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一书
(作者:乔治.赖特 译者:承道)
(路光写于2011,7,22.最新修订更新于2015,11,20)
《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I USED TO BE PERFECT.A Study of Sin and Salvation)是作者乔治.赖特(George R. Knight)于1994年出版的,出版后曾受到本会同工同道的撰文批评,于是2001年6月5日又出了新版,作了更多修改和补充,『在几个方面不同于第一版』。据作者自己介绍:『现在的这本书(中文本99页)乃是由四本书所引导达到的一个顶峰。』(序言:致读者)。可见这本书是他思想成熟之作。这本书是由承道几年前翻译出版的,最近《麦田》季刊2010冬之卷(总第八期)上又刊登了此书,并于2011年3月10日又刊登于《麦田》网站上,在信仰没有根基的弟兄姐妹中造成了思想的混乱。其实他的一系列奇谈怪论,都是为他虚假错谬的得救观点服务的,他自己在书中也承认,本会中许多同工同道批评他的观点是『新神学』。也有人来信问我对此书的看法,迫使我重新细看此书,并写下此文。我几年前就看到《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一书,我也不知道此书作者美国安得烈大学教会历史教授乔治.赖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但看到他最后第六章『我曾完全』的个人自述经历中,就使我知道了他的信仰灵性的真实情况。他自己提到:
作者叙述自己过去曾有的病态经历
『关于我,你所能了解的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我曾经完全。请注意我所使用的是过去式。我曾经完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说我现在不是完全的。为什么我过去是完全的?我过去是完全的,因为我是一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会友。……』『我十九岁时从一个不可知论者转变为一名第七日复临信徒。成为复临信徒之后,我观察我的教会,教会里的会友们,以及传道者们,我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你们这些还没有成功的人,真是一塌糊涂!我想,你们在成为完全的过程中失败,是因为你们不够努力的结果。我会有所不同,我不会失败,我会比你们任何人都更加努力的。那时,我就以很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至今还记得对所有问题的默想,要求是何等的高。接下来我就自觉决定幷且口头承诺,我要成为继基督之后第一个完全的基督徒。我是说,我当时是极度真诚的,但我实际的经历却不似我的想法那样令人满意。』
『我立即开始了我的寻求。在几周内,我就能说出几乎任何事情的错误之处:我能告诉你,你所吃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看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打算做的事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思想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在指出别人错误的方面变成了专家。在我对待饮食的严格方法中,三个月,我从165磅降到了123磅左右。有些人怕我会因「健康改良」丧命。我想让你知道,在我要成为完全的奋斗中,我变得完全了。我成了完全的法利赛人就像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耶稣之前的扫罗一样。……』
『后来我发现,我面前的完全之路不过是前人所走的老路而已。这带给我一个关于完全的悖论。如果对那些「完全」的人有些了解,你们就会认可这个悖论的。你们当中的一些人也可能经历过这个悖论。我发现大多数的会众还活在这个悖论中,或者更糟,有人正努力要和活在这个悖论中的人处于同样状态。
关于完全悖论乃是这样,我越思想我的完全,我就越变得以自我为中心。我不但变得以自我为中心,而且我越奋斗,越努力,我就越变得喜欢审判那些没有达到我的「高度」的人。我不但变得喜欢审判,而且我越是「完全」,我就越苛刻地对那些不如我「出众」的人,对教会和那些不如我「纯洁」或「献身」的人也就变得越发消极。
简而言之,我越刻苦努力,就变得越糟糕。这就是我关于完全的悖论。在我试图完全地复制基督品格的路径上,我却更多地反映出了魔鬼的性情。至少,我变成了一个很难相处的人。当我探索着仿效救主的品格时,别人却变成了我生活中的难题。他们妨碍了我严格的饮食,他们干扰了我每日对基督的默想时间,他们妨碍着我向着完全的努力。……太多的复临信徒经由那条路去复制基督的品格。那是一条错误的路,那是一条人的路,而非神的路。
在我对教会以及自己的挫败中,我上缴了我的传道证书。但我的区会会长看到了我的迷乱,幷想要「为工作留住我」,他带我到三百英里以外的地方,以便他能辅导我,鼓励我,将证书还给我。但我无法从中得到摆脱,所以我第二次上缴,但又被退了回来。第三次,我写了一封措词强硬的信,告诉区会会长我的感受,这次达到了我预期的目的,证书没有再退回来。
我不再是一个复临信徒传道者了。就如我所确信的,我既不再是复临信徒也不再是基督徒。除了我在人前出于是无奈的情况之外,有六年之久,我没有祷告,也没有读圣经。……
在1975年初,上帝从天上伸手触摸了我。……我遇见了耶稣,我的复临信仰受洗进入了基督教信仰。』(第六章85-86,90-93页)
深感我们的教会被污蔑蒙羞辱
坦诚地说,当时我看了他这样的论述,深感我们的教会被污蔑,蒙羞辱。若给其他教会基督徒看到,将对我们教会产生多么严重的误会和误解!他们会想这是你们教会中自己的传道人所作的『见证』,必定是真实的罢!?其实,像他过去曾有的这样的病态思想和经历,在我一生中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我是1948年受浸加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接着进入本会中学读书,以后又转入桥头镇本会中华三育研究社求学,一心为以后献身传道作准备。1954年三月开始在本会传道。至今在教会中已生活工作了六十七年,我还从未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假设在我们教会中有这样的人,也应是极个别的事例,但他却说成教会中普遍现象似的,实际上他是在毁谤本会中许多信从圣经和预言之灵教训的人,说:『后来我发现,我面前的完全之路不过是前人所走的老路而已。这带给我一个关于完全的悖论。……我发现大多数的会众还活在这个悖论中,或者更糟,有人正努力要和活在这个悖论中的人处于同样状态。』『太多的复临信徒经由那条路去复制基督的品格。那是一条错误的路,那是一条人的路,而非神的路。』又说:『我不知你是否看到过任何一个完全的人。有时候我闭上眼睛,想象一些我所认识的完全人。有一个人走进我的脑海,她非常满足,因为她已经战胜了奶酪。又有一个人走进来,这是一个第一世纪的法利赛人,……』(第六章89页)
其实,我们教会的基本信仰二十八条是完全根据圣经教训制定的,必不会使我们变成这样的人。我们全球绝大部分传道人和信徒公认的最能代表我们教会传统纯正圣经信仰的怀爱伦著作更不会使我们变成这样的人。《我曾完全》的作者如果当初能仔细阅读和实行普及全球本会的《喜乐的泉源》(怀爱伦着)一书,他就不可能会有上述病态的思想和经历了!他也就早已真正信而悔改,被圣重生,并不断在基督里长大成人,成为上帝圣洁蒙爱的儿女和传道人了!
我是1948年十四岁在上海受浸加入本会的。在受浸前就已深得《幸福的阶梯》的帮助(《幸福的阶梯》现在改名为《喜乐的泉源》,内容完全相同,可惜现在每一章的题目改变得不伦不类了,不如原来的好,原来的题目是:上帝爱世人,罪人必需基督,悔改,认罪,献己,信心与悦纳,信徒的试验,在基督里成长,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认识上帝,祈祷的特权,怎样对付疑惑,在主里喜乐),使我能真正信而悔改,被圣灵重生,立志献身传道。对乔治.赖特上述的病态思想和经历,我连想都未曾想到过。我此后所认识的主内老前辈和同辈中,有很多人都是殷切研究圣经,热爱研读怀爱伦的解经著作,热心爱主爱人,坚守和传扬圣经纯正真道的同工同道。约于1953年前后,在林大卫牧师带领下,开始全面翻译怀爱伦的五大解经著作:先祖与先知,先知与君王,历代愿望,使徒行述,善恶之争,以及基督比喻实训,怀爱伦传记等,并由上海各教会的献身青年和忠心爱主的长老与同道,将各译本刻写油印成几千册书,散发到本市和全国各地本会爱主的同工同道手中。当时上海有许多位忠心爱主的献身青年,都是为了坚守安息日而被医学院退学(四位),或被医院解职(三位),或被其它机构解职(几位)。他们失去学业和工作后,几乎都在各教会献身传道。曾举办三次一连五日的灵修大会,本市和全国各地都有爱主的同工同道来参加,在灵命上获得很大复兴。通过三次灵修大会,和怀爱伦解经著作的大量散发,也造成了全国多处教会的灵命复兴。及至1958年,在当时极左路线的影响下,上海至少有十多位忠心爱主的传道人,长老和同道,因坚守安息日,翻译印发怀爱伦著作,热心传道被囚,1961年又有四位忠心爱主的弟兄姐妹因在安息日聚会被囚,1964年及在文革中又有忠心爱主传道人和同道被囚。他们在狱中和劳改或劳教中,仍都坚持信仰,爱主爱人,为主作了美好见证。在二十几年后也都先后全部经法院复查,撤销原判,宣告无罪,获得平反。回上海后也都继续尽心竭力,热心坚守传扬真道,直到如今。也有多位忠心爱主的年老仆人已先后在主内安睡。当然,在老底嘉教会时期的不冷不热情况中,也必然会有没有真正悔改,重生和献身的传道人与信徒,在1958年极左路线时,和文化大革命时,信仰软弱跌到,或离开教会的。
污蔑怀雅各歪曲怀爱伦
还有,书中论到怀雅各牧师和怀爱伦情况时,也是偏面的断章取义.又歪曲污蔑甚么『耶稣的诫命』『双重的诫命』等等。例如他说:『但早期的复临信徒不是相当确定启示录14:12的第三部分「耶稣的信心(中文圣经译为耶稣的真道)」指的是什么。他们将「耶稣的信心」解释为需要去顺从的真道。结果,我们早期的作家――怀雅各和几乎所有其他的人――都说,「上帝有上帝的诫命,耶稣有耶稣的诫命,比如洗脚,洗礼,等等。」他们发展出一个关于耶稣诫命的完整目录。这样,复临信徒就变成了「双重诫命」的子民,不但注重上帝的诫命,而且注重耶稣的诫命。我们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很好的守诫命者。』(第六章87页)。在书中可以看到乔治.赖特对主耶稣的教训『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是极为反感的。当然他不敢批判主耶稣,于是就曲解主耶稣的教训。说主耶稣在此所说的是反话,不是主耶稣心里要说的原意。在另一本书中论到本会先贤贝约瑟教导人时,曾引用主耶稣的这句教训:『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于是他就热讽冷刺,批评贝约瑟有律法主义思想。
读了上述断章取义,论断怀雅各等的一段话,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怀雅各牧师是注重守诫命,不注重主耶稣的救恩的。但他后来在另一本书中为了利用怀雅各的话来暗示贝约瑟有律法主义思想时,却又承认怀雅各是很注重主的救恩的,说:『怀雅各就非常仔细清楚地写道:「让我们清楚地理解,在律法里没有救恩,换句话说,在律法的特质里没有救赎的功能。」对怀雅各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对耶稣有活泼的信心。」……怀爱伦和她丈夫有同样的观点。』(《唯恐我们忘记》三月十一日)
乔治.赖特继续发表他的论述:『在1888年的美国的敏尼泊利斯全球总会会议上,就「耶稣的信心」怀爱伦和其他人重新做出解释,认为「耶稣的信心」是启示录14:12节的一部分。这节经文可以同时翻译为「在耶稣里的信心」或「耶稣的信心」。许多第七日复临信徒以「耶稣的信心」来理解这经文时,就有了一种倾向,认为这节经文暗示说,因为我们有了「耶稣的信心」,故此我们就可以象耶稣一样成为绝对的无罪。』(第六章87页)。可叹,乔治.赖特又在歪曲讲解,故意用过激的言论,坚决不信圣经和预言之灵的不断教导:信徒在今生也能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离罪成圣的生活。
读了上述这一段话,又会使人误以为怀爱伦1888年时才重新解释『耶稣的信心』或译『耶稣的信仰』(中文圣经译为『耶稣的真道』)的含义,才明白因信接受耶稣的义(包括使我们称义和成义)。其实,怀爱伦说『耶稣的信仰』是指主耶稣的救恩说的,不但能使我们因信称义,而也能使我们因信成义。怀爱伦过去以来一生中都不断教导这样的教训。以致于本会许多上帝忠心爱主的同工同道相信圣经和预言之灵的教导,因信接受基督的义包括因信称义(靠主宝血得蒙赦罪),和因信成义(靠主恩助离罪成圣)。现在就让我们看看怀师母自己是怎么说的:『曾经有人(在1889年时)问我这样的问题,「你如何看待这些人所传的这亮光?」啊,我在过去的四十五年来一直在给你们传扬它──基督无比的魅力。这就是我一直在努力向你们的心灵传达的。当瓦格纳弟兄在明尼阿波利斯带来这些观点时,那是我所听到别人对这个主题第一个清楚的教导,除了我本人和我丈夫(指怀雅各牧师)之间的交流之外。』另一处又说:『上帝凭着祂的大怜悯,借着瓦格纳和琼斯长老给他的子民送来了极为珍贵的信息。这个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举为全人类的罪而牺牲的救主。这一信息提出了因信称义的保证,邀请百姓接受基督之义,这义就是全然顺从上帝的一切诫命(引者按:这末了一句话前面提到了因信称义,后面提到了因信成义,表现在全然顺从上帝的一切诫命,包括二大总纲和属灵精意)。很多人已经不再看见耶稣。他们需要注目于他的神圣人格、他的功劳(引者按:指主为我们舍命救赎的功劳)、和他对人类家庭不改变的爱。……这就是上帝吩咐的要传给这世界的信息。这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应伴随着圣灵的大量的浇灌而用大呼声传扬的信息。』(『给传道人的证言』91-92页)。』
在另一处又说:『在本次(1888年)会议上,我亲眼见证到,在表述「基督的义,及其与律法的关系」这个伟大的主题时,──应时刻不停的呈现在罪人眼前,作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题──宝贵的真光从圣经中照射出来了!对我来说,这幷不是一个新的亮光,因为四十四年前,这光就从至上的权威那里照向我了,通过我的声音和笔,见证他的灵,我已经把这真理讲给我们的人了。但是几乎没有人回应真理,除非他们认可我在这个题目上的见证。有关这个伟大题目的谈论和论述,全部加起来也少得可怜。实事求是地说,有些人的讲道就是该隐所献的祭。』(《信心与行为》第十九章附录A100页)。
又如怀爱伦关于1888年全总会议的亲笔报导中,论到第三天使信息的内容时说:『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传扬上帝的诫命和耶稣的信仰(按:启14:12中文为耶稣的真道,按原文和英文the faith of Jesus也可译为耶稣的信心,或耶稣的信仰,是指主耶稣的福音或说救恩说的)。上帝的诫命已经被传扬了,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人却没有以同样着重强调的方式、口吻去传扬耶稣基督的信仰。律法和福音应结合起来一同传扬。……「耶稣的信仰」被人谈起,却几乎无人明白。甚么是组成「第三天使信息中耶稣的信仰」的因素?耶稣成为我们的担罪者,因此他才能成为我们赦罪的救主。他受了我们本该受的对待,他来到了我们这个世界,背负了我们的罪,因此我们才能得到他的义(按:包括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这才是全备的福音)。相信基督的能力充足,完备,能彻底地拯救我们(按:也即使我们成义成圣),这才是耶稣的信仰。』(《信心与行为》中文本104页)
怀爱伦在1892年出版的『传道良助』(Gosper Workers)一书中教导本会的同工同道说:
『有许多人说本会传道人在讲道之时,只注重律法,不注重耶稣。这种话虽不是十分真实,然而他们说这样的话,岂是毫无缘故的吗?那站在讲台上的人,岂不是有些人对于上帝的事物还没有真实的经验吗?岂不是有些人还没有接受基督的义吗?本会许多传道人只是单单照例说教,用辩论的方式讲解题目,几乎不提救赎主的救人能力。他们的见证缺少基督救人的宝血。他们的祭物相当于该隐的祭物。他把地里的土产献给主,这土产原是上帝可以悦纳的。这些土产虽是极好;但却缺少祭物的功能,就是那代表基督宝血之羔羊的血。那不含基督在内的讲道也是如此。这样的讲道不能刺透人心,不会引人发问说,我当怎样行才能得救呢?
在一切号称基督徒的人中,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人应当居先将基督高举在世人面前。传扬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讲安息日的真理。这种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内的其它真理,都应该传扬,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切切不可遗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里,慈爱和真理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应当引领罪人仰望髑髅地,存着小孩子天真纯朴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劳,接受祂的义,相信祂的慈悲。』(传道良助三十章156-157页)
又说:『我们若愿有第三位天使信息的精神与能力,就必将律法和福音一起传扬,因为这两样原是并行的。』『我们所传信息的要点,不单是上帝的诫命,也当有耶稣的真道(宜译耶稣的信仰)。』
又说:『应当仔细研究但以理和启示录的预言,并使之与以下的话相连:「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同上三十一章161,162页和二十八章148页)。
怀爱伦还提到,不但在传扬三天使信息和但以理、启示录预言时,应当将律法和福音一起传扬,应当高举基督为世人的救主,而在我们每一次的讲道、祷告和唱诗中,也应当这样,才能吸引万人来归向祂(约12:32)。例如怀爱伦教导我们说:
『有些传道人全用辩证的话讲道,这是错了。有的人听了真理的理论,而佩服所提出来的证据,然而若把基督高举为世人的救主,那么所撒的种子可能生长结实,荣耀上帝。然而往往传道人没有将髑髅地的十字架显在人面前。有些听众也许是一生最后一次听道的机会,这黄金似的机会一去便永不复得了。若是传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论与基督及其救赎之爱一同宣讲出来,这些人也许就被引领归主了。
世上渴望寻找来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们所想到的还多。凡传扬末次恩典信息的人。应当记着,要高举基督为罪人的避难所。有些传道人以为无需传讲悔改及信心的道理,他们认为听众当已熟悉福音了,所以必须讲些别的事,才能叫他们留心听。然而可惜有许多人对于救恩的计划,真是毫无所知。他们在这全然重要的题目上,实在需要多受教训,过于其它别的题目。理论的讲道是不可少的,为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链条,环环相接,节节联络,结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讲道时,却不可不讲基督并祂被钉十字架的道理,作为福音的基础。』
『唉,但愿我有口才,说出充满能力的话,使那些在福音里与我同工的人,受我所愿他们受的感动。我的弟兄们哪,你们乃是在处理永生之道,在应付那能有最高发展的人心。基督被钉、基督复活、基督升到诸天之上,以及基督复临,应当那样软化及充满传道人的心灵,使之欢乐,以致他能本着仁爱和恳切,向人们传扬这些真理。这样,耶稣就被表现出来,人就不再见那传道人了。
你们这教导人的应当高举耶稣,在讲道、唱诗、祈祷上,都要高举祂。要运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们指出「上帝的羔羊」。应当高举那复活的救主,并对凡听的人说,来就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的主。(弗5:2)。应当把救恩的科学列为每次讲道的重心,并作每首诗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当将这事尽情的倾述出来。在你们所讲的道中,不可另加别的来补充基督,因为祂乃是上帝的智慧与能力。要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显明耶稣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难及绝望中的人,显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备。』(传道良助第三十章158-159, 159-160页)。
全书中对『罪』的新奇的偏面的错误的说法
都是为他的似是而非的得救观点服务的
细看《我曾完全》全书,发现作者乔治.赖特对于罪,律法,试探,成圣,完全,都有着一套标新立异的看法,有些一看即知明显违背圣经教训的,有些却似乎很有道理,但实质上却仍是以偏面理解圣经中一方面的真理,而否定另一方面的圣经真理。或者有人要疑问:他为甚么要热衷于宣讲这些奇特的反常的看法呢?其实,这一切对于『罪』等似是而非的观点,都是为了他似是而非的得救观点服务的或说辩护的。正如他在书名的副题中所点出的:《我曾完全:罪与救恩的研究》。也正如他在第一章某一段『对罪过的不同观点导致不同的救恩之路』中所特别指出的:『我想强调的关键点,就是我已经作为本书的基础所提出的:一项关于罪的不恰当教义将必然地导致一项关于救恩的不恰当教义。这是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最重要的认识之一。在复临信徒当中展开关于罪的教义的神学战争,不是一件意外事。许多人可能幷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事实,但是,关于人如何被拯救,罪的教义不可避免地位于争论的基础部分。如果我们打算明白人是如何得救的,我们就需要明白他们是从什么当中被救出来。讨论救恩的起始之处,就是对罪的理解,……对罪的不同观点彻底地导致不同的救恩道路。』
现在,我们就先来看看他在第一章中.对罪是怎么理解的。
一,他对罪是怎么理解的:第一章罪是爱
他有意不提圣经中对罪的定义:『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只是非因律法,我们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3:20.7:7)。而且『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他在文中一开头就说甚么『吃奶酪不是罪!我估计你们中的大多数人会在这一点上同意我。』──其实,我们的饮食若是为了身体健康,为了能更好荣主益人,爱主爱人而吃,就不是罪;若为了贪吃而影响健康,就是罪!
接着他又说甚么『违犯安息日不是罪。谋杀不是罪。偷窃不是罪(Sabbath breaking is not sin. Murder is not sin. Theft is not sin.)。罪是先于所有这一切事物的。它们可能是罪过,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英文是:它们可能是一些罪──可能──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They may be sins—maybe—but they are not sin. Sin is love.)。』(第一章5页)
显然,以上对罪的定义直接违背圣经的教训:『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一3:4-8)。怀爱伦也解释说:『我们对于罪恶所下的唯一定义,就是圣经所说:「违背律法就是罪。」』(善恶之争第二十九章罪恶及痛苦的起源第二段)。
但他却认为上述违背律法的行为不是罪!原来他在全章中是要强调在人犯罪的行为之前,已经有了不爱上帝,而爱自己的犯罪的思想和倾向,这才是主要的罪。固然,世人在违背律法之先,先已有了犯罪的倾向和犯罪的思想(就如仇恨,淫乱的思想)。犯罪的倾向和犯罪的思想是罪,而变成犯罪的行为(就如谋杀,奸淫的行为)是更严重的罪,怎能说它们不是罪?
又说甚么『现在回到夏娃。她吃果子的行动不是罪,而是已经在她心里统治她的罪所带来的结果。她在摘果子之前就已经堕落了。』(第一章10页)。其实夏娃被造后,违令吃禁果犯罪堕落前,是没有肉体情欲和犯罪的倾向的,也没有罪能辖制她。在这一点上她和我们现在罪人的情况是不相同的。她是在自由意志下违犯了上帝的禁令。她所以会犯罪堕落是由于她滥用上帝所赐给她自由选择权,不信靠不顺从上帝,却听从撒但的话;是由于她违背上帝的禁令和律法。在她违令吃禁果的事上几乎犯了十诫中每一条诫命的罪,如偷吃禁果,贪心不足,忘恩负义,不孝敬天父,不敬畏信靠顺从上帝,也犯了自杀杀人的罪。当然夏娃在吃禁果之先,思想上已先被撒但迷惑,有了吃禁果的思想;如果说有了吃禁果的思想是罪,那么有了吃禁果的行动更是明显的罪!又怎能说『她吃果子的行动不是罪』呢?其实,如果夏娃受了撒但的欺骗,起先思想有了动摇,假如最后仍决定信从遵行上帝的命令,不去吃禁果,她仍不至于死亡。因上帝只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她若不吃禁果,就不会堕落成像我们现在这样的将亡罪人。
又说甚么『罪是爱』『罪就是聚焦在错误对象上的爱。罪就是爱对象过于爱创造对象的上帝。那个对象无论是客观的事物,是另一个人,还是一个人自己本身,都没有不同。爱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过于爱上帝就是罪。罪就是爱瞄准了错误的靶子,幷且伴随着一种活在错误瞄准管理下的生命状态。这样我们就有了导致罪过的罪。……我的一些朋友称这种对罪的探讨是「新神学」。』(第一章11页)
其实,他在这里所讲的是属于律法的第一大总纲,要爱上帝过于爱一切。这本来是正确的;但他的严重错误是想要用一种笼统的爱上帝的总纲,来否定遵守具体的上帝道德律法(十条诫命)的必须,并否定圣经中对罪所下最完全的定义:『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约一3:4-5)。这里的律法应包括十条诫命的字句和属灵精意,及贯彻在其中的爱上帝爱人的律法二大总纲(雅2:8-12.太5:21-22,27-30.太22:35-40)。他甚至认为一个信徒只要自以为爱上帝,即或没有完全遵守律法,离罪成圣,也是能得永生进天国的。因他在书中曾自相矛盾地说:『完全的爱不是完全的行为』(75页)『却不是在行动上的完全或无罪。』(第五章82页)。他和其他新神学观点为了抵制和贬低上述圣经中对罪的完美定义,也常喜欢提到另一定义:『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其实这一定义也包括在上述定义中,因凡不出于信靠和信从上帝的心的,也都直接达背了律法的第一条总纲当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和第一条诫命应当敬拜信靠遵从真神上帝过于一切。还有人会提到雅各书中另一定义::『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其实这一定义也包括在上述定义中,因知善不行已直接违背了律法的第二条爱人如己的总纲和第六条不可杀人的诫命,因凡知善不行,见死不救,不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责任的,在更高的含义上也都是犯了杀人的罪(结33:7-9.林前9:16-17)。
他为甚么要特别强调说『罪是爱』呢?表面上讲得好像很高超,『罪就是聚焦在错误对象上的爱。罪就是爱对象过于爱创造对象的上帝。……爱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过于爱上帝就是罪。……』实际上他是企图用这一种对罪的较笼统的定义,来取代圣经中对罪更完全更具体的定义:『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以致书中一开头就说出这样的话来:『违犯安息日不是罪。谋杀不是罪。偷窃不是罪。罪是先于所有这一切事物的。它们可能是罪过,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不但如此,他这种对『罪』的特别的定义,更是为他对得救问题的特别观点服务的。正如他自己在本章中所指出的:『对罪的不同观点彻底地导致不同的救恩道路。』也正如他自己在本章末了时所详细说明的:『在结束这一章时,我要说,男人和女人只有两种与上帝联系的方式。我们可以对上帝和祂的旨意说「是」,或我们可以对上帝和祂的旨意说「不」。没有其他的选项。要么对上帝说「是」,要么对上帝说「不」。对上帝说「是」是一种「信」的关系。对上帝说「不」是一种「罪」的关系。』『只有两种与上帝联系的途径――「罪」的关系和「信」的关系。作为一个结果,我要么在耶稣里安全无虞,要么在祂以外失丧。』(第一章13,15-16页)
注意!他在这里所说的「罪」不是指违背上帝律法和诫命的罪,而是指对上帝背逆不信的罪。只有这种罪是能叫人失丧灭亡的。他认为只要对上帝保持『信』的关系,就能得永生,进天国,和靠主恩助遵守上帝道德律法(十条诫命),而完全离罪成圣无关。因他根本不相信信徒能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的生活。
其实,单单这样的「信」是不够的。真正的信必须要信靠主的救恩,悔改我们的罪,也就是要悔改我们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不但要恳求主的宝血功劳赦免我们思想意念、言语行为上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因信称义),而也要恳求主的圣灵大能使我们能遵守上帝律法而离罪成圣,爱上帝爱人(也即因信成义)。这样,信而悔改的罪人(不论罪恶多么严重,败坏,和堕落)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主的血必要立即洗净我们的罪,主的灵必要立即洁净,更新,重生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获得属灵的新生命,成为上帝所爱的儿女。此后我们还要随时,每天,终身不断在主里保持和加深这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经验,不断求靠主的宝血功劳而得蒙赦罪称义,不断求靠圣灵的大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不断在主里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凡事感恩,靠主常乐,得胜一切考验。当我们一直这样在主里追求时,我们的心灵中也必一直满有主的平安和喜乐,直到在主里安睡,或欢然迎见主来。
这也正是主耶稣在世时所传给我的大喜的福音:『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可见,信心和悔改必须结合起来。必须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并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经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如果只讲信,不讲悔改,那么这种信就是一种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过来说,如果只讲悔改,不讲信,那么这种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们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血能赦免我们一切违背律法的罪,只有主的灵能使我们产生深切悔改的心,并使我们有力量遵守上帝的律法,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悔改、承认我们每一点违犯上帝律法的罪,不但求主赦免,而也求主洁除我们的罪,才能使我们不断得蒙主的赦免(也即不断因信称义),并不断得蒙主的恩助,而日益成圣,爱主爱人(也即不断因信成义)。
我们接下来看看他对和罪相关连的律法,是怎么看法的。
二,他对律法是怎么理解的?第二章中说:
『十条诫命并不是真正的律法』!律法是爱!
他说:『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发现十条诫命并不是真正的法(英文是:十条诫命并不是真正的律法 the Ten Commandments were not the real law)时,我所经历到的震惊。实际上,在贯穿永恒的宇宙历史背景下,十条诫命应该被看成是一项较晚的发展。让我们从银河系来看,人不必用很长时间和花很大精力去思考,就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在十条诫命中所表述的律法既不是永恒的,也不是宇宙性的。』(第二章第20页)
以上这些说法是直接违背主耶稣的教训的。主耶稣在世时曾亲口宣告:『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这里的律法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包括上帝的十条诫命和其中爱上帝爱人的二大总纲。这里的先知是指先知所讲的一切有关道德的教训。只要一看太7:12.太22:37-40二处经文就可确知,只要继续看下文就可知道),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原文也含有实行的意思,下同)。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意即也要被当作最小的而加以废掉,意即永远灭亡,看下面主耶稣自己所作的解释)。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他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意即无用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摩利的,(意即愚笨的),难免地狱的火。……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17-19,21-22,27-30)。
上帝十条诫命的原则和属灵精意,以及贯彻在其中的二大律法总纲不但是永远不废的,而且早在人类世界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在亚当夏娃被造时就已印刻并启示在人心里。以色列人的先祖早就明白并遵守上帝十诫的律法,只因以色列人长久在埃及为奴,对十诫已记忆不清,也不够重视,因此上帝特意在西乃山亲口向以色列人宣布律法,并亲手刻在二块石版上。上帝的十诫的法版是被放在上帝宝座下的约柜中的,象征作为上帝宝座的根基,统治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不但地上圣所中有上帝的宝座和约柜,而在天上的圣殿中也有上帝真实的宝座,宝座下面也有约柜,又称法柜(启11:19. 15:5),其中藏有上帝律法的真正的原本,是统治全宇宙的根本大法,众天使也都要遵守。经上说:『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祂的权柄统管万有。听从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诗103:19-20)。撒但堕落前也曾『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结28:14-19)。上帝赐给人类的十条诫命,正是根据天上的上帝律法的原本,结合人类的经验和语言,而制定翻译出来的。当主再来时我们被提升天后,将要在天父的家中,也就是上帝的乐园,也就是圣城新耶路撒冷中,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稣,并众天使永远住在一起,那时众天使和我们得救的上帝子民要遵守同样的上帝的律法和安息日,直到永永远远!
怀爱伦就是这样教导我们说:『上帝的律法在人类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天使们也处于上帝律法的管理之下。撒旦堕落了,因为他违反了上帝治理的原则。……亚当犯罪和堕落之后,上帝的律法没有任何变化。十条诫命的原则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幷且是以一种适合于圣洁生灵正常状态的情况的文字(character含有文字,性质等意)存在的。”』(“The law of God existed before man was created. The angels were governed by it …… After Adam’s sin and fall nothing was taken from the law of God. The principles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existed before the fall, and were of a character suited to the condition of a holy order of beings.”—3 Spiritua Gifts, 295.属灵的恩赐第三卷295页)
乔治.赖特说:『法(英文是律法Law)是统一的。幷非有许多的原则形成法的基础,而是只有一个。在其最基础的层面上,法(英文是律法)可以被概括为一个字――「爱」。』『对未堕落的生灵而言,可以认为必要的律法具有两个部分――爱上帝和爱彼此。』(第二章23,24页)
由此可见,他认为天使和未堕落的生灵都是没有具体的律法的,只有律法的二大总纲──爱上帝和彼此相爱,甚至概括为一个字――爱。他认为上帝的十条诫命是人类犯罪堕落以后才有的,而且是消极的,将来也不会再有。这些看法显然是违背圣经教训的。既然有律法的爱的总纲,就必有律法的具体内容,否则就不能成为律法。其实,若单单有爱上帝和爱人二句纲要,却没有十条诫命的具体原则,内容,和其中属灵精意的教导,是不能使我们真正离罪成圣,爱主爱人的。其实,十条诫命中的二大总纲和属灵精意无限深广。如上帝的十条诫命所属的两大总纲,是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并爱人如己。(路10:25-28.太22:37-40.雅2:8-12)。十条诫命的属灵精意是要我们在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上完全圣洁无罪,并不断存着爱上帝、爱人的心,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参:太5:21-22,27-30.约一3:15.结3:18-20)。实质上,全部圣经的道德教训,都可视为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发挥。主耶稣一生圣洁无瑕的榜样,也可视为遵守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完美典范(太5:17-18成全原文含有实行的意思.诗40:7-8)。因此,上帝十诫律法的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实质上也就是要我们在自己的心灵品格上,不断求靠圣灵的大能,效法主耶稣的完美榜样,就渐渐『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7,18),也就是要我们不断在主里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再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上帝统治全宇宙,自然也有上帝的至爱至义至圣的道德律法。正如我们看到上帝的宝座下有法柜,其中存有上帝的律法,是上帝宝座的根基,统治宇宙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也正如主耶稣以上所说:『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黠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否则,上帝宝座的根基就要被动摇,统治的基础就要被摧毁,宇宙也必大乱!
我发现乔治.赖特在本章中一连二次有意将『上帝的诫命』轻蔑地称为『摩西十诫』,是很错误的(第二章20页),也不指出圣经中二种律法的区别,反而不符合事实地污蔑、讽刺本会信徒说:『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因诸如诫命、律例、典章之类东西而激动不已。』(第二章19页)。其实本会信仰有基础的信徒都明白圣经中有二种律法:一种是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等,是古代以色列人所要遵守的,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了。另一种是上帝的道德律法(包括上帝的十条诫命和爱上帝爱人的二大律法总纲)是基督徒永远要遵守的。圣经上从来没有将上帝的十条诫命称为『摩西的律法』的,更没有称为『摩西的诫命』的。相反,圣经上一贯称十条诫命为『上帝的律法』(罗7:7,14,22-25.8:7-9),或『上帝的诫命』(太15:3-9.林前7:19.传12:13,14)。因上帝的十条诫命是上帝亲口颁布,亲手刻写在两块石版上,而不是通过摩西的口与手颁布的。而摩西的律法(即十条诫命以外的一切仪文、治安律例等),则都是上帝通过摩西的口颁布,幷藉摩西的手写在书上的。再者,十条诫命是放在约柜内,作为上帝宝座的根基和统治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出25:21.启11:19. 15:5),在西乃山上帝当众颁布以前早已存在,早在人类被造之时,就已经印刻在人的心里(罗2:14-16.创26:5.出16:28-30. 20:1-19),而摩西的律法是后来才有的,又怎能将上帝的十条诫命称为『摩西的律法』或『摩西十诫』呢?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对此问题就有清楚的认识。论到那些称十条诫命为摩西律法的人,马丁路德说:『你应当这样回答他们:假如十条诫命被称为摩西的律法,那么摩西出来得太晚了。……因为十条诫命不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亚伯拉罕与众先祖之前也已经有了,幷且它们也已传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亚伯拉罕未曾诞生,十条诫命从一开始之时,也已经在全人类中掌权,正如过去以来已经这样,以后仍将这样。』(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条)。
乔治.赖特一方面笼统地强调律法就是爱,也就是指律法的二大总纲:爱上帝和爱人;而另一方面又轻视律法的具体内容,也就是上帝亲口吩咐我们遵守的属于爱上帝爱人的十条诫命。这是完全违背圣经教训的严重错误。我们必须认识到:律法的二大总纲和十条诫命的具体内容,是互相包含,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缺一不可的!不应只抽象强调律法的总纲──爱,而轻视遵守十条诫命的必须。使徒约翰说:『人若说我认识他(上帝),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又说:『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2:4.约一5:3)。上帝在宣布诫命时也亲口勉励应许我们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6)。主耶稣也同样勉励我们说:『有了我的命令(原文和诫命是同一个字)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又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5:9-10)。
主耶稣也曾特别教导前来求问永生之道的少年官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甚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太19:17-19)。
乔治.赖特对主耶稣的这段教训显然是很反感的,认为是属于律法主义者的思想。当然他不敢批评主耶稣,只好对这段经文加以曲解。他不是从正面去加以正确的解释,而却将遵守诫命的必须,轻视为消极的限制,甚至是律法主义者。事实上他在本章中就是这样处理这段经文的,他说:『少年官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就少年官自己的问题说:「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引者按:其实,主的回答中也有积极的吩咐,并也指出了爱人如己的律法总纲:「也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还有,他没有引录主回答中所说的最重要的话:「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少年官回答:「啊哈,所有你说的这些事情我都已经不再做了。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吗?」耶稣说:「好吧,如果你真是认真对待这件事的,如果你真是想成为完全的,那么去变卖你所有的幷全然服事你的邻舍吧。」少年官没有料到会有这种答案。他喜欢义的「限制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停止做一些事。耶稣向他指出义的「持续领域」,在此领域中对他人的真正关怀没有限制和终止,此时少年官畏缩了。』『律法主义者喜爱谈论消极的和细微的行为。』(第二章25-26,28页)。
其实,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但对于这句话,我们必须加以两点正确的理解:
第一点,这里所说的『就当遵守诫命』,不单是指遵守上帝十条诫命的条文,而也当遵守十诫的两大总纲,即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上帝,并爱人如己;不单是指遵守十诫的字句,而也当遵守十诫的属灵精意。十诫的属灵精意要求极其深广。它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言语、行为上完全圣洁无罪,并存着爱上帝爱人的心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例如主耶稣解释第六条诫命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无用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愚笨的),难免地狱的火。』使徒约翰还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这还是从消极方面来解释的。若从积极方面来解释,凡见死不救,见难不济,不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责任的,也是犯了杀人的罪(太5:21-22,27-30.约一3:15.雅4:17.结33:7-9)。
第二点,对于上帝的诫命,我们必须凭着信心,靠赖主的救恩去遵守。因上帝的诫命,只能使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罗7:7. 3:20 4:6-8)。只能为人提供一种至圣至义至爱的崇高标准,却不能赐人力量去遵守达到。因此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的诫命而得救。幸亏有主耶稣的宝血能够洗去我们一切违背上帝诫命的罪,而使我们因信称义,并且有主耶稣的恩助,能使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离罪成圣,爱主爱人,而因信成义。因此我们必须借着信心,靠赖主耶稣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诫命。讲得具体一点,也就是要在基督里不断求靠主耶稣的宝血来洗净我们思想、言语、行为上每一点违犯上帝诫命的罪,并且要不断求主借着圣灵的大能,使我们能遵守上帝的诫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并且不断更好地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
乔治.赖特说:『我想提出,基督徒面对的最大危险之一就是错误使用上帝的律法。当然,我希望我们都知道人不能通过守律法进到一种与上帝之间的拯救关系中。』(第二章30页)。其实,我们必须明白:人必须借着信心,靠赖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律法(十诫和二纲),才能进到一种与上帝之间的拯救关系中,正如主耶稣所指出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三,他对试探是怎么理解的?第四章的中文题目是:
试探不是诱惑──英文是试探不是试探
正如前面所说:罪不是罪,律法不是律法,现在又说:试探不是试探。他的这些说法极其混乱人们的思想,他是想将试探分成二大类,他认为前一类的试探(如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口腹的情欲,犯罪的倾向)不是『主要的试探』,只有后一类的试探(不信主),才是『主要的试探』。其实,事实上和他所说的正好相反。为了一看就明白他的思想,我将他所认为的『主要的试探』,加上引号,变成为『试探』(中文书改译为『诱惑』)。
现在先来看看他所认为的哪些试探不是『主要的试探』(中文译为诱感)。他在第四章中说:『诱惑(「试探」)不是试探。有些人认为诱惑(「试探」)与一个人是否要偷东西,去看电影,吃太多的糖,或打球过于频繁有关系。这些事情可能是一些试探,但它们却不是诱惑(「试探」)。』(第四章55页)。“Temptation is not temptation. To hear some people talk, one would guess that temptation has to do with whether one should steal a car, go to a movie, eat too much sugar, or play golf too often. Those things may be temptations, but they are not temptation.”—Perfect, 53-54.
再来看看他认为哪些试探才是『主要的试探』(中文译为诱惑)。只要看看他在第四章中的的前三段标题,就可知道他所要说的大意:『回避十字架:诱惑(「试探」)的本质』『诱惑(「试探」)从十字架上下来』『耶稣的诱惑(「试探」)是你的诱惑(「试探」)』
他主要想说的是:『我们主要的诱惑(「试探」)不是去吃这个东西或去做那件事情,而是去破坏我们与天父的关系,是走到「信」的关系以外进入「罪」的反叛关系当中。这样诱惑(「试探」)就是选择走出上帝爱的保护,选择不再耐心等候在耶稣里面。』『但是人最基本的问题不是试探,而是诱惑(「试探」)――回避十字架,回避基督的生活,回避在耶稣里的安全,选择以自我意志的反叛生活取代信心的生活。』(第四章61,64-65,66页)
由以上的引录可见,他将试探分成二类:一类是『主要的「试探」(中文译为诱惑)』,是指诱惑我们『去破坏我们与天父的关系,是走到「信」的关系以外,进入「罪」的反叛关系当中。』『选择以自我意志的反叛生活取代信心的生活。』另一类是指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口腹的情欲,和堕落心人性中犯罪的倾向,都不是『主要的试探』(中文译为诱惑)。正如他在前面所说的:『有些人认为诱惑(「试探」)与一个人是否要偷东西,去看电影,吃太多的糖,或打球过于频繁有关系。这些事情可能是一些试探,但它们却不是诱惑(「试探」)。』『我们主要的诱惑(「试探」)不是去吃这个东西或去做那件事情,而是去破坏我们与天父的关系,是走到「信」的关系以外进入「罪」的反叛关系当中。』
像上述这样的看法是不符合圣经的教训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事实上基督徒最普遍最危险的试探,倒不是不愿信主,不愿爱主,更不是要『反叛』主,『破坏我们与天父的关系』;而是又向往天国,又贪爱世界;又想事奉上帝,又想事奉财利或名位;又愿爱主,又不愿靠主彻底治死自己肉体的各种情欲。不可否认这世界虽然倒处充满了罪恶的现象和各样的试探引诱,但基督徒或世人最危险的试探和引诱却来自于各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来自于人性犯罪的倾向。正如经上所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按原文也可译为情欲,和情欲是同一个字)牵引诱惑的。』(雅1:14)。因此主耶稣在主祷文中教导我们祷告说:『不叫我们进入(或陷入)试探!』中文圣经应译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是不够正确的。因一个人想要完全不遇见试探是不可能的,因我们是生活在有罪的世界上,倒处都有罪恶的现象;同时我们也是处在肉身中,即使没有外面罪恶的引诱,有时我们本身的情欲也会试探我们。因此更重要的是要祈求主不叫我们进入试探,或说不叫我们陷入试探。
所谓不进入试探,不陷入试探的意思,也就是要恳求主的圣灵住在我们心中,不断治死我们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不断治死我们人性中犯罪的倾向,使我们心灵意念完全圣洁无罪,爱主爱人,若有任何一点罪影响玷污了我们的心灵,就当立即求主宝血洗净,求主圣灵洁除,以致当外界罪恶的试探引诱来到时,我们也能丝毫不动心;或者说不让试探影响扰乱我们的心灵,使试探在我们心灵中毫无立足活动的余地;或者说将试探完全关闭在我们的心门外。这是我们得胜试探的第一道心灵的防线。我们心灵的防线应当靠主越坚固越好。
倘若我们心灵的防线被试探突破了,或被玷污了,也即我们的心灵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了,思想开始犹豫了动摇了,这就说明我们的心灵已软弱了,已被罪玷污了,我们就要立即呼求主的赦免,洁净和救助,否则就会进一步软弱跌倒而犯罪。正如经上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原文和情欲是同一字)牵引诱惑的(这已经是进入或说陷入试探的意思,这时心思意念中已经被情欲牵引诱惑,已经被罪所玷污,或说心思意念中已经有了罪,就应立即恳求主的宝血的洗净和恳求主的圣灵的的洁除!)。私欲既怀了胎(如不立即恳求主赦免和洁除,而却放任自己的有罪的思想,例如淫乱的思想,或愤恨的思想,这就是私欲怀了胎的意思),就生出罪来(行动上就会犯罪,例如手淫,或脾气失控……);罪既长成(犯了罪就应当立即悔改,求主赦免和帮助得胜。否则,若不悔改,就会消灭圣灵感动──起先受圣灵责备,感到不平安,后来不平安的感觉也消失了,这就是消灭了圣灵的感动。如不断消灭圣灵感动,就会被罪捆绑,使罪长成,甚至使心灵刚硬到不可能悔改的地步,实也即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就生出死来。』(雅1:14-15)。
正如使徒保罗所作的劝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5-9,13)。另一处又说:『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8)。又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5:24-25)。当然,我们不是一次治死,就永远治死,而是要天天不断在基督里治死肉体的情欲和犯罪的倾向。正如保罗所说:『弟兄们,我在我主基督耶稣里,指着你们所夸的口极力的说,我是天天冒死(原文是天天死)。』(林前15:31)。也正如使徒保罗所留给我们的美好榜样:『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因此我们务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不断住在主里面,让主也住在我们里面,不断求靠主的宝血功劳和圣灵大能,使自己的心灵意念,离罪成圣,圣而又圣,爱主爱人,不让我们的心灵进入或陷入任何试探,不让撒但的试探在我们心中有任何立足和活动的余地。
正如主耶稣在世时所留给我们的完美榜样。经上论到主耶稣说:『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主耶稣在言语行为和心灵意念中都从来没有任何一点罪,就如主耶稣在即将受难前对门徒所说:『以后我不再和你们多说话,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就怎样行。』(约14:30-31)。怀爱伦对此经文解释说:『耶稣说:「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14:30)。在他里面,没有丝毫能受撒但诱惑的意念。他绝不同意罪恶,甚至连一点儿向试探让步的意思也没有。我们也可以如此。基督的人性与神性联合起来,有圣灵住在他里面,使他准备妥当应付这场斗争。而且他来,是要使我们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只要我们因信与他联合在一起,罪恶就再不能作我们的主了。上帝牵着我们信心的手,使它紧紧握住基督的神性,使我们的品格能达到完全的地步。』(历代愿望,十二章118页)。
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只有那些不信主,不爱主,背逆主的人,不能得永生进天国;而我们自以为是真信主,真爱主,自以为和主建立良好关系的人,如果我们早晚没有个人的祷告,如果我们没有在每天个人早晚祷告中,和随时随地的祷告中,不断谦卑悔改,追求成圣,不断求靠主的宝血功劳赦免我们的罪(也即不断因信称义),不断求靠主的圣灵大能,使我们离罪成圣,圣而又圣,爱主爱人(也即不断因信成义),我们也必不能得永生进天国。正如主耶稣在山边宝训中早就告诫我们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主耶稣的这段警告正是何等令人触目惊心!这许多称呼主啊,主啊的人,肯定都是自以为热心信主爱主的人,并且也都是自以为热心为主作工的人。他们对主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相信他们所说的话也是真实的,因他们不敢在主面前说假话,而且主也没有斥责他们说假话。但令我们惊奇的是主竟然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这说明他们从来没有在主面前彻底悔改认罪过,主的宝血从来没有洗净过他们的罪,主的圣灵从来没有洁净更新重生过他们的心灵,他们从来没有获得过属灵的新生命!因此主耶稣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他们自以为是上帝的儿女,和基督的门徒,上帝和主耶稣却不承认他们!主耶稣还斥责他们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这并不是说他们像社会上的恶人一样作恶,而是因为他们在教会中获得了真理大光,明白了上帝和基督无限大爱,牺牲,和救恩,而仍然始终不肯完全信而悔改归向上帝,他们所传的道理不能救自己也不能救别人,他们的罪比世人更严重。
四,他对成圣和完全是怎么理解的?
是指像上帝一样有爱心,不是无罪的意思!?
不是遵守爱上帝爱人的上帝道德律法!?
现在来看他对成圣和完全是怎么理解的?他在第三章中说:『成圣就是基督徒变得愈来愈有爱心的过程。这就是成圣的全部意思所在。』(第三章46页)
他在第五章中又说:『在圣经的作者中,只有马太使用了「完全的」这个词,而且只用了三次。前两次用在太5:48令人沮丧的话语中,「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节经文使人进入了极端主义生活方式的狂热思路中,也使人开始了希望从世界及罪人中分离出来以达到像上帝一样完全的修道院修行,但上下文提出的却恰是相反的行动路线。
根据太5:43-47节的经文,要完全象天父完全一样意味着不但要爱自己的朋友,也要爱自己的敌人。「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太5:44,45)在路加福音中的平行经文加强了这个信息。耶稣在爱自己仇敌的上下文中命令道:「你们要慈悲」(路6:27-35),「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6:36)。这样福音书的作者就将要慈悲与要完全等同起来了。』(第五章73-74页)
『现在我们要来看看原文圣经中表达「完全」的那个字。在新约圣经中被翻译成「完全」的那个关键字是teleios,是telos的形容词形式。这个字没有一处是表示「无罪」的,……这个词的意思来源于希腊文telos,意为「尽头」,「意图」,「目的」,或「目标」。……teleios的意思不是「无罪的」,而是「成熟的」。』(第五章75-76页)
在第五章前面也提到:『关于完全的错误指向让我们看到了一套错误的道德准则,就是高抬外在的遵行律法。道学上的完全,注重于人的每一行动都要受律法的管制,诸如我们的吃饭穿衣,消遣娱乐等,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第五章71-72页)
他在本章后面又说了一句似乎是总结性的话:『我们在态度上可以是完全的或无罪的,却不是在行动上的完全或无罪。』(第五章82页)。本章前面也说过一句话:『完全的爱不是完全的行为』(75页)。
由以上的引录可以看出他一贯的观点:所谓『成圣就是基督徒变得愈来愈有爱心的过程。这就是成圣的全部意思所在。』所谓『完全』也就是指像上帝一样有爱心的意思,而不是指『无罪的』意思,不是指完全遵行上帝至圣至义至爱的律法,不是指『人的每一行动都要受律法的管制,诸如我们的吃饭穿衣,消遣娱乐等,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其实,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有矛盾的,也是错误的。只是笼统抽象地高谈爱上帝爱人,却又不肯具体地遵守爱上帝爱人的上帝的律法。主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命令原文和诫命是同一个字)。』又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15,21)。主上帝在亲口宣布十条诫命时,也同样劝勉我们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6)。因此真正爱上帝和爱人的人,也必然欢欣快乐地要靠主恩助在自己每一思想、言语、行为上(当然包括吃饭穿衣,消遣娱乐等,生活的各方面),都要遵守爱上帝爱人的二大律法总纲,和十条诫命的每一条内容和其中的属灵精意;也必然欢欣快乐地要在心灵意念、言语行为上,不断求靠主宝血功劳和圣灵的大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主爱人。一个人若不追求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的生活,又怎能成圣和完全呢?
使徒保罗也教导我们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6:19-20. 10:31)。又说:『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提前2:9-10)。使徒彼得也劝导我们说:『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3-4)。灵感的诗人说『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诗29:2)。
不要以为吃喝穿衣,消遣娱乐,日常生活为无关紧要的小事,这些事却能影响到我们身心灵的健康,基督化品格的培养,关系到我们是否能真正爱主爱人,荣神益人。基督化的完美心灵品格也正是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的无数所谓小事而建立起来的。正如主耶稣所教导我们的:『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
再者,我们若真正爱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稣,我们也必从心里欢喜遵行上帝律法的二大总纲和十条诫命,遵行主的命令,主的道,主的旨意,和圣经中的一切教训。正如主耶稣受难前亲口勉励我们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翰福15:9-10)。又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又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
从以上的引录中也可看到:他是不相信我们基督徒今生能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的生活的。正如他说:『我们在态度上可以是完全的或无罪的,却不是在行动上的完全或无罪。』
我们必须明白:主的救恩的目的和功用正如天使梦示约瑟时所指出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因此,主的救恩也就是要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而不是让我们在罪中得救。如果主的救恩只能赦免我们的罪,而不能使我们圣洁无罪.那就不是完全的救恩。主的救恩不但是指主的宝血功劳,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也即不断赦免我们一切信而忏悔的罪(也即使我们不断因信称义),而也是指主的圣灵大能,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捆绑,辖制和权势,使我们不断离罪成圣,圣而又圣,爱上帝爱人(也即使我们不断因信成义)。
使徒保罗勉励我们说:『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他必成就这事。』(帖前5:23-24)。
又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按:唯一能污秽我们的就是我们的罪),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
主耶稣也为我们代祷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17:17,19)。主耶稣也劝勉我们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圣经上也教导我们说:『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5-17)
主耶稣在启示录中论到十四万四千人也作见证说:『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他们是没有瑕疵的。』(启14:5)。
怀爱伦在『历代愿望』一书中也为我们清楚解释,并勉励我们说:『上帝为儿女所定的理想,远超过人所能想到的最高标准。「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道命令就是个应许。救赎的计画要把我们从撒但的权势下完全拯救出来。基督要使心灵痛悔的人从罪恶中彻底分离。他来,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并派圣灵住在每个悔罪者心中,保守他不犯罪。
不可以撒但的势力为行错事的借口。自称跟从基督的人,对自身品格的缺点若作什么推诿,撒但就欢欣雀跃。因为使人犯罪的正是这些推诿之辞。犯罪是不可原谅的。上帝的每个儿女,凡是信而悔改的,都能达成圣洁的性格和基督化的人生。
基督徒品格的理想标准,是完全基督化。人子在他的生活上如何完全,他的门徒在他们的生活上也当如何完全。耶稣在凡事上都与他的弟兄相同。他成了肉身,与我们一样。他也饥饿、口渴、疲劳、靠食物养生,靠睡眠恢复精力。他与人类共甘苦,同时他是纯洁无瑕的上帝的儿子。他是成了肉身的上帝;他的品格必须成为我们的品格。』(历代愿望31章312-313页)。
另一章中又提到:『耶稣说:「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14:30)。在他里面,没有丝毫能受撒但诱惑的意念。他绝不同意罪恶,甚至连一点儿向试探让步的意思也没有。我们也可以如此。基督的人性与神性联合起来,有圣灵住在他里面,使他准备妥当应付这场斗争。而且他来,是要使我们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只要我们因信与他联合在一起,罪恶就再不能作我们的主了。上帝牵着我们信心的手,使它紧紧握住基督的神性,使我们的品格能达到完全的地步。』(历代愿望12章118页)。
由以上所述可见,我们的人性虽然是软弱的有犯罪倾向的,但靠赖主宝血的功劳和圣灵的大能,我们必能不断治死我们肉体的情欲和犯罪的倾向,使我们的心灵品格不断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成圣是我们时时不断、天天不断、终身不断在基督里治死自我和顺从上帝的结果,而且成圣的目标也是没有止境的,我们各人在基督里今生所能达到的成圣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们基督徒是要活到老,悔改到老的。悔改的深度是没有止境的,成义成圣的程度也是没有止境的。我们需要随时不断、每天不断、终身不断地求靠主宝血的功劳而得蒙赦罪(即因信称义),也需要时时不断、天天不断、终身不断地求靠主圣灵的大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主爱人(即因信成义)。主耶稣吩咐我们要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天父的完全是绝对的无限的完全,我们各人在主里今生所能达到的完全都是相对的完全,而且各人最终所能达到的完全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永不可能达到天父那样绝对的无限的完全。因此我们要在主里终身不断地努力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也就是要靠主的圣灵终身不断地默想和效法主耶稣,『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使徒保罗也是这样以身作则地教导我们的。他虽然在灵性品格上已达到很高的境地,他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又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1:21)。但同时他也谦卑地教导我们说:『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按:包括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要我得的(小字)。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3:8-15)。
怀爱伦也教导我们说:『成圣并不是一时、一刻、一天的工作,而是一生的工作。这也不是得自感情的一时焕发奔放,而是经常向罪死、经常为基督而活的结果。微薄而间断的努力决不能纠正过错,也无法造成品格的改善。惟有藉赖恒切的努力,辛苦的锻炼,与坚决的斗争,我们方能得胜。我们今日不知道明日的斗争将是何等的艰巨。只要撒但仍然称霸,我们就必须攻克己身,制胜那缠累的罪;只要我们一息尚存,就决无停息之处,决无一处是我们可以抵达而敢于侈言:我已经完全达到了。原来成圣乃是终身顺从的结果。』(使徒行述第55章467页)。
又说:『我们愈益就近耶稣,就愈益辨识他圣德的纯洁,愈益看出罪的非常邪僻,我们也就愈益不想高抬自己了。心灵就必不断地渴慕上帝,也必作经常、恳切,而痛心的认罪,幷在他面前自卑己心。我们在基督徒的经验上每前进一步,我们的悔改就必加深一步。我们应当知道惟有在基督里面,我们才得以满足,也当以使徒如下的自白作为我们的自白:「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罗7:18;加6:14)。
但愿职司记录的天使写下上帝子民作圣洁之挣扎及斗争的历史;且让天使记录他们的祈祷和眼泪;但千万不要从人的口中发出「我是无罪的;我是圣洁的」这种声明而玷辱了上帝。因为成圣之人的口决不至发出这种僭越自恃的话。』(使徒行述第55章467-468页)。
『真正成圣的意义就是完全的爱,完全的顺从,完全的符合上帝的旨意。我们必须借着顺从真理而成圣归与上帝。我们的良心必须洗净,除去死行,事奉那永生的上帝(见来9:14)。我们固然仍未完全;但我们却有特权从自我及罪恶的缠累中打开一条出路,进到完全的地步。伟大的可能性,高尚而圣洁的成就,乃是人人力所能及的。』(使徒行述第55章470-471页)。
五,他对查案审判和得永生问题是怎么理解的?
最后来看看他对查案审判和得永生问题是怎么理解的?正如他在本书第三章中最后所强调指出的:
『从新约圣经的观点看,真正的问题在于一个人是否与耶稣基督有信的关系。这才是问题,唯一的问题。「罪」就是打破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信」则是进入幷保持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有了信就是在耶稣里安全了。
一个人要么「在亚当里」要么「在基督里」(林前15:22.罗5:12-21),对此保罗尤其清楚。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就是被称义,被称圣,幷且正在逐渐成圣和完全的人(引者按:他所说的「成圣」「完全」是指像上帝那样有爱心,而不是无罪的意思)。「在基督里」是一个关键的概念,保罗的书信中这个短语出现了164次,其中11次是在以弗所书开始处一段伟大的文句中。』
『「在基督里」的观点把我们带到审判的论题上。一旦人接受圣经的教训──上帝的子民已经得救且有「永生(永远的生命)」(约3:36;5:24),就会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然地产生出来。如果我们已经在基督里被拯救,如果我们在他里面是安全的,为什么上帝需要一个最后的审判?……
作为我们的审判者,上帝是在我们这边的,明白这一点很重要。祂不是与我们对立的,甚至不是中立的,祂差遣祂的儿子,是因为祂爱我们且希望尽可能多地拯救人。祂会拯救所有在祂的国度中感到快乐的人。这样,对基督徒而言,审判就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了。
上帝在审判中的目的是要通过确认信徒「在基督里」,成为他们的辩护者。保罗写道:「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基督「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没有什么可以使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与上帝的爱分开(罗8:31-39)。基督徒可以平安快乐地看待最后审判的一幕。基督徒已经有了保证,因为他们在耶稣里是安全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3:36)。
审判乃是上帝对我们说是,因为我们已经对基督说是。审判是上帝说:「是,这个人已经接受我的儿子在他或她的心里,伟大的爱的原则也已经内化在他或她里面了。」那些在他们的心里有上帝之爱的人将会得救。这样,从某个意思上讲,审判是圣徒们的一个辩护。
好消息是:审判者上帝乃是为了我们。好消息是:所有在基督里的人已经是得救的了,幷且要在万物的结局之时得到辩护和更充分的拯救。好消息是:所有爱耶稣基督,幷与他保持信的关系之人有救恩的保证。好消息是:基督徒在耶稣里是安全的。』(第三章50-53页)
口口声声『在基督里』,却是虚假的!
的确,圣经上的教训是千真万确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在基督里』的人必能通过查案审判,『在基督里的』人必能进天国享永生!但问题是:我们是不是真正『在基督里』,并不断『在基督里』!
所谓『在基督里』的意思,从总的来说也就是要不断信靠主和不断顺从主。我们若不信靠主,就不可能在基督里;若不顺从主,也不可能在基督里。人若不肯信靠主的救恩,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而完全离罪成圣,又怎可能在基督里呢?其实主的救恩就是为了赦免我们违背律法的罪,并恩助我们遵守律法,而离罪成圣。天上使者在异梦中也指示约瑟说:『她(马利亚)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可见,主耶稣的救恩是要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而不是让我们在罪中得救。因主耶稣的救恩不但能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也即赦免我们的罪,而也能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捆绑,辖制,和权势,而完全离罪成圣。因此,一个真正的不断的在基督里的人,必是一个真正的不断的信靠主的救恩,遵行上帝律法,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的人。从具体来说:
(一)任何一个罪人,不论多么堕落,败坏,和有罪,当他被上帝无限大爱,基督无限牺牲,所为我们带来无限浩大的救恩所感动,而立即信靠主的救恩,彻底痛悔认罪,不但恳求主赦免他的一切违犯上帝律法的罪恶,而也恳求主恩助他遵守上帝律法而离罪成圣(约一3:4),他的罪就必要立即得蒙主的血洗净赦免,他的心灵也必要立即得蒙主的灵洁净、更新和重生,而获得属灵的新生命,成为上帝所爱的儿女!(约一1:9.箴28:13.约3:16-18. 1:12)。因此罪人是可以立即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认罪,归顺基督,而开始进入基督里的。就如经上所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例如我们看到十字架上的强盗,临死前被主的无限大爱感动,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他的罪也立即被主的宝血洗净,他的心灵也立即被圣灵的大能重生,成为上帝所爱的儿子。并蒙主亲口应许将来必能进入永生的天国。又如税吏长撒该想要看看耶稣,结果被主对他的无限大爱所感动,而立即当众彻底悔改。他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可见在圣灵的感动下,他的悔改是多么彻底!连主耶稣也深受感动,并欢乐地当众宣告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8-10)。主耶稣也藉此教训犹太人:你们不可再用老的眼光看撒该是罪人。他的罪恶都已得蒙赦免,他的心灵也已被圣灵洁净,更新,和重生。他在上帝面前已不再是罪人,而是上帝所爱的儿子,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假如撒该在这时立即去世,他将来也必能进天国享永生,像十字架上临死前信而悔改的强盗一样。如果他还要长久活在世上,他还要天天不断在基督里追求完全离罪成圣,更深爱上帝爱人。
(二)我们若要不断在基督里,就要不断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律法的爱上帝爱人的二大总纲,和十条诫命的具体内容与属灵精意(太5:21-30),不断求靠主的宝血洗净自己心灵意念和言语行为上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愆过犯(也即不断因信称义),并不断求靠圣灵的大能,遵行上帝律法,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并不断在主里更好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凡事感思,靠主常乐,得胜一必考验,直到欢然迎见主来(也即不断因信成义)。当我们刚信主后,由于还没有学会完全靠主得胜,在追求离罪成圣的道路上难免时常会有软弱过失,甚至重复悔改同一过错,但我们不要灰心,只要我们不断在主面前谦卑悔改,恳求赦免和救助,主必帮助我们学会完全靠主得胜。就如伟大的使徒保罗刚悔改信主后,也曾有过这样一段软弱痛苦争斗的经验。他说:『我以前没有律法(意即不明白律法的属灵精意和总纲时,怀爱伦也是这样解释的)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意即明白了诫命的属灵精意后),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保罗没有悔改前是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曾自以为「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见腓3:6,因他自以为从小就严格守全了律法的条文和字句。但现在明白了律法的属灵精意后,他深感自己肉体的软弱,无力遵守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和爱人如己的律法总纲和十条诫命的属灵精意)。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幷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不是指违背律法条文和字句的罪恶,而是指违背律法属灵精意和二大总纲的罪)。……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里面的人,是指重生后的属灵新生命,保罗书信中共有三次将属灵的生命称为里面的人,参弗3:16心里的力量原文也是里面的人,林后4:16外体原文是外面的人,内心原文是里面的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原文是律法);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但不久使徒保罗学会了靠主得胜,他接着说:『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14-15, 18-19, 22-24, 25)。靠着主耶稣就能『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4)。他后来甚至作出这样靠主得胜的见证:『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又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幷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在另一封书信中又说:『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1:20-21)。但另一方面,由于成圣是终身不断在基督里治死自我和顺从上帝的结果,而且每个人在基督里今生所能达到的成圣成义和爱上帝爱人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基督徒是要活到老,悔改到老的。悔改的深度是没有止境的,成义成圣和追求完全像天父,效法主耶稣的完美榜样,也是没有止境的。也正如使徒保罗所留给我们的榜样,说:『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藉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按:包括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按:意即我若靠主至死忠心,也必能从死里复活。正如基督在启2:10-11所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要我得的(小字)。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3:8-15)。
圣经和预言之灵关于查案审判的教训
乔治.赖特不断地强调查案审判对我们信徒是『好消息』!不错,对我们一切真正的不断的『在基督里』的上帝儿女来说,确实是好消息!但却不是对所有自以为已经蒙恩得救的信徒和传道人是好消息!
其实,这次审判的对象主要是历代以来直到末时的上帝家里的人,也就是每一个上帝的儿女,基督的信徒。幷且要从古代已死的信徒审查起,一直审查到最后每一个活着的信徒(彼前4:17-18.来10:26-31)。至于对灭亡的罪人、撒但和恶天使的定罪审判,将要放到千禧年中进行,那时得救的圣徒也要参加对他们的定罪审判(林前6:23.太12:41-42. 5:22.启20:4-6)。
这次查案审判的任务,主要是决定自称是上帝儿女中谁能最终得救,谁不能得救,也就是要决定最终得救的人选和他们各人的奖赏。查案审判结束时,主耶稣要站起来宣告说:『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1-12)。因为教会中许多自以为信主爱主的传道人和信徒,幷不是都能得救的,正如主耶稣所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7:21-23)。
主耶稣也曾指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约3:3)。即使已经重生的上帝儿女也有可能因不结果子,或不住在主里面而生命枯萎,以致灭亡。正如主所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2-6)。
使徒保罗也指出,已经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仍有可能『被罪迷惑,心里刚硬』『离弃真道』而灭亡(来3:12-14.来6:4-8.来10:26-28)。圣经也早已指出,义人离义去行恶,仍必灭亡(彼后2:20-22. 3:14-18. 加5:16-22. 6:7-8. 结18:24)。
但以理七章中讲到了查案审判的情况,但以理八章十四节又进一步从洁净圣所的真道讲到查案审判,并明确指出了查案审开始的时间1844年。这实际上也就是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他!因他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启14:7)。
怀爱伦在《善恶之争》第二十三章『洁净圣所』,第二十四章『作中保的耶稣基督』,和第二十八章『查案审判』中,已详细讲述了有关洁净圣所,也即查案审判的一切情况。
预言之灵教导我们说:『当案卷在审判台前展开时,一切信奉耶稣之人的生活都要在上帝面前被检查。我们的中保要陈述每一个人的案情,从第一个生在世上的人开始,顺序而下,世世代代,直到现今还活着的人为止。每一个名字都要被提出,每一件案情都要经过详尽的审查,有些名字要蒙悦纳,有些名字要被弃绝。什么人若是在案卷上还留有未经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他们的名字就要从生命册上涂去,同时他们所留在上帝记念册中的善行也要被涂抹。上帝曾晓谕摩西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出32:33)先知以西结也说:「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结18: 24)
凡过去已经真心悔改,并凭着信心领受基督的血作为自己赎罪牺牲的人,在天上的案卷中已有赦免二字写在他们的名字下面;当他们在基督的义上有分,他们的品格也显明是与上帝的律法相符时,他们的罪恶就要被涂抹,他们也要被认为是配得永生的人。上帝曾借着先知以赛亚说:「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赛43:25)主耶稣也曾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启3:5;太10:32-33)』
『人所没有悔改,没有丢弃的一切罪,决不能蒙赦免,也不能从记录册上涂掉,乃是要留到上帝大而可畏之日来证明罪人的不是。』
『在审判之时,也要详细察看人们是否善用自己的才能。上天所交托给我们的资本,我们是怎样运用的呢?在主降临时,他是否能连本带利收回自己的银子呢?我们曾否增进了那委托给我们的体力,心力和脑力来荣耀上帝,造福世人呢?我们的光阴,文笔,口舌,金钱和感化力是怎样使用的呢?在贫穷困苦的人和孤儿寡妇身上,我们已为基督作了什么呢?上帝已经委托我们保管他的圣言,我们是否曾经利用这赐给我们的亮光和真理来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呢?单是口头承认信仰基督是毫无价值的;惟有用行为来表现的爱心才算为真实。在上天看来,惟有爱心才能使任何行动显为可贵。凡是出于爱心的行为,无论其在人的估计中是何等微小,都必蒙上帝的悦纳与报赏。
人心中所隐藏的私念,在天上的案卷中都要显露出来。人对于同胞所未尽的义务,以及对于救主所忽略的责任,都要记在那里。在这些案卷中,人们将要看出自己是怎样时常将那应归给基督的光阴,心思,和精力献给了撒但。众天使所送到天上的记录,真是可惨。许多身为万物之灵,自称为基督门徒的人,竟然专心致志于世俗的财利,或沈溺迷恋于地上的享乐。金钱,光阴和精力,大都牺牲在夸耀和纵欲的事上,而很少用在祈祷,查经,自卑和认罪的事上。』
『凡欲领受那作为中保的救主所赐之帮助的人,不可让任何事物妨碍他们「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不要把宝贵的光阴耗费在享乐,夸耀或得利的事上,却要以恳切祈祷的精神研究真理的道。上帝的子民应当清楚地明白圣所和查案审判的题目。人人需要知道他们大祭司的职分和工作,否则,他们便不能操练那在现今时代所最不可少的信心,也不能担任上帝所要他们担任的职分。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或要得救或要灭亡的灵魂。每一个人在上帝的审判台前都有待决的案件。每一个人将来必须与伟大审判之主面面相对。既然如此,人人的思想应当如何时常想念那严肃的景象,就是在展开案卷进行审判之时,每一个人必须在末期象但以理一样站在自己的位分上。』
『“遮俺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 如果那些隐藏并辩护自己过失的人,能见到撒但是怎样因他们而欢喜雀跃,并拿他们的行为来讥讽基督和圣天使,他们就要急忙地承认并丢弃自己的罪了。撒但利用人品格中的缺点来管制人的整个思想,同时他也知道只要人保留这些缺点,他就必能成功。因此他现今正在时刻设法,用他最狠毒的诡计来迷惑基督的门徒,这些毒计是他们自己所不能胜过的。但耶稣却用他受伤的双手和带着伤痕的身体为他们代求;并向一切愿意跟从他的人宣布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林后1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但子是轻省的。”(太11:29-30) 所以在任何人都不要以为自己的缺点是无可救药的,因为上帝要赐给他信心和恩典,足可得胜。
我们现今正处在赎罪的大日中。在古时的预表崇祀中,当大祭司为以色列民进行赎罪的工作时,全体会众必须刻苦己心,认罪悔改,并在上帝面前自卑,以免自己从民中被剪除。照样,凡想要在生命册上保留自己名字的人,也应当趁现今这最后短短的救恩时期,在上帝面前刻苦己心,痛悔己罪,真实悔改。我们必须深刻而诚实地检查自己的心。……』
『在查案审判结束之时,一切人或生或死的命运都要决定了。救恩时期将要在主驾云降临之前不久结束了。在启示录书中,基督展望到那个时辰说:「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1-12)。』(以上引自《善恶之争》第二十八章『查案审判』)
最后,我不得不提醒大家:乔治.赖特显然是反对上述圣经和预言之灵教训的;当然他不敢公开指责批评。在他所写的《唯恐我们忘记》一书中『审判是好消息』的一大段中(4月26日)所宣讲的,更明显地暴露了他的真实观点,表明他是反对上述教训的。他一开始就以蔑视的口气批评『一位「老」妇人(40多岁以上的年纪)』的教训,『她起身站在青年小组面前,开始向他们比划着嶙峋的手指,奉劝他们最好晚上警醒幷省察自己的内心,承认一切的罪行。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甚么时候被呈到天上的审判台前。但当审判到他们时,如果他们还有一个未承认的罪,那么他们将得不到……永生。』接着又话锋一转,批评本会说:『几十年这样的教导不仅把查案审判作为「坏消息」展现在复临信徒面前,而且使信徒鄙视这样教导,令人遗憾。……对那些选择背叛上帝和祂真理的人来说,审判显然不是好消息。但对所有基督徒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上帝的审判是为他们辩护,永恒的国度之门此时向他们开启。』
但愿我们都要坚持维护和传扬本会传统的纯正圣经信仰要道,和预言之灵的教训!这样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别人。但愿们都要不断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不断求靠主宝血的功劳而因信称义;不断求靠圣灵的大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不断在主里更好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恳求晚雨圣灵的浇灌,完成救灵大工,得胜一切考验,欢然迎见主面!(路光撰写于2011,7,22.最新修订更新于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