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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雅各書和因信稱義的真道

 

昨天(八月二十二日)夜晚我剛看到一位署名未能顯示的同道的電郵信件,要我關注一下安息苑論壇上最近出現的一篇異文:『假使徒雅各』,大肆攻擊新約聖經中的雅各書及其作者耶穌的兄弟使徒雅各。他們已對此進行了較長時間的辯論,希望我能作一個總結性的回應。因此我今天上午就上網尋找這一篇文字,由於安息苑的連結有些問題,幾經周折卻在福音中國上找到了此文,是由吳某和周某二位弟兄所寫的。

我仔細地看了他們的論述,他們所以要竭力地論斷,評擊、污蔑雅各是『假使徒』,甚至攻擊譭謗新約聖經二十七卷經書之一『雅各書』本身的神聖權威性,是因爲他們誤以爲在因信稱義的問題上,雅各的說法和保羅的觀點是相違背的;誤以爲保羅是宣講因信稱義的,而雅各是宣講因行律法稱義的。其實,雅各和保羅的說法表面上看來好像有些不同,但實質上他們二人的觀點是完全相同的。他們所以會産生以上嚴重誤會,不但是由於他們謬解了雅各書信中有關因信稱義的教訓,而且實質上也是由於他們誤解了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教訓。他們自以爲已經完全明白了因信稱義的真道,實質上卻還未真正明白。應當說一句,我相信這二位弟兄是很愛主的,但我不能不以沉重的心情指出:他們對因信稱義問題的認識,是存在著嚴重錯誤的。等一會我將根據聖經詳細講解因信稱義的真道,並也會附上一文『全備的福音』,希望能對他們和大家有所幫助。但在這之前,我要先爲主耶穌的兄弟使徒雅各和他在聖靈默示下所寫的雅各書作些辯護。因我感到他們對雅各的論斷和評擊,或是言過其實的,或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

 

應正確認識主的兄弟雅各和雅各書

  的確,雅各在主耶穌生前並沒有悔改信從主,但在主耶穌死裏復活後,他真正痛悔信主了。主耶穌復活後共向門徒顯現十次,其中第九次就是特別向雅各顯現的,正如保羅在書信中所特別提到的:『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衆使徒看。』(林前15:3-7)。主耶穌所以要向雅各單獨顯現,顯然是爲了安慰勉勵他,揀選他擔任傳道救靈的重任,最後也要借著他的英勇殉道,爲主作榮美的見證。

至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以要將悲痛欲厥的母親託付給約翰安慰照顧,是因那時耶穌的兄弟雅各和猶大都還未悔改信主,不能帶給母親任何的安慰,又可能他們都早已另外成家立室,條件較差,難以很好照應母親。何況主也早已預見到雅各最後將爲主殉道。而約翰卻和主有最親密的關係,是主最愛的一個門徒,熟悉主的言行事迹和教訓,是最能在心靈上帶給耶穌母親安慰的。約翰家中的條件也較好,約翰的母親也是很愛主的,和馬利亞的關係也很親密,約翰也是在使徒中惟一沒有殉道的。總之,不論怎樣看法,都不應藉此事大作文章,對雅各進行論斷譭謗。主耶穌告誡我們:『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7:1-5)。我們不但不可論斷活著的弟兄,也不可論斷已經安睡的弟兄,更不可妄論聖經中主所重用的僕人。

說甚麽雅各憑藉自己和耶穌肉身上弟兄的關係,登上教會領袖的高位,也是不符合事實的。猶大書的作者猶大也是耶穌的兄弟,卻爲甚麽沒有成爲教會的領袖呢。這種說法既輕視了其他十一位使徒,也污蔑了雅各本人。其實雅各倒是一心謙卑隱藏自己,高舉基督的。他在雅各書中一開始就謙卑地介紹自己爲:『作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並且一點不提他和基督肉身上弟兄的關係。

至於雅各在肩負教會重任,推進傳道救靈工作期間,也曾犯過一點錯誤,這也不足爲奇。就如彼得也曾犯過相似錯誤(加2:1-14)。保羅也不例外(15:36-40.21:20-26)。雅各和衆使徒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對保羅在外邦所作的傳福音工作,顯然是完全肯定和接納的,而且也寫了一封公開信,又選派了二位代表,公開否定了猶太割禮派的異端謬道(徒15:1-35)。只是由於廣大猶太信徒在接受主耶穌救恩後,在崇拜禮儀上正處於一個新舊交替的階段,一時還難以完全放棄自列祖以來在聖殿中的禮儀崇拜。爲了調和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之間在這方面的的差異和矛盾,不致引起分裂,暫時作出一些權宣的安排,使雙方都能照各自的不同情況去作,彼此尊重,而不強求統一,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禁止外邦信徒作的事,都是最易引起猶太人誤會和反感的,同時也讓外邦信徒不必像猶太人一樣受割禮等等(徒15:19-35)。就如保羅也曾採取過相似的作法,以解決外邦教會信徒中有些非重大原則性的爭論和矛看。例如使徒時代,外邦教會中也曾爲市場上賣的可能祭過偶像的牛羊肉,是否可吃的問題,産生過矛盾;有些信徒不敢吃祭過偶像的肉食,認爲這樣就有分於拜偶像的罪行,有些信徒則認爲偶像是虛無的,就照樣去吃。又曾爲猶太人的逾越節、五旬節等等節日,應如何對待的問題,産生不同看法。有些人認爲這些節日已廢除,不要再去注意了。也有些人認爲這些節日仍有特殊意義,可以安排一些宗教聚會,正如過去在五旬節聚會禱告,結果獲得聖靈早雨的沛降(但2章)。使徒保羅雖然也認爲外邦人祭過偶像的牛羊肉算不得甚麽,舊約預表性的節期也已廢除,但卻認爲上述兩種不同的看法和作法,並不是屬於真理原則性的根本分歧,還是應當彼此尊重,互相包容,暫時不要強求統一,以免産生分裂。因此保羅勸告他們說:『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爲上帝已經悅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爲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爲主守的。(不守日的人是爲主不守的。──英文聖經根據某古卷有這樣一句。而且「守」字,按原文應爲「注意」或「尊重」的意思)。吃的人是爲主吃的,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爲主不吃的,也感謝上帝。』(羅14:3-6.)。雖然如此,保羅也告誡那些吃的人也要注意場合:『凡市場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爲良心的緣故問甚麽話。』若在不信的人家中坐席,有人告訴你這是祭過偶像的,你爲了別人的良心緣故,就不可吃。更不可在偶像的廟中吃祭過偶像的肉食(詳參林前8:1-13. 10:14-33)。又如保羅雖然堅決反對割禮派的異端,但卻讓提摩太補受割禮 (提摩太的母親是猶太人),爲了減少在某些地區傳道工作上的阻力,同時卻沒有讓另一傳道人提多去受割禮。

後來雅各和衆長老當保羅末次來到耶穌路撒冷時,對他提出的建議,倒是有些違背真理原則的:『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爲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衆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麽辦呢?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罷,我們這裏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衆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爲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徒21:20-26)。這樣的建議顯然是出於懼怕人的心理,不但懼怕某些會內的人,也怕猶太教公會的人,那時他們正要抓基督徒,特別是保羅的把柄,要定他破壞摩西律法的罪刑。而保羅爲了保全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的聯合,竟也委曲求全,聽從了這樣的建議,沒有堅持更高的真理原則。結果因此反被誣陷,失去自由。

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因此否定雅各一生在猶太人中進行傳道救靈工作的巨大貢獻,和他最後爲主的英勇殉道。更不能否定他在聖靈默示下所寫成的新約經卷『雅各書』。雅各書在海萊博士所著的聖經手冊中被稱爲『基督徒的智慧書』和『新約的箴言』。其中滿含有許多屬靈生命的經驗和美德的珍寶。書中也詳述了信心的操練,實踐,和當有的行爲的表現。本書和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弗書中某些經文同讀,更能互相發揮和解釋,使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真道不致被誤解和曲解。保羅也尊稱雅各爲『使徒』(加1:19)。他和磯法(彼得)約翰三人也被稱爲『教會的柱石』(加2:9)。事隔近二千年後的今天,怎麽有人竟能評擊他是『假使徒』呢?

雅各一生在猶太人中和教會中都有非常的名望,被公認爲一個德高望重的人。他也被他的同胞稱之爲『義者』,他約於主後62年爲主英勇殉道。雅各一生所以能有這樣完美的品格,是來自他因信接受了基督的義,來自和基督有著極親密的關係,來自他在密室中的懇切禱告。『據傳說,雅各在膝蓋上曾用了許多時間,以致他的雙膝的皮膚變成非常僵硬,如駱駝的膝蓋一樣。』(聖經手冊843頁)。

     關於『他殉道的史略..乃是根據約瑟法及一個猶太的基督徒名爲哈革西布(Hegesippus)者在160年所記載的。他們的記載曾獲得了猶西別的接受。那一位大祭司名亞拿納(Ananus)者和一班文士法利賽人趁著在非斯都過世與那一位羅馬的新總督未到任的中間,曾與猶太公會商量籌劃了,吩咐那稱爲基督的耶穌的兄弟雅各站在聖殿裏某一個陽臺上,宣佈耶穌不是彌賽亞,並且將那些信奉基督教的群衆拘禁起來。雅各在其時反而大聲疾呼的宣揚了耶穌爲神的兒子及世界的審判之主。那些憤怒的仇敵就將雅各猛擲於地上,並用石頭打他。最後正當他跪下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爲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的時候,一個..漂白洗衣匠用木棍打死他而結束了他的痛苦。此事過了不久,那圍攻耶路撒冷可怕的戰爭就開始了。猶太人深覺假使雅各仍生存在世的話,耶路撒冷的毀滅或許可免去,他們認爲這種浩劫乃是神對於猶太人殺死雅各的罪行所施行的一種審判刑罰』。(聖經手冊841-842頁)。現在接下來講:

 

應正確全面深入理解因信稱義的真道

    因信稱義是聖經中極重要的真道,是每一個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必須擁有的經驗。因信稱義也是聖經中的專門名詞,不但慕道友不明白它的含意,就連好些基督徒,甚至傳道人也不很明瞭其中的意義。本來,聖經中的因信稱義也很簡單易明,但卻給有些抱著錯誤教義觀點的神學家和牧師們講論得極其玄妙和錯謬。也有些人為了反對這些錯謬說法而矯枉過正。因此關於因信稱義的真道,我們須要完全根據聖經,分四點來講解一下:

 

甚麽叫因信稱義?

     第一點,甚麽叫作因信稱義?首先要明白甚麽叫稱義?其實,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所謂稱義的意思,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爲義,算我們爲義,也就是指上帝不算我們爲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爲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爲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爲以外,蒙上帝算爲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爲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實際上也就是赦罪的意思。稱義是從積極方面來說的,赦罪是從消極方面來說的。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

赦罪稱義的恩典是極其浩大的恩典,本是我們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白白賜給我們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借著悔改罪人的信心領受的,因此聖經上就稱之爲因信稱義。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羅3:23-26)。也正如使徒約翰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怎樣才能因信稱義?

       現在講第二點,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所謂因信稱義,也就是要『因信基督稱義』(加2:16),也就是要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功勞,而獲得赦罪稱義(羅3:23-26)。那麼我們怎麼樣才能因信得到主寶血的赦罪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來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在主耶穌面前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裏恨惡並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公義的,信實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由此可見真實的信心就必定要使我們來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正如主耶穌在世時,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16)。主耶穌在此指出,悔改和信福音必須結合起來。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是不能使我們稱義得救的(參雅2:17-26)。當然,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福音,也不能使我們稱義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靠自己也沒力量悔改。只有基督才能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又使徒如彼得勸勉五旬節的聽眾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招來的。』(徒2:38-39)。又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賜給我們的,並且是必須一同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必得不著赦罪的恩。主耶穌復活後也親口指示門徒說:『人要奉祂的名傅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聖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事實上當一個罪人信靠主耶穌的恩助在天父上帝面前悔改認罪,不但求主赦免,而也求主潔除自己罪惡時,主耶穌就要立刻在上帝面前爲他祈求說:『天父上帝阿,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而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因此,父阿,你怎樣喜悅我,也求你怎樣喜悅他;你怎樣愛我,求你也怎樣愛他。』這就是主耶穌所要賜給我們的因信稱義的恩典。懷愛倫也解釋說:『但借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爲義。』(彰顯基督82頁)

 

因信稱義是需要終身不斷保持並加深的經驗

     現在再講第三點,因信稱義,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我們並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的。因爲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於我們還沒有學會完全依靠主,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並也要不斷靠主成聖。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境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裏不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啓7:14)。

還有,我們不但在自己感到有罪的時候,需要悔改認罪,倚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稱義,而即使在我們不感到自己明顯有罪的時候,我們也絲毫不敢倚靠自己的義,而仍是要時時不斷的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而因信稱義。正如保羅所留給我們的榜樣:『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爲我舍己。』(加2:20)。『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由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腓3:9)。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又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爲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另一處又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爲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爲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爲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8:3339)。

以上是從積極方面來講,而從消極方面來講,一個已經因信稱義的人,也可能因被罪迷惑,心裏剛硬,不再悔改,而失去永生的救恩。就如使徒保羅曾發出勸告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隨後又說:『因爲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衆敵人的烈火。』(來3:12-14. 10:26-27)。如果一個傳道人或信徒,有了罪不肯悔改,或是大罪不敢犯,小罪無所謂,還自以爲仍能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那簡直是自欺欺人。主決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對不肯悔改的人,是沒有贖罪祭爲他預備的。

保羅在書信中也不斷對此發出警告,例如他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6:15-16)。又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在另一封書信中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麽,收的也是甚麽: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使徒保羅在書信中甚至也謙卑地以身作則地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所以,自己以爲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9:27. 10:12)。

 

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麽關係?

     最後再講第四點,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麽關係?首先應當清楚明白:人稱義是因爲信靠基督的救恩,而不是因爲自己遵行律法。正如使徒保羅所明確指出的:『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爲: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爲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8,20)。另一封書信中也同樣指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爲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這裏講得很清楚,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爲甚麽呢?因爲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神聖仁愛的律法。因此經上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但是,以上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的說法,決不是說因信稱義可以不守律法。其實,一個人如果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的寶血也就不會赦免他的罪,他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了。主耶穌赦免信而悔改之人的罪,稱他爲義,是赦免他過去違背律法的罪,而此後他必須靠主恩助,遵守律法,離罪成聖,愛神愛人。由此可見,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立志遵守律法,也是得蒙赦罪稱義的條件。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正如保羅接下去所指出的:『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的救恩的功用原是爲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正因爲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教訓,使救恩和律法對立,使信心和行爲脫節,因此雅各在書信中就特別強調了信心和行爲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爲的信心是死的麽?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爲稱義麽?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爲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爲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爲他的義。」他又得稱爲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爲,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裏的說法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爲(是指出于信心的行爲),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爲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應當引起我們警惕的,現在也有傳道人不斷片面強調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甚至連悔改認罪的要求也不講,只講一信就得救;還說甚麼得救容易滅亡難,或是一次相信永遠得救。其實一個信徒若不肯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潔淨;若不肯靠主 離罪成聖;若不肯靠救恩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他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如果一個傳道人或信徒,早上起來後和晚上睡覺前,都沒有個人的禱告,或雖有禱告,卻沒有在禱告中不斷省察自己,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淨,求主恩助離罪成聖,聖而又聖,卻還自以為已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顯然是自欺欺人。

    固然每一個信徒將來所以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由於因信稱義,或說寶血赦罪(如十字架上的強盜和使徒保羅都是如此);但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追求因信成義,或說靠主成聖的,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也就不可能獲得赦罪稱義了。再說,因信稱義,寶血赦罪,是可以隨時不斷信而悔改,立即得著的;因信成義, 靠主成聖,聖而又聖,也即『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卻是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追求的(如悔改的強盜已開始初步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保羅則在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上達到極高的程度,但在無限完全的主面前永遠顯得不夠),正如保羅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3:12-15)

    但願主的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都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的真道,都能真正信而悔改,因信稱義,並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從而能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靠救恩守律法,愛神愛人,成為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過榮神益人的生活,並也要將主的福音傳得純正而全備,使更多人真正信而悔改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路光完成於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最新修訂於零八年五月二日請接下去再看『全備的福音』一文。讀者若要更進一步明白聖經中有關這些方面的真理亮光,可上網www.godsword7.net參看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輯中的各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