著的火(利6:13),每天早晚所獻的火祭(民28:3-6),每天早晚常焚獻的馨香(出30:7-8)。……在但8:11TAMID這個字用作形容詞,而且前面又有定冠詞the,還有它是獨立的,後面沒有跟著一個名詞,表明這裏的「常常的」應理解作主詞的名詞用,或者它後面要加一個名詞。在《他勒目》中,如此處一樣單獨使用TAMID時,往往表示常獻的祭(sacrifice)。英文KJV版的譯者之所以加上了“獻祭”一詞,顯然是相信此預言的主語是常獻的燔祭。』(SDA聖經注釋第四卷842頁)。
威廉米勒爾和早期復臨運動的傳道人和信徒,由於不明白『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中的聖所,是指天上的聖所,更不明白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的祭禮崇祀,是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所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因此認爲這裏的『常常的』是指著異教羅馬國說的,撒但曾借著異教羅馬國逼迫基督的教會。小角「除掉常獻的」(英文譯爲每日的)是指羅馬教皇除掉了、取代了異教羅馬國的勢力,就如帖後2:7和啓13:2預言中所指出的。但這樣的解釋不但不確切,而且還有二大困難:一,按歷史來說,羅馬國幷不是被羅馬教皇除掉的。事實上羅馬國是從公元351年起,漸漸被許多蠻族王國入侵,割據,而最後於公元476年被赫如來蠻族的領袖所廢除,分割成十個王國而滅亡的。羅馬教皇却是在公元538年拔除十角(十國)中的三角(赫如來,汪達爾,東哥特三國)後而興起的(但7:8,24)。因此,羅馬國肯定不是被羅馬教皇所除掉的。二,還有一大困難,按預言來說,但以理書八章的小角不但是指羅馬教皇說的,而同時也是指羅馬帝國說的;講得具體一點,關於八章小角的興起部分的預言,已完全應驗在羅馬帝國身上,關於八章小角敵擋上帝,迫害聖民,踐踏聖所,除掉聖所中祭禮崇祀的活動的預言,已同時應驗在羅馬帝國和羅馬教廷的身上,而關於八章小角最後結局的預言,却將應驗在羅馬教廷身上。這樣一來,以上的解釋就變成小角除掉小角了,明顯不符合預言中小角除掉常獻的原意。
但是後來復臨信徒傳道人中日漸有更多人轉而接受宗教改革家的觀點,認爲這裏的『常常的』是和聖所連在一起的,也就是和聖所的祭祀禮儀連在一起的,應是指聖所中『常獻的』的祭祀禮儀說的,因此在中文聖經但以理書中有五次將此字譯爲『常獻的』(但8:11,12,13.11:31.12:11)。民數記中至少有十七次譯爲『常獻的』(民4:16. 28:3,6,10,15,24,31. 29:6,11,16,19,22, 25,31,34,38)。聖所中常獻的祭司禮儀,有每日早晚獻的燔祭、素祭、典祭, 每日不斷的贖罪祭,早晚焚獻的香,和常獻的陳設餅等,都是特別預表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所爲我們進行的贖罪和中保代求等等工作說的。(約一12:1-2. 來4:14-16. 7:25. 約6:35,51-56. 14:16-18)。小角『除掉常獻的』祭祀禮儀,首先是指羅馬帝國逼迫基督教會,禁止信徒信仰基督和唱詩禱告聚會崇拜,達二、三百年之久;接著更是指羅馬教皇離道背教,迫害聖徒長達一千二百年之久,廢除了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基督在天上聖所中爲信徒所進行的一切贖罪、代求和救贖的工作。這種更完美的解釋後來被本會中更多的傳道人和信徒所接受,以致在華人教會中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第一種解釋,而只知道第二種解釋。本人過去也是這樣。經過對比研究,我也感到這後一種解釋更爲清楚有力,更易爲人理解接受。我也已在書中對此解釋作了較詳細的闡述。
但以上兩種解釋在早期本會傳道人和信徒中,却曾引起很大的辯論。其實這兩種不同的解釋都不是屬於甚麽大的原則性問題,不需要爲此爭論。可以同時存在,允許人獨立思考,選擇接受他自己認爲是更好的解釋。當時所以會發生這樣的爭論,是由於誤解了懷愛倫早期著作中的一段話。起因是由於復臨信徒中,特別是第一日的復臨信徒中,有一些傳道人對『除掉常獻的』預言作出新的解釋時,一次又一次試圖改變過去對2300年預言時期的正確算法,想要爲基督復臨定出新的日期。此外也有人將『除掉常獻的』的預言,解釋成似乎還未應驗似的,憑主觀憶測地斷定將來還要以一種特殊的形式應驗此預言,以致在某些復臨信徒中造成了一些認識上的混亂。懷師母有鑒於此,特別對那些試圖改變預言時期算法,要爲基督復臨定出新日期的作法,深表反對,於是在『早期著作』中說了以下一段話。我將前後有關聯的幾句話也引錄出來,可有助於我們正確理解她的話:『我看到那1843年的圖表乃是出於上帝聖手的指引,而且它不應被删改;其它的數字正是祂所要的;祂的聖手曾經遮蓋其中數字的一個錯誤,以致沒有人能看出這錯誤,直到祂的手不再遮蓋它爲止。那時我看到關於但8:12「常獻的」(英文作「每日的」)問題,看明「燔祭」乃是人的智慧所加添的字,不屬於本文;而且主將此段經文的正確講法賜給那些宣講審判時候到了的人。在1844年之前大家團結一致的時候,幾乎全體信徒都對「常獻的」有正確的看法,但在1844年以後的混亂中,有人接受了其他的看法,結果就是黑暗和混亂。自從1844年以來時間再沒有作爲信心的試驗,而且以後也再不作爲試驗。主指示我,第三位天使的信息必須傳開,幷傳給主的分散的兒女,但這信息不可以時間爲根據。我看到有些人因一再宣講一定的時間而引起了一種虛幻的興奮。……』(早期著作中文本35-36頁)。
可見,懷師母在此反對的主要是那些借著解釋『常獻的』,力圖提出新的預言年代而製造混亂的人。因她已從主和聖經中得到明確的啓示,1844年是預言中最後的定期,以後不會再有年代的啓示了。至於對『常獻的』究竟應作怎樣的解釋,她幷未從主得到過任何啓示。但那些堅持威廉米勒爾解釋觀點的人,却對懷師母的這段話發生了嚴重的誤解,認爲懷師母已得到主的指示,指出米勒爾的老的解釋觀點是正確的,於是經常引用這一段話批評新的解釋觀點是錯誤的。堅持新解釋觀點的人不服氣,認爲他們的解釋更清楚有力,幷且不會因此而引起預言解釋上的混亂,因雙方對預言的解釋在總的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於是兩種看法之間産生了激烈的爭論。
在此情况下,懷師母不得不對此問題作出表態。根據懷著托管委員會文件(Q和A4-D-4,由Arthur L. White編寫)上提到:『1910年懷師母寫了二篇通訊,給我們正在爲此問題熱列爭論的弟兄,幷禁止他們引用她的著作去支持他們的辯論。因爲她說:「在所辯論的這一問題上,我沒有得到過甚麽指示,幷且我看無需爲此問題爭論。」』(轉引自『警告』180頁)。
這二篇通訊已被刊印在懷著『信息選粹』(Selected Messages)第一册164-168頁上。我現在摘譯其中的幾段話,在第一篇文稿中提到:
『我有些話必須對東部和西部,南部和北部我的弟兄們說。在現在這樣激烈的爭論中,我要求不要引用我的著述,作爲主要爭辯中解决問題的方法。我懇求H, I, J,長老和其他我們的領導弟兄(大都是堅持老的解釋觀點的),不要引用我的著作來支持他們對「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觀點。
已經顯示在我面前:這不是一個必需的、重要的問題。我蒙指示:我們的弟兄們正在犯一個錯誤,誇大了他們對此問題不同看法的重要性。我不能同意引用我的任何著述來解决這爭論。這「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的真實意義幷不是一個試驗性的問題。
我現在要求我的傳道的弟兄們,在他們有關「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問題的爭論中,不要引用我的著作;因爲在所辯論的這一問題上,我從來沒有得到過甚麽指示,幷且我看無需爲此問題爭論。(I now ask that my ministering brethren shall not make use of my writings in their arguments regarding this question (‘the daily’); for I have had no instruction on the point under discussion, and I see no need for the controversy.)。
我們聖工的仇敵歡喜雀躍,能利用一個次要的題目轉移我們弟兄們的思想,偏離我們本應特別關心的信息中的那些重大問題。 因這不是一個試驗性的問題,我懇求我的弟兄們,不要讓仇敵獲勝,而使這問題成爲現在這樣爭論的情况。』(1910年11號文稿,信息選粹第一册,164頁)
該檔案上繼續提到:『大約在1910年稍後時間,但尼爾牧師(A. G. Daniells)在懷牧師(指懷師母的兒子W. C. White)和奎斯勒牧師(Crisler)陪同下,帶著早期著作中這一段話,去見懷師母,試圖從她得到一些信息,關於在她腦中的想法,爲了能解决有關「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下同)問題。我從但尼爾牧師寫給W. C. White牧師的信中,有關這次會見的記錄中,引錄如下:
「當我們帶著有關但8:9-14『每日的』不同的爭論點,包括那些爲老的觀點辯論的人所宣稱的早期著作英文74頁(中文36頁)上支持了他們觀點的那一段話,去見懷師母時,我首先讀了懷姐妹所寫的早期著作上的那一段話,接著我將我們傳道人所用以解釋但啓預言的年代圖表展示給她看,我請她注意聖所的圖示以及其上2300年時期的圖表。然後我問她能否回憶起關於這個問題她所得到的指示。
當我這樣問她時,她開始告訴我們,有一些在1844年運動中的領導人,怎樣力圖尋找2300年時期的新終點,試圖爲主來制定新的日期。這在那些復臨運動的人中造成了混亂。她說,在這樣的混亂中,主已指示她,那過去以來已經持有幷指明的有關1844年的時期是正確的,幷且以後必不再有另外的時期,也必不再有另外的有關時間的信息。
於是我問她,有關『每日的』(中文爲『常獻的』)、君、天象(或譯天軍軍旅)、除掉『每日的』(中文爲『常獻的』),有否得到甚麽啓示。
她回答說,異象中幷沒有提到這些小角特點的解釋,只是提到時期部分。幷且她也沒有對預言中這些特點作出解釋。
這次訪問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毫無保留地自由地清楚地講到了2300年的時期問題,但關於預言的其餘部分,她靜默不語,不作解釋。」(A.G. Daniells Letter to W.C. White, September 25, 1931 )。』(引自『警告』180-181頁)。
但可惜當時總會會長但尼爾牧師仍未能謙卑接受上述懷師母在通訊中的嚴肅勸告,在訪問懷師母後,繼續過分捲入關於「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問題的爭論,甚至想要修改以前本會出版的主的忠心僕人烏利亞-史密斯所著《但以理和啟示錄》一書中對此問題的解釋,顯然引起了堅持老的解釋觀點的同工們的强烈不滿,更由於他爲此而忽略了城市中的更重要的布道工作,因此遭到懷師母的責備。
當然,懷師母勸責的話也是針對其他所有在此問題上仍然熱衷於爭論的堅持二種不同解釋觀點的人。如懷師母在當時另一篇書信的文稿中所說:
『寫給我的傳道的弟兄們,親愛的同工們:我有些話必須對……所有在有關但8章「每日的」(中文「常獻的」)意義上極力地堅持主張他們觀點的人說,這不是構成試驗性的問題,幷且從一開始就這樣形成的這種激烈爭論是很不幸的。混亂已經造成,我們某些弟兄的思想已被轉離了有重大意義的考慮,就是本來應當更多考慮主已經指示我們的在現今城市裏應當完成的工作。這使我們工作的大仇敵感到歡喜。
所賜給我的亮光是:在這個問題上增多爭辯,將一事無成。讓我們不要再來辯論這些事,而應當討論一些重大的事。我們有重大的工作在我們面前,我們沒有一點時間忽略這些重要工作的完成。讓我們大家界限在聯合一致,有清楚亮光的,重要的系統真理上,共同努力傳揚。』(1910年62號信件,信息選粹第一册167頁)
由於懷愛倫的再三申明:『我現在要求我的傳道的弟兄們,在他們有關「每日的」(中文譯爲「常獻的」)問題的爭論中,不要引用我的著作;因爲在所辯論的這一問題上,我從來沒有得到過甚麽指示,幷且我看無需爲此問題爭論。』於是雙方的爭論漸漸平息了。到後來幾乎全教會都採用新的解釋,而不提老的解釋了。例如懷愛倫還在世時,1914年出版的英文《家庭讀經手冊》和我國解放前出版的《啟示錄句解》和1951年出版的林思翰和姜從光所著的《但以理啟示錄之研究》,都只介紹新的完美的解釋,而不提復臨運動時已過時的老的錯誤解釋。
如以上懷師母自己所說,關於小角除掉每日的(常獻的)的問題,她幷沒有從主『得到過甚麽指示』。她也沒有在著作中對但以理八章小角的活動作過逐點解釋。但是在『善惡之爭』第三章關於羅馬教在中古黑暗時代中的背道活動所提到的一些情况,却可以作爲我們以上對小角背道活動解釋的參考。
懷愛倫說:『在羅馬教開始掌權的時候,也就是黑暗世代的開始。她的勢力愈增强,而黑暗也就愈形加深。人的信仰便從那真的基礎基督,轉移到羅馬教皇身上了。一般人爲要求得赦免和永久的救恩,就不再信賴上帝的兒子,却代之以仰望教皇,和他權威的代表人——神父與主教了。他們受教說,教皇是他們地上的中保,若不借著他,無人能到上帝面前;而且對他們,他是代表上帝,所以人人必須絕對的服從。人若偏離了他的命令,就足以使最嚴厲的刑罰臨到自己的身上和靈魂。因此衆人的心便遠離了上帝…….』(善惡之爭41-42頁)
『他們受教,認爲非但要仰望教皇爲罪人的中保,同時也要靠自己的行爲贖罪。長途跋涉去朝拜聖地,刻苦修行,敬拜聖物,以及建造教堂,神龕,祭壇,幷捐獻巨款給教會,這些事以及諸如此類行爲,是要用來平息上帝的怒,或獲得祂恩寵的;他們把上帝看作凡人一樣,以爲祂會因瑣事而震怒,幷可用禮物或苦行來和解的。』(42頁)。
『黑暗似乎越來越深沉了;拜偶像之風也越發普遍。信徒們竟在偶像面前點燃燈燭,向它祈禱。……羅馬教建立(死去的)聖徒爲人代求,和崇拜貞女馬利亞教條的根基。……又虛構一種荒誕不經之說,那就是她所提倡的特赦的道理。她應許說,凡參加教皇軍役的人,……或去消滅那些反對他屬靈的至上權威的人,他們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的罪,都可全部赦免;……借著捐款給教會,他們也能脫罪自由。……』(43-45頁)。
我們還可引錄參考懷師母的丈夫懷牧師的有關小角將聖所踐踏預言的解釋:『懷雅各(JAMES WHITE)接受了克羅西謳(O.R.L. Crosier)1846年關於將聖所踐踏的解釋…….
「那麽,我們說,天上的聖所與上帝的聖子在同樣的情形下被踏在脚下,在相同的方式中『天象』真教會也已被踐踏。(引者注:但8:12-13中文聖經中的軍旅和天象是同一個字,也可譯爲天象)。那些凡棄絕上帝兒子的,就已經將祂踏在脚下,當然也已將祂的聖所踐踏在脚下了。…….
教皇已經公然宣稱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而這權柄是單單屬於基督的。一般人也已受教去仰望坐在他殿裏的『大罪人』,或如保羅所說的『坐在上帝的殿裏,自稱是上帝』的那人,代之以去仰望坐在父上帝右邊,在天上聖所中的耶穌。這樣,就轉離了那唯一能赦罪幷賜人永生的耶穌,幷在賜予教皇這些稱號如『最神聖的主』,他們就把上帝的兒子踏在脚下了。又在稱羅馬爲『永久的城』和』聖城』時,已經將永生上帝的城邑和天上的聖所踐踏了。那仰望在真聖所中的耶穌爲得赦罪和永生的『天象』真教會,也和他們神聖的主及其聖所一樣,被踐踏在脚下了。」(1851年一月份評論和通訊The Review and Herald, 28-29頁)。』(SDA『聖經注釋』第四卷,『解釋但以理預言的歷史沿革』第五大段.五個世紀來對每日的(常獻的)之解釋,64-65頁)。
關於小角『除掉常獻的』預言,本會美國聯合大學神學系主任好斯牧師(B. L. House)提到,在以色列人預表性的聖所祭祀禮儀中,有以下幾件事都是屬於常獻的:日獻的燔祭,日獻的香,常獻的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好斯牧師說:『在千千萬萬的人面前,羅馬天主教已經影響了基督中保的職位,和他在天上常獻的祭;却以人作中保,獻上了彌撒祭,叫人向童女馬利亞祈禱。把贖罪禮,懺悔禮,等等的儀節來放在上帝和人心的中間,推翻上帝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提前2:5)。所以預言形容這種大膽自高的態度,便直說他是除掉常獻的祭,踐踏大君的聖所。意即耶穌在天上聖所中全部的中保職務,都被這種權力取而代之了。但我們不要誤會了這種意思。須知他這種舉動,也不過是只能在人的思想和行爲上,好像是推翻了基督,但在實際上,這事自然是辦不到的,也是不能有的。其實這也不過是好像「想改變節期和律法」一樣。其實上帝的節期和律法是改不了的。』(路光撰寫於2001年,修訂增補於2005, 11,20,2006, 1, 11,2007,7,2又增補懷愛倫手稿更詳細引錄)。(路光寫於2019,4,22.更正於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