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正確明白因信稱義的真道
──對因信稱義的四種不同看法
深信確知主來臨近,末後餘民必須借著懇切的祈禱和研經,在聖經的真道上進一步同歸於一,排除任何極右或極左的謬道,在主裏全然成聖,彼此相愛,合而爲一,才能接受晚雨,完成聖工,迎見主面。目前對因信稱義方面,出現四種不同的看法:
(一)新神學的觀點──虛假的因信稱義:認爲一信即永遠稱義,甚至連悔改認罪的條件也不講,認爲因信稱義,和靠主追求成聖成義,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無關。辯稱因信稱義是接受了主的無條件的捨命贖罪的恩典,是永遠恢復了和上帝和好的父子關係;你行爲好是兒女,行爲不好也是兒女,上帝永不離弃你。但上帝却告誡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追求離罪成聖,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7-18)。其實,『信心若沒有行爲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雅2:14-26)。人若不肯真正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不肯追求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不肯靠主救恩,全守上帝的律法,主就决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
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又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弃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使徒彼得勸告五旬節的聽衆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爲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2:38-39)。另一次又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主耶穌在世時也『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主耶穌復活後也指示門徒,『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外邦。』(路24:47)。使徒們也宣告說:『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指屬靈的以色列人,包括一切基督徒)。』(徒5:31)。可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耶穌基督因信賜給我們的,我們必須同時領受。我們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我們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必得不著赦罪的恩,也即得不著稱義的恩。
因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所謂稱義的意思,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爲義,算我們爲義,也就是指上帝不算我們爲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爲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爲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爲以外,蒙上帝算爲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羅4:5-8)。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另一處又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爲義。』(彰顯基督82頁)
(二)將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混爲一談(如『生命之光』第一册及其他某些人的論述)。我仔細看了『生命之光』第一册第25節『因信稱義』中的講解,發現他所講的內容仍是屬于怎樣才能因信成義的問題。正如他一開始就指出的:『下面講一下我們爲甚麽因信能得拯救,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因信稱義,我們要想成爲義人,只有通過信靠上帝才可以。』(218頁)。接著他解釋了加3:24-25經訓:『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他說:『律法的功用是使我們的罪顯露出來,……所以律法被稱爲訓蒙的師傅,把我們引到耶穌的脚前,……我們到了耶穌那裏以後,耶穌就會使我們可以遵守這個律法,而以我們的行爲是不可以做的。這樣的道路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221-222頁)。後面又說:『如果我們這樣順著聖靈而行,我們就會勝過肉體的情欲,這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應該說,這就是因信成義的道理。因信稱義是指得蒙赦罪的意思,因信成義是指靠主成聖的意思,二者意思是明顯不同的,不應將二者混淆起來)。』(生命之光第一册25節因信稱義218,221-222,228頁)。
而且作者在全書中一直沒有指出:我們每一個信徒將來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要依靠基督寶血赦罪稱義的功勞,也就是要依靠因信稱義,而不是依靠自己所行的義。因我們靠主所行的義本身不能赦免我們的罪(羅8:33-34),况且我們行義的標準也是沒有止境的(腓3:7-15)。當然,我們也必須說明:我們如要不斷因信稱義,就必須不斷追求因信成義,靠主成聖。因我們若不肯追求完全成義成聖,若不肯完全遵守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道德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我們的罪,稱我們爲義了。實際上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也是緊密相連而不可分割的。
(三)將因信稱義貶低爲『聖所制度中外院的真理』:後來當我看到『生命之光』第三册中解釋羅馬書中的有關問題時,才發現作者對因信稱義似乎有了較清楚的解釋:『我們最初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我們聽到耶穌的福音,也深深感受到耶穌十字架上的大愛,我們真心的悔改了,雖然……那個時候也不代表我們完全成聖了,……主却認證我們爲義的,稱我們爲義的。』(第三册135頁)。可見,他此處對『因信稱義』的說法已和先前的說法有所不同和改進,也許是在別人的指正,和他自己對羅馬書的研究之後所作的改進。但是,他却又將上述因信稱義的經驗貶低爲『聖所制度中外院的真理』。他說:『關於義有三個步驟:稱義的經歷是在聖所的外院;聖化的經驗是在聖所,完全的成義是在至聖所。上帝在稱我們爲義的時候,也就是把我們預先假想成已經是義的了,一直到哪個程度呢?祂不再是算我們爲義而是把我們定爲完全的義人。』(第三册139頁)。
這種說法會使人産生嚴重誤解,以爲信徒開始的時候需要因信稱義,以後完全靠主成聖成義後,就不需要悔改認罪求主赦免了,不需要因信稱義了,因我們已經被主『定爲完全的義人』了。其實因信稱義是主耶穌將我們的罪歸在祂的身上,而將祂的義完全歸在我們的身上,而天天父上帝就喜愛悅納我們,如同喜愛悅納耶穌一樣。難道我們所行的義能和主耶穌所行的義相比嗎?難道我們不要依靠主耶穌所歸給我們的義,而要依靠自己所行的義得永生、進天國嗎?我們自己靠主所行的義能赦免我們的罪嗎?上述的這種看法實際上犯了二個錯誤(詳見本書第四十四題『生命之光中對稱義和成義的偏激錯誤看法』)。
再者,生命之光一書作者始終沒有指出:每一個聖徒最終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赦罪稱義的功勞,而不是依靠各人自己在主裏所行的義。十字架上臨死前信而悔改的强盜,和爲主英勇殉道的使徒保羅,所以能得永生進天國,都同樣是要完全因信稱義,靠賴主寶血赦罪功勞的(腓3:8-11.林前4:4.羅8:33-34.提後1:15-16.但9:18-19.猶21節)。當然他們也都是要完全信而悔改,不斷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的。因人若不肯追求離罪成聖,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了。他們二人所不同的是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盜剛開始走上靠主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而保羅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已靠主達到了極高的境地。因此,在查案審判臨頭時,只有不斷因信求得赦罪稱義,不斷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的人,才能被定爲義人,才能得永生,進天國,幷也要根據各人因信成義成聖的程度,愛主愛人的心靈言行的表現而獲得各人的獎賞(腓3:13-14)。
更爲嚴重的是生命之光一書中竟說出這樣毫無根據的錯誤論斷:『星期日法案來臨的時候,知道安息日真理的這些人的恩典時期就結束了,先知道上帝的亮光的這些人的恩典時期在這時候提前結束。接下來是把真理傳向那些不知道真理的那些人的時候,也就是呼喊他們從巴比倫出來。』(第一册十九星期日法案163頁)。『有一天起來一看報紙:在美國星期日法案已經頒布了。「啊,這怎麽辦呢?這回該來的終於來了,趕緊去翻聖經,趕緊去祈禱,趕緊做禁食禱告罷!」那時已經晚了,到這個時候準備已經是晚了,因爲我們品格的培養和形成是需要一段時間的,不可能一天之內就去完成它。……當星期日法案來臨的時候,沒有準備好的,她們的恩典時期就過去了。同時,準備好的童女,上帝就會降晚雨聖靈給她們。……她們就會出去呼喊,有很多準備好的上帝的百姓從巴比倫出來。』(第一册,星期日法案164-165頁)
作者以上說法,是嚴重違背聖經和預言之靈教訓的。對所有人的恩門正式關閉是在查案審判結束,基督出離至聖所時(啓22:11-12)。對個人來說,當他至死不肯悔改時,或當他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時,也就是他的心靈已剛硬到永不可能再受聖靈感動而悔改的地步時,他的恩門實已完全關閉了,以致永不可能得到赦免(太12:31-32)。至於說甚麽星期日法案來臨時,對本會已明白安息日亮光的人,恩典時期就提前結束了,不再有悔改的機會了,是毫無聖經和預言之靈根據的錯誤說法。其實,西歐各國早已制定了星期日律法,在星期日禁止商店開門,工廠開工,學校開課,違犯者罰款坐牢。在美國有幾個州也早已制定了同樣的星期日律法。只是在全國的國會中暫還未通過星期日法案,估計也會很快通過。但星期日法案出來後,開始時也不會有逼迫。懷愛倫早已得蒙上帝指示,勸告本會信徒:在星期日法案未通過前,本會教友應竭力反對通過此法案。但當星期日律法一旦通過後,我們就不應去違犯它,以免招來不必要的逼迫;而應將星期日這一天用作傳道的時間,例如可以在家中研究聖經,寫作布道的材料,也可以在家庭訪問中作查經布道工作,本會教會中也可以在此日安排布道、研經、講道聚會等。懷師母說,我們這樣作,利用星期日傳道和聚會布道等,並不違背誡命,也不會受獸的印記。但以後當巴比倫教會不但强迫人守星期日,而還要禁止人守安息日時,我們就不能服從了,我們的信仰考驗就真正來到了。懷師母說:安息日必要成爲上帝子民忠誠的大考驗。
其實,星期日法案的來臨,是屬於主對長期不冷不熱而又自以爲富足的老底嘉教會的『責備』『管教』和『吐出去』的嚴重考驗時期的外部環境因素,也就是預言之靈所說『大搖動』的一個外在形成因素(啓3:14-22),爲要促使上帝的子民更加悔改,發熱心,被煉淨,可以接受聖靈晚雨的澆灌:『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啓3:19);同時也將那些堅持不冷不熱,不肯悔改的教友和傳道人吐出去:『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啓3:16)。
以上『生命之光』所謂美國星期日法案通過後,對本會未作好靈性準備的信徒,恩典時期就結束了,不再有悔改機會了。那時他們說,『「趕緊去翻聖經,趕緊去祈禱,趕緊做禁食禱告罷!」那時已經晚了,到這個時候準備已經是晚了,因爲我們品格的培養和形成是需要一段時間的,不可能一天之內就去完成它。』這種說法也未免含有靠行爲得救的錯誤觀念。十字架上的强盜,尚且能在臨死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即得蒙赦罪和拯救,爲甚麽本會中沒有悔改的信徒,或軟弱沒有準備好的信徒,在那時願意悔改,願意禁食禱告尋求主,也不蒙應允了呢?上帝對以色列人中長久不斷背道的惡人,尚且不斷發出慈憐的恩召,直到他們被擄到外邦之後也仍然不住懇勸。正如被擄到巴比倫鄉間的先知以西結所得的啓示:『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那麽,上帝又怎可能對本會中沒有悔改,或沒有準備好的信徒,不再給予悔改尋求主的機會了呢?何况那時晚雨正將沛降,聖工即將來到空前復興之時。
(四)聖經中所啓示和懷訓中所教導的因信稱義的真道──真正的因信稱義:請參看以下一文:
正確全面深入理解因信稱義的真道
使徒保羅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爲:不是因著遵行律法)。……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麽?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28,31.參加2:16)
因信稱義是聖經中極重要的真道,是每一個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必須擁有的經驗。因信稱義也是聖經中的專門名詞,不但慕道友不明白它的含意,就連好些基督徒,甚至傳道人也不很明瞭其中的意義。本來,聖經中的因信稱義也很簡單易明,但却給有些抱著錯誤教義觀點的神學家、牧師和傳道人講論得極其玄妙和錯謬。也有些人爲了反對這些錯謬說法而矯枉過正。因此關於因信稱義的真道,我們須要完全根據聖經,分四點來講解一下:
甚麽叫因信稱義?
第一點,甚麽叫作因信稱義?首先要明白甚麽叫稱義?其實,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所謂稱義的意思,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爲義,算我們爲義,也就是指上帝不算我們爲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爲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爲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爲以外,蒙上帝算爲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實際上也就是赦罪的意思。稱義是從積極方面來說的,赦罪是從消極方面來說的。
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FLB 107. 2 or ISM 365. 3)。『基督的義取代了人的缺欠,這樣上帝就接納、饒恕那悔改又相信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待他猶如他是義人,愛他就像愛祂的兒子一樣。』(信息選粹第一卷原文367頁)
赦罪稱義的恩典是極其浩大的恩典,本是我們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白白賜給我們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藉著悔改罪人的信心領受的,因此聖經上就稱之爲因信稱義。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羅3:23-26)。
怎樣才能因信稱義?
現在講第二點,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所謂因信稱義,也就是要『因信基督稱義』(加2:16),也就是要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功勞,而獲得赦罪稱義(羅3:23-26)。那麽我們怎麽樣才能因信得到主寶血的赦罪稱義呢?也許有人要用使徒保羅的話回答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爲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爲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不錯,『人心裏相信就可稱義。』但這裏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因為信心有二種,一種是沒有行為的死的信心,正如經上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4-17)。如果一個傳道人只講信心,連悔改認罪的要求也不講,那麼他所說的信就是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另一種是真實的活的信心,也就是要使人真正信靠主的救恩,來到主的面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就必能使人立即稱義得救。就如保羅接下去所說:『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羅10:13-14)。可見信心在求告主名之先,求告主名是信心在行為方面的表現。沒有信心固然不能得救,不求告主名,也仍然不能得救。所謂『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求主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也就是求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所謂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凡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到赦罪稱義,立即蒙恩得救,被聖靈重生。
因此我們世上任何一個罪人,只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來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在主耶穌面前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裏恨惡並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麽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爲上帝的兒女。
正如主耶穌在世時,也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主耶穌在此指出,悔改和信福音必須結合起來。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麽這種信就是沒有行爲表現的死的信心,是不能使我們稱義得救的(參雅2:17-26)。又如彼得勸勉五旬節的聽衆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爲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招來的。』(徒2:38-39)。又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賜給我們的,並且是必須一同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必得不著赦罪的恩。主耶穌復活後也親口指示門徒說:『人要奉祂的名傅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聖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弃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公義的,信實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懷愛倫也解釋說:『「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信而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
在另一本書中又說:『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眾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為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為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13頁)。另一處又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因信稱義的恩典,真是極其激動人心的恩恩典!世上任何一個罪人,不論他的罪惡多麼嚴重,品格多麼敗壞,本性多麼墮落,只要他肯信靠主耶穌的救恩,悔改承認自己一切違犯上帝律法的罪,不但懇求主赦免他的罪,而也懇求主救助他離棄他的罪,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主的寶血必要立即洗淨赦免他一切的罪惡,主的聖靈必要立即潔淨更新重生他的心靈,使他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主耶穌要在天父上帝面前為他代求說:父阿,他所犯的一切罪惡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行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你怎樣愛我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愛他悅納他 (約15:9-10. 17:23)!
因信称义是需要终身不断保持并加深的经验
現在再講第三點,因信稱義,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我們並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的。因爲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于我們還沒有完全學會靠主得勝(羅7:25),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並也要不斷靠主聖靈的大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主愛人,也即使我們能不斷因信成義。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境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裏不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主愛人,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啓7:14)。
還有,我們不但在自己感到有罪的時候,需要悔改認罪,倚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稱義,而即使在我們心靈中不感到自己明顯有罪的時候,也不等於我們的心靈品格已全然成聖,不需要謙卑悔改,求主赦免,因信稱義,並在主裏不斷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了。其實,我們基督徒是活到老,悔改到老的。悔改的深度是沒有止境的,成義成聖的程度也是沒有止境的。每一個真實重生的基督徒一生中不斷因信稱義,不斷靠主成聖,最終在主裏安睡時或主來時,各人在心靈品格上所能達到的成義成聖、愛主愛人的程度,也都是不相同的。主耶穌吩咐我們要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天父的完全是絕對的無限的完全,我們各人在主裏今生所能達到的完全都是有限的相對的完全,我們永不可能達到天父那樣絕對的完全。
因此,我們聖徒在世是需要不斷謙卑悔改,求主赦免,靠主成聖的,也即需要不斷因信稱義,不斷因信成義的。我們需要時時不斷、終身不斷地依靠主寶血的功勞而因信稱義,也需要時時不斷、終身不斷地靠主聖靈的大能而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我們要在主裏日益不斷地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也就是要靠主的靈日益不斷地默想和效法主耶穌,『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使徒保羅也是這樣以身作則地教導我們的。他晚年時雖然靈命品格已達到極高的境界,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又說:『只要凡事放擔,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 1:20-21)。然而他仍謙卑地說:『我爲他已經丟弃萬事,看作糞土,爲要得藉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小字)。弟兄們,我不是以爲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3:8-15)。
懷愛倫也這樣教導我們說:『衆使徒和先知中從無一人自稱是沒有罪的。凡曾過著與上帝最親近之生活的人,凡寧願犧牲性命而不肯故意犯一件錯行的人,凡曾蒙上帝賦以神聖亮光與能力的人,都承認他們的本性是有罪的。他們既不靠肉體,也不聲稱自己爲義,而完全仰賴基督的義。
凡仰望基督的人都必如此。我們愈益就近耶穌,就愈益辨識他聖德的純潔,愈益看出罪的非常邪僻,我們也就愈益不想高抬自己了。心靈就必不斷地渴慕上帝,也必作經常、懇切,而痛心的認罪,並在他面前自卑己心。我們在基督徒的經驗上每前進一步,我們的悔改就必加深一步。我們應當知道惟有在基督裏面,我們才得以滿足,也當以使徒如下的自白作爲我們的自白:「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羅7:18;加6:14)』(使徒行述第55章467-468頁)。
再者,我們每一個信徒最終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赦罪稱義的功勞,而因信稱義,而不是依靠各人自己在主裏所行的義。十字架上信而悔改的强盜,和爲主英勇殉道的使徒保羅,所以能得永生進天國,都同樣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赦罪功勞的而因信稱義(腓3:8-11.林前4:4.羅8:33-34.提後1:15-16.但9:18-19.猶21節)。當然他們也都是要完全信而悔改,不斷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的。因人若不肯追求離罪成聖,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了。他們二人所不同的是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盜剛開始走上靠主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而保羅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已靠主達到了極高的境地。因此,在查案審判臨頭時,只有不斷因信求得赦罪稱義,不斷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的人,才能被定爲義人,才能得永生,進天國,並也要根據各人因信成義成聖的程度,愛主愛人的心靈言行的表現而獲得各人的獎賞(腓3:13-14)。
懷愛倫明確提到已經受印的上帝餘民雖然都已『用羔羊的血把衣服洗白淨了』『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啓7:14. 14:5);他們也都是寧死不屈,忠心到底,堅守上帝全備誡命和其中的安息日的;但他們最後在雅各大患難中,和基督復臨時,仍都絲毫不敢依靠自己的義,而却完全靠賴主寶血的贖罪功勞而不斷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
在雅各大患難時:『當他們回顧自己的一生時,他們的希望消沉了,因爲在他們的整個生活中,簡直看不出甚麽良善。他們充分認識自己的軟弱和不配。撒但要恐嚇他們,叫他們想起自己是沒有希望的,以爲自己污穢的罪迹是永遠不能洗除的。他希望能破壞他們的信仰,叫他們屈從他的試探,並不再效忠上帝。……』
『……他們也深深自責,因爲他們沒有更大的力量去抗拒並阻止這罪惡的洪流。他們感到如果他們過去用盡一切才能來事奉基督,並再接再厲地向前邁進,撒但的勢力就不至於這麽猖獗地攻擊他們了。……』
『在大艱難的時期中,當上帝的子民因懼怕和痛苦而受折磨時,如果他們發現還有未曾承認的罪,他們就必站立不住,他們的信心必因絕望而消滅,他們就再沒有把握祈求上帝拯救他們了。但事實上他們雖然深覺自己不配,他們幷沒有發現甚麽隱藏的罪。原來他們的罪已經「先到審判案前」被塗抹了,這時他們自己也想不起來了。……』(善惡之爭第三十九章大艱難的時期)。
在基督復臨時:『在祂面前,衆人的“臉面都變青了,”那永遠絕望的恐怖要籠罩在拒絕上帝恩典之人的身上。“人心消化,雙膝相碰,”“臉都變色。”(耶30:6.鴻2:10)。義人要戰兢說:“誰能站立得住呢?”天使的歌聲止息了,隨即有一刻可怕的沉寂。然後,主耶穌開口說:“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於是義人的容貌煥發起來,他們的心中洋溢著喜樂。當天使再臨近地面的時候,他們便以更悠揚嘹亮的聲音從新歌唱。』(善惡之爭第四十章上帝的子民蒙拯救)
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麽關係?
最後再講第四點,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麽關係?首先應當清楚明白:人稱義是因爲信靠基督的救恩,而不是因爲自己遵行律法。正如使徒保羅所明確指出的:『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爲: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爲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8,20)。另一封書信中也同樣指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爲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這裏講得很清楚,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爲甚麽呢?因爲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神聖仁愛的律法。因此經上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但是,以上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的說法,决不是說因信稱義可以不守律法。其實,一個人如果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的寶血也就不會赦免他的罪,他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了。主耶穌赦免信而悔改之人的罪,稱他爲義,是赦免他過去違背律法的罪,而此後他必須靠主恩助,遵守律法,離罪成聖,愛神愛人。由此可見,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立志遵守律法,也是得蒙赦罪稱義的條件。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正如保羅接下去所指出的:『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的救恩的功用原是爲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正因爲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教訓,使救恩和律法對立,使信心和行爲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就特別强調了信心和行爲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爲的信心是死的麽?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爲稱義麽?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爲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爲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爲他的義。」他又得稱爲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爲,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裏的說法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爲(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爲),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爲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應當引起我們警惕的,現在也有傳道人不斷片面强調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甚至連悔改認罪的要求也不講,只講一信就稱義,一信就得救;還說甚麽得救容易滅亡難,或是一次相信永遠得救。其實一個信徒若不肯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潔淨;若不肯追求因信稱義,靠主成聖;若不肯靠救恩全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他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如果一個傳道人或信徒,早上起來後和晚上睡覺前,都沒有個人的禱告,或雖有禱告,却沒有在禱告中不斷省察自己,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淨,求主恩助離罪成聖,聖而又聖,却還自以爲已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顯然是自欺欺人。
懷愛倫在1857年曾特別寫了一篇證言給本會的青年人,他們中有些人還在本會學校中學習,有些人畢業後已在教會中工作,甚至擔任了傳道的工作。懷愛倫嚴肅地勸告他們說:『我見到青年人若非有一番完全的改變,一種徹底的悔改,他們就要使上天失望。從主所指示我的看來,在現今自命爲信仰宗教及真理的青年人之中,有過真實悔改的,並沒有超過一半。如果他們真已悔改了,他們就會結出果子來,使上帝得榮耀。許多人都是依靠於一種沒有真實根基的假想的希望上。……我不願承認那種粗心的,輕率的,不祈禱的人爲基督徒,因爲那是過于羞辱我的主了。他們不能算是基督徒,因爲基督徒是必須勝過那纏累自己的,勝過自己的情欲的。對於爲罪所病的人,有一個救治之道,這個救治之道就是在耶穌裏面。他真是一位寶貴的救主!他的恩典足够救拔最軟弱的人,連那最强的人,也必須靠他的恩典,否則必要滅亡。我見到怎樣可以得著這恩典,就是當到密室中,獨自向上帝祈求說:「上帝啊,求你爲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10)。應當迫切,應當誠懇。熱切的禱告乃是大有功效的。……在未覺得自己在上帝裏面剛强之前,不要離開那密室,並要警醒謹守,何時你能這樣儆醒祈禱,就必制服諸般罪惡的纏累,上帝的恩典就必能顯現在你的身上了。』(證言精選第一輯51頁)。
固然每一個信徒將來所以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由於因信稱義,或說寶血赦罪(如十字架上的强盜和使徒保羅都是如此);但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追求因信成義,或說靠主成聖的,人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也就不可能獲得赦罪稱義了。再說,因信稱義,寶血赦罪,是可以隨時不斷信而悔改,立即得著的;因信成義,靠主成聖,聖而又聖,也即『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却是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追求的(如悔改的强盜已開始初步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保羅則在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上達到極高的程度,但在無限完全的主面前永遠顯得不够),正如保羅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爲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麽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3:12-15)
一個激動人心的因信稱義的見證
最後,我要講一個近代的激動人心的因信稱義的見證。有一次美國布道家斐尼博士(Charles G. Finney)在開布道會,一天晚上當他正要進教堂時,有一個人上前對他說:『你今晚講道之後,可否到我家裏,和我談談靈性的事?』他說:『好,我願前往,請你稍候。』
斐尼進了教堂,有人剛才看見他和那人談話,就問他說:『那人和你談甚麽?』他說:『他要我散會後一同到他家裏。』這人就說:『你千萬不可去。』他說:『我已經答應了他,我必須要去的。』
會後,斐尼走到門口,那人在那裏等候他。就帶他一同步行,走了很久,來到他辦公的房間。裏面只有一個火爐,一個書桌和三個椅子。除火爐的所在,四面都是很薄的屏風。那人關上門後,就從褲子後袋中拿出一枝手槍說:『不用害怕,我無意害你,但我要問你幾個問題。你昨晚所說的道理是真的麽?是你自己所深信的麽?』斐尼說:『我說了甚麽?』他說:『你說基督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斐尼說:『是的,上帝是這樣說的。』
那人說:『你看這一枝槍,這是我的槍,這槍已經殺過四個人。我自己殺了兩個,我的酒館夥計殺過兩個。像我這樣的人,還有希望麽?』斐尼說:『基督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那人說:『斐尼弟兄,還有一個問題,這隔扇(屏風)的後面是一間酒館。這館和其中的一切都是我的。我們賣酒給所有人。許多時候,我從酒徒袋中騙去最後的一分錢,不管他的妻子兒女挨餓挨寒。許多時候,他們的妻子抱著他們的嬰孩,到我這裏來,哭求我不再將酒賣給他們的丈夫,我就把她們趕走,仍然繼續我的生意。像我這樣的人,還有希望麽?』斐尼說:『上帝說,祂兒子基督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那人說:『斐尼弟兄,還有一個問題。那邊隔扇(屏風)後面,是一個賭窟,裏面埋下的詭計,如同撒但本身。若有酒徒還余些錢未花光,我們就在那裏騙盡他最後一分錢。有人從賭窟中出去就自殺,因爲他們的錢輸光了,有時所輸的不是他的,乃是暫時由他托管而已。像我這樣的人,還有希望麽?』斐尼說:『上帝說,祂兒子基督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那人說:『還有一個問題。你出去的時候,轉到右邊,必見到一間兩層的石屋,那是我的家。我是一家之主,我的妻子在裏面,我十一歲的女兒瑪格列也在裏面。十三年前,我在紐約遇見一位美麗的女子,我欺騙她說,我是一個商人,她就嫁給我。她到我這裏來,發現我的事業,心腸俱碎。我給她不少的痛苦,我常常醉酒,打她,虐待她,將她關在屋外,使她感覺身陷地獄,人活如狗。月前,我大醉回家,一見我的妻,就動手打她。我的女兒站在我們兩個中間,我就一巴掌摑去,她便跌倒在熱爐上,自肩到手無一完膚,恐怕永遠不能復原。像我這樣的人,還有希望麽?』
斐尼抓住那人的肩頭,使勁的搖著說:『你所說的故事,是何等的黑暗!但上帝說,基督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罪。』
那人說:『謝謝,非常感激你,請爲我祈禱,我明晚會再來聽道。』
『翌日上午七時左右,那人從他的酒鋪出來。他的領帶已經歪了,臉上有汗有泪,又有許多塵垢,步履歪斜,好像喝碎酒一樣。原來他用椅子打破了酒鋪的鏡子、爐子、書桌和其它的椅子,又打倒了所有的隔扇,那裏的酒、威士忌,都打得落花流水,賭桌賭具均打得粉碎,幷在火爐中焚燒。破壞了一切,就回到家中,走上樓,坐在沙發上。他的妻對女兒說:「馬格列,請父親下樓吃早餐。」馬格列怕和父親說話,就遠遠的站著說:「父親,媽媽說早餐已經預備好,請你下樓來吃。」
「我親愛的女兒,父親今日不吃早餐。」馬格列不是走下樓的,乃是飛下樓的。「媽媽,親愛的媽媽,爸爸今早不想吃。」「馬格列,你不懂得,你再去請爸爸下來罷!」馬格列再走上樓,她的媽媽跟著上來。那人聽見他女兒的脚步聲,就頂仁慈地說:『我的女兒,到我這裏來。」他的女兒又害怕又畏羞,走到他的面前。他就抱起他女兒,放在自己的膝上,與女兒親嘴,隨後放聲大哭。他的妻子站在那裏,莫名其妙。他又對他的妻子說:「我親愛的妻,請過來。」於是他的妻坐在他另一膝上,他的兩手就抱著妻和女。他的妻與女曾受過他種種的虐待。但今日他抱著他們,吻她們,又低頭放聲痛哭,情狀緊張。
經過數分鐘之後,他控制自己,就對他的妻子女兒說:「妻阿,女兒阿,不要害怕,神今早帶領一個新的人,新的父親回家來了。」
當晚,他和妻子、女兒,共同接受主耶穌爲他們的救主。這是實在真實的故事,是斐尼親口說的。』(引自『千真萬確』一,寶血的能力)。
其實,使徒保羅本人就是因信稱義的一個最偉大的見證之一。他說:『基督耶穌降世,爲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5-17)。並且保羅在他的一生中,也不斷保持和加深著這種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爲我捨己。』(加2:20)。另一處又說:『我爲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爲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由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腓3:8-9)
但願主的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都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的真道,都能真正信而悔改,因信稱義,靠主成聖,並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從而能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靠救恩守律法,愛神愛人,成爲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過榮神益人的生活,並也要將主的福音傳得純正而全備,使更多人真正信而悔改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路光寫於2002,2,25.最新修訂增補於2008,10,13和2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