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的真道上進一步同歸於一
學習交流(20)
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中,講述了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後,接著又講了一段極其激動人心的勉勵的話:『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約15:9-10)。
主耶穌所說的第一句話,就使我們激動不已。主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
我們知道天父對主耶穌的愛,是屬於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之間彼此的愛,這是宇宙中最偉大、最神聖、最深切的愛。主耶穌竟然用這樣無限的大愛來愛我們!
我們可以想一想,人世間最偉大的愛是甚麼愛?我想許多人都會回答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人世間最大的愛。是的,世上有許多父母,特別是母親對子女的愛,超過對自己的愛,甚至在危急的情況下,為了救護子女而捨棄了自己的生命。也許有人要回答說:夫妻之間的愛,也是人世間最偉大的愛。是的,世上盡管有些夫妻愛情不忠實,或是關係不和睦,但也有一些夫妻感情極其深切。在基督徒的家庭中,這樣的事例固然很多,而在未信主的人中也可找到這樣的例子。例如有一次在報紙上看到,有一對青年夫婦,感情極其深切。不幸丈夫患了癌症,已無法手術治療,眼看不久於人世。丈夫深愛妻子,趁自己活著時,請律師幫助將一切房產資財等轉到妻子的名下,並勸妻子在自己死後,另找合適的人組織新的家庭。妻子也深愛丈夫,在丈夫患病期間,終日相伴,服侍照應,幾乎寸步不離。最後想不到妻子竟陪丈夫一同服藥自殺。因妻子深愛丈夫,不願和丈夫生離死別,寧願一同死去。後被人發現,送往醫院搶救。當然,他們這樣一同自殺的作法是錯誤的,人生還有更重大的意義;更有天父上帝對他們的無限大愛,基督的浩大救恩,他們無需這樣絕望,選擇自殺的悲慘結局。但他們夫妻之間深切的感情卻是可稱讚的。
的確,人世間父母對子女的愛,或有些夫妻之間的愛,或還有弟兄姐妹之間的愛,都可說是人間最大的愛。然而這一切的愛,都仍然遠遠不能和天父對主耶穌的愛相比。天父對主耶穌的愛,不但是人間所找不到的,而也是天上所沒有的。現在主耶穌卻要以這樣無比的大愛來愛我們。
由此可見,主耶穌對我們的大愛真是無限的。事實上主耶穌也確已在實際行動中表現了對我們這樣的大愛。祂愛我們,為了拯救我們將亡的罪人,竟為我們捨去祂聖潔無瑕的生命!而且在祂當時感覺上來說,祂決心為我們捨去的,不但是肉體的生命,而也是永遠的生命。祂原是萬有的創造主,生命的根源。這真是何等無限的奇妙大愛和犧牲!
主耶穌雖然以這樣無限的大愛愛我們,但祂也要我們常在祂的愛裏,否則我們仍然得不到祂的大愛。因此,祂接著勸勉我們說:『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
常在主的愛裏是甚麼意思呢?所謂常在主的愛裏,也就是要作一個討主喜悅,蒙主恩愛的人。正如使徒保羅勸勉年青的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接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所謂常在主的愛裏,也就是要像先知但以理一樣,作一個大蒙上帝眷愛的人。但以理曾在異像中,前後一連三次被加百列稱為大蒙眷愛的人,可見他在上帝面前是何等大蒙眷愛(但9:23. 10:11,19)。
所謂常在主的愛裏,也就是要像先祖亞伯拉罕一樣,成為一個大蒙上帝喜愛、賜福的人。亞伯拉罕真是一個特別蒙上帝賜福的人,甚至上帝應許他,要使天下萬國都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
所謂常在主的愛裏,也就是要像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一樣,作一個蒙大恩的人。正如加伯列向馬利亞顯現時,一開始就稱呼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1:28)
雖然我們每一個信而悔改,接受救主,成為上帝兒女的人,都已成了蒙主眷愛,蒙主賜福,蒙主恩惠的人,但我們能不能說自己已像但以理一樣在上帝面前大蒙眷愛,或像亞伯拉罕一樣大蒙賜福,或像馬利亞一樣成為蒙大恩的人呢?可能我們一般人都還不敢這樣說,因我們深感自己還有諸多缺欠。
那麼,我們應當怎樣行,才能作一個常在主的愛裏而大蒙眷愛,大蒙賜福,大蒙恩惠的人呢?
正如主耶穌接著教導我們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
那麼,主的命令是甚麼呢?雖然命令的原文和誡命是同一個字,但在此譯為命令是很好的,包含的意思更廣。遵守主的命令至少可包括三方面意思:
第一,是指遵行上帝的誡命和它的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精神。主耶穌曾向少年官指出:『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主也論到愛上帝和愛人的兩大總綱,回答律法師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當然不是依靠自己力量去遵行,而是信靠主的救恩去遵行──也就是要不斷信靠主的寶血功勞洗淨赦免我們一切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不斷信靠主的聖靈大能幫助我們遵行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上帝在西乃山上頒佈十條誡命時,還曾親口應許我們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這和主耶穌所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意思是完全相同的。由此可見,我們若愛主,遵守主的誡命,主是何等地愛我們;祂不但要向我們發慈愛,而且還要向我們的子孫後裔發慈愛,直到千代。
上帝真的會按照祂的應許向我們這樣行嗎?是的,上帝是信實的,祂必按照祂所應許的去行。上帝絕不會說謊,也不會說誇大的話,或錯誤的話。
那麼在現實生活中有沒有這樣的例子呢?有的。例如上述亞伯拉罕就是一個最明顯的實例。上帝不但賜福給他的子孫後代,直到千代萬代,甚至使天下萬國萬族都要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正如上帝親口應許亞伯拉罕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7,18)。
另一次,上帝向以撒顯現時,也提到這事說:『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3-5)。
第二,是指遵行上帝的旨意。主耶穌曾教訓我們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1-23)。
主耶穌有一次也教訓眾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48-50)
第三,是指遵行主的道:『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接著又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1,23,24)。
由以上所說,主的命令實包括上帝的誡命、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真道在內。至於誡命、旨意和真道三者之間的關係也是互相發揮、互相補充、又互相包容的。
主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可見,主耶穌在遵守上帝的命令,實際上也就是主的命令,也就是上述上帝的誡命、旨意、和真道上,也為我們留下了完美的榜樣。
主耶穌早就在預言中,藉先知大衛的口,論到自己一生的情況,說:『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詩40:7,8)
主耶穌還在祂童年時,就曾對祂的父母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路2:49)。
主耶穌在即將受難之前,也曾對門徒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0-31)
惟願我們也要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把上帝的律法存記在心裏,反覆默想,不斷實行。也正如詩篇第一篇中所描述的經驗:『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惟願我們也要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把自己一生道路交託主,順服主,樂意照著上帝的旨意行。並也要在每天日常生活中、或說話、或行事,完全遵行上帝的旨意。
同時我們也要在凡事上遵從主的吩咐,遵行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如果我們能效法主耶穌的榜樣行,我們就能保守自己常在主的愛裏,就能像亞伯拉罕、但以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一樣,成為一個大蒙眷愛、大蒙賜福、大蒙恩惠的人。正如主所應許的:『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遵行主的命令呢?主的命令要求極高,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所能遵行的。我們必須完全靠賴主的救恩,才能遵行主的命令。因為只有主的寶血才能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主命令的罪,只有主的恩助,才能使我們有力量守全主的命令。
我們也必須多多禱告,效法主耶穌基督在禱告上留給我們的榜樣。我們看到主耶穌雖然是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但卻極其重視禱告。常常早上天沒有亮,就起來往曠野裏去禱告。一天工作結束後,又常常獨自上山禱告。每逢有重大事情,更是整夜不眠,通宵禱告。除此之外,主耶穌的心靈,更是時時不斷地和天父親密相交。正因此,主耶穌才能一生不斷過聖潔無罪、愛上帝、愛人的生活,並不斷遵行上帝的誡命和旨意,直到最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完成救贖大功。照樣,我們也要多多效法主耶穌在禱告上留給我們的榜樣。
此外,我們也要多多研讀聖經,默想主的話,從聖經中尋求更多真理亮光。這樣才能使我們在凡事上更清楚看明主的旨意,明白聖經中的有關教訓,好叫我們行事為人,在凡事上都能討主喜悅,榮神益人。
主耶穌在這方面也為我們留下了美好的榜樣。主耶穌雖然是三位一體真神上帝的一位──聖子上帝,但祂既降生為人,也需要像我們一樣多多研究聖經,默想上帝的話。主耶穌在遭受撒但試探時,曾回答撒但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說的一切話。』(太4:4)。由此可見,主耶穌對上帝的聖言是何等渴慕,甚至把上帝所說的一切話,都當作食物一樣吃下去。照樣,我們也要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多多研究聖經,默想上帝的話。
總之,我們多多禱告,多多默想聖經教訓,時時不斷和上帝親密相交,也就是要時時不斷住在主裏面,主也不斷住在我們裏面,這樣才能不斷遵行主的命令、旨意和真道,才能不斷成聖,愛主愛人,常在主的愛中,作一個大蒙上帝眷愛、賜福、施恩的兒女,直到主來的日子。(選自『講道集(三)』第四題,最新修訂於2009,12,8)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