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福音(救恩)的二種不同看法
近年來有些新神學觀點的人,宣講的所謂福音或說救恩,無非就是因信稱義,靠主寶血赦罪功勞而得永生。在他們看來要得永生進天國,很容易,只要因信接受主的無條件的赦罪稱義的救恩就可以了,和信徒行為好壞無關,和靠主成聖,遵守上帝道德律法無關。他們中許多人根本不相信人能靠主成聖,過聖潔無罪的生活。他們認為我們的人性和主耶穌的是不同的,是有各種肉體的情慾和犯罪的傾向的,因此在今生不可能能像主耶穌一樣過聖潔無罪的生活,只有將來在天國裡有了一個新的身體後才能過完全聖潔無罪的生活。因此他們只講因信稱義,不講因信成義;只講寶血赦罪,不講靠主成聖。實質上他們所傳講的也是虛假的福音和救恩,因他們認為一信就稱義,甚至連悔改認罪的條件也不講,他們的所謂因信稱義,和靠主追求成聖,遵守律法無關。其實,他們的所謂信心,正如雅各書中一針見血所指出的:『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雅2:14-26)。人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靠主成聖,靠救恩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決不會赦免他們的罪,稱他們為義。接受這種虛假理論迷惑的人,還自以為雖然在罪中生活,仍能因信稱義,靠恩得永生,享有進天國的保証。
本會根據聖經的傳統的正確看法,也是在懷愛倫著作中不斷闡明的教訓是:全備的救恩,或說全備的福音,不但要赦免我們的罪,而且要使我們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不但要使我們因信稱義(也即寶血赦罪),而且要使我們因信成義(也即靠主成聖)。人若不肯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不斷靠主追求成聖,全守律法,就不可能因信稱義,得蒙赦罪。在懷愛倫晚年所寫的『喜樂的泉源』一書中詳述了救恩的真道和我們信而悔改,蒙恩得救的方法。另外詳參:一,全備的福音。二,救恩。如下:
全備的福音
請容我先向大家發一個問題:甚麼是福音?也許有人要回答說:『福音就是好消息。』這回答雖然不錯,但卻僅是對福音字面上的解釋,而並沒有提到福音的實質含義。也許有人要進一步回答說:『福音就是因信稱義。』這回答雖然提到了福音的實質內容,但卻不夠全面。因福音的內容不但是指主寶血贖罪的功勞,能赦免我們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而且也是指主的聖靈大能,能使我們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正如使徒保羅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為了對福音能有更全面、更深入、更正確的認識,我願提出三個問題和大家一同思考:
甚麼是福音?
第一個問題:甚麼是福音?
『福音』在聖經中是一個專門名詞,是專指基督的救恩說的。如使徒彼得論到主耶穌的救恩,就曾稱之為福音,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堸繴�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1:10-12)。又如使徒保羅也同樣指出:『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因從死�奡_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從祂受了恩惠……。』(羅1:1-5)。在另一封書信中也說得更明白:『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1-8)。由以上經文可見,聖經中的所謂『福音』,實際上也就是指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是藉著基督的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升天、復臨,以至於第三次降臨的一系列救贖大工而完成的。
福音在聖經中雖然有許多不同的稱呼,但卻都是論到這同一個福音。這許多不同的稱呼,或是顯明了福音的來源,或是顯明了福音的功效,或是顯明了福音的時間性。例如聖經中多處稱福音為『上帝的福音』(可1:14.羅1:1.帖前2:2,8,9)和『基督的福音』(羅15:19.林前9:12.加1:7)及其他相似的稱呼(彼前4:17.帖前3:2.帖後1:8.多1:9),都是為要顯明福音的來源,使我們想到正是由於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救恩的大喜福音。又如福音被稱為『得救的福音』(弗1:13),『恩惠的福音』(徒20:24),『平安的福音』(弗6:15),『和平的福音』(弗2:7.徒10:36.),『天國的福音』(太4:23),『上帝國的福音』(路4:43),『榮耀的福音』(提前1:11)等等,又都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多方面的功效,能使我們的靈性得救,能使我們蒙恩惠、得平安、享和平,能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得享無比的榮耀。又如福音被稱為『永遠的福音』,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在救贖人類的大功上,從古自今是永不改變,永遠有效的。因基督本是創世以來人類所仰望的『被殺之羔羊』(啟13:8),直到世界的末了,仍是這樣。我們今天仍舊像古時一樣,必須信靠、接受和跟從這同一位福音的中心,『上帝的羔羊』,才能得蒙拯救。『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福音有甚麼功效?
第二個問題:福音有甚麼功效?可分五點來介紹:
第一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稱義』。
如經上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也就是指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得福。(加3:8.參看:創22:18.加3:16)。
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指出:『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
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FLB 107. 2 or ISM 365. 3)。
赦罪稱義的浩大恩典,本是我們將亡的罪人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而立即賜給信而悔改的罪人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羅3:23-26.約一2:1-2. 1:9)。
但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依靠主的救恩,在上帝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赦免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堳賵c並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因信稱義實在是一個極其浩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象的。因任何一個墮落、敗壞、有罪的人,只要他肯存著信心來到主的面前,在主恩助之下悔改認罪,祈求主赦免和潔除他一切的罪,他就可以立即得蒙完全的赦罪和稱義。主耶穌要立即在天父上帝面前這樣為他祈求說: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聖父阿,你怎樣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悅納他;你怎樣愛我,也求你怎樣愛他。這樣看來,因信稱義真是一個何等激動人心的大喜的信息。
因信稱義的經驗,也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因為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於我們還沒有學會完全依靠主,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並也要不斷靠主成聖。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塈畯怞酗@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盡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堣�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
還有,我們對因信稱義還需要有更深入而全面的認識。首先正如保羅所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羅3:28)。『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為甚麼呢?因為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至聖至愛的律法。因此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但是,這絕不是說,因信稱義的可以不遵守律法。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就如保羅接著所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救恩的功用原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
正因為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的教訓,偏面強調因信稱義而否定遵守律法的必須,使信心和行為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就特別強調了信心和行為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堛獄〞k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第二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成義,或說因信行義,或說靠主成聖。
主的福音不但帶來了主的寶血赦罪稱義的恩典,而且還帶來了潔淨人心,使人成義成聖的『上帝的大能』。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按照原文,17節應翻譯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這�奡ㄗ鴩潃茷H心,看來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藉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保羅在羅馬書三四五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稱義的問題,又在羅馬書六七八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成義的問題。
如使徒保羅提到:『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說:『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媔隍A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7-22)。
聖經上論到古時的眾先知等也說:『他們因著信……行了公義。』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行了義』(來11:13)。另一處又說:『你們若知道祂(指基督)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此處的『公義』在原文和英文中都是『義』(約一2:29)。
凡真正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追求因信成義的。人若不肯追求完全成義成聖(羅6:15-23),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在一個人真正信而悔改的經驗中,就已經包含了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基督賜給我們的,也都是必須同時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不要悔改的心,也就得不到赦罪的恩。我們必須立即靠主恩助,為過去所犯的罪痛悔,而求主幫助我們離棄罪惡,追求成義成聖,這樣我們才能立即因信得到主的赦罪稱義。因此,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也是緊密相連而不可分割的。人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因此經上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一3:7)。
因信成義又是另一個極大的恩典。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像耶穌那樣完全行義,絲毫不犯罪的意思,因主耶穌是惟一的義人的典範;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在主�堶情y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意思。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羅6:16-22),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恩助,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因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惟一的聖者。(太5:48.賽6:3)。再說所謂『成義』『成聖』也就是要我們依靠聖靈的幫助,守全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律法的意思,因上帝的律法原是上帝本性和旨意的顯示。律法的總綱就是要我們作一個有愛心的人,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正如上帝的本性就是愛一樣。經上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從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9,4)。
總之,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變成主的形狀』,也就是要我們完全像天父,也就是要我們守全愛上帝愛人的上帝全備的律法。我們靠自己雖然不可能作到這一切,但『上帝的大能』卻要為信從福音的人成就這一切。正如使徒保羅勉勵我們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又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在信的人凡是都能。』(可11:24.9:23)。感謝主,我們看到啟示錄中論到最後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不但是因信稱義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且他們也是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7:14.14:5)。由此看來,因信成義真是另一個何等激動人心的大喜的信息。
第三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得生』,承受永生。
經上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如經上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又如另一處經文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第四點,福音能使我們『同為後嗣』『作上帝的兒女』。
如經上說:『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堙A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又如經上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又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一3:1-3)。
第五點,福音能使我們將來進入上帝的國�堙A得享無比的榮耀。
正如主耶穌親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另一次主又親口應許我們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堙A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
所謂『上帝的國』,也就是指『基督的國』(啟11:15. 17:14.但7:13-14);也就是指『天國』(太4:17. 19:23-24.可10:23-25);也就是指『那創世以來為你們(綿羊)所預備的國』(太25:34);也就是指基督所要復興和建立的屬天屬靈的以色列國,正如基督在稱讚羅馬百夫長的巨大信心時,親口所應許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婸P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太8:10-12)。
是的,不久主耶穌基督大有能力、大有榮耀,帶著眾天使駕雲降臨時,一切已死的聖徒都要神奇復活,一切活著的聖徒也都要奇妙變化,變成像基督一樣的榮耀靈體,然後一同被提升天,在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中和主永遠同在。(腓3:20,21.帖前4:16,17)。而且將來在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上,我們還要永遠和基督一同作王,坐寶座,掌王權,並也要作祭司,侍立在上帝寶座前,晝夜事奉祂,又要像聖天使一樣隨時奉差遣,到宇宙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恆、聖善的旨意,直到永永遠遠。(啟20:6. 22:3-5)。
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第三個問題:我們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正如上面引證的主的話中也已作了回答:『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見,如要得到福音的拯救,必須將『信福音』和悔改結合起來。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並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蒙拯救(約一3:4)。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事實上,如果我們不肯悔改認罪,不肯求主赦免和潔除我們的罪,我們就絕不可能得蒙赦罪和稱義。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福音』,那麼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產生深切悔改的心。正如經上所說,上帝將基督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才能得蒙拯救。
講得具體一點,當一個罪人存著信心來到主前,靠主恩助,悔改、承認自己一切的罪,懇求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淨自己一切的罪,並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自己的心靈,使自己能恨惡並離棄一切的罪。那麼他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而因信稱義,他的心靈也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而獲得一個屬靈新生命,使他能開始不斷靠主恩助,
在主�媢L一種離罪成聖的新生活。
此後,在追求成聖成義的人生道路上,我們還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在主�堥抩a主的寶血的功勞和主的聖靈大能,悔改認罪,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主愛人。我們要時時不斷求靠主寶血功勞而因信稱義,並時時不斷求靠主聖靈的大能而因信成義。這樣,當基督帶著千千萬萬天使駕雲榮臨的時候,我們就能歡喜快樂地安然迎見主的聖面。正如經上對我們的勸勉:『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 路光 * (選自路光『講道集(二)』第三十九題全備的福音,已於2010,8,19最新修訂和補充)
附錄:懷愛倫怎樣論述稱義(赦罪)和成義(成聖)
──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
(一)『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 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FLB 107. 2 or ISM 365. 3)。
(二)『罪人只有藉著信靠上帝愛子的贖罪犧牲而得稱為義,……沒有一人能因自己的任何作為稱義。……獲得稱義的唯一條件是信心,但信心不但是相信,而也是信靠信從。』(信息選粹卷一389頁)
(三)『有一種不會使人得救的信心。經上說,「魔鬼也信,卻是戰驚。」所稱為信心,而不生發仁愛以至潔淨心靈的,不會使任何人稱義。「這樣看來」,使徒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亞伯拉罕信上帝,我們怎樣曉得他相信呢,他的行為証明他信心的性質,而他的信心就被算為他的義。……我們的信心應滿有好行為,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彰顯主基督65頁)。『單想領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條件的心理決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以聖經的應許和條件為基礎的。』(同上35頁)。
(四)『上帝在使人稱義之前,要求人心的完全降服,為了使人保持稱義,就必須使人藉著那能使人生發仁愛並潔淨心靈的有活力的活的信心,繼續的順服。(參加5:6.徒5:31)』(信息選粹卷一366頁)。
(五)『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六)『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眾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為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為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第13頁)
『這樣的悔改,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能夠成就的;只有靠著那位升天又賜人大恩的基督,才能獲得。』『悔改確實是赦罪之前所必須的,因爲人須有真正憂傷痛悔的心,才會覺得需要救主(It is true that repentance does precede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for
it is only the broken and contrite heart that will feel the need of a Saviour.)。但罪人豈是一定要等到悔改之後,才可以到耶穌面前來嗎?』(同上15頁)
『須知使人真心悔改的能力,是出於基督的德行。彼得曾向以色列人說得很明白,他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耶穌)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除非基督的靈感動人的良心,人就不能悔改,正如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得赦罪一樣。』(同上16頁)
(七)『「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世人要得上帝的憐恤,條件是很簡單,很公道,很合理的。上帝沒有叫我們作甚麼難事,才肯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必撇家離國,行走遠路,或克苦身體,才可親近天上的上帝,將功補過。只要認罪悔改,棄絕罪過,就可得蒙憐恤。』(同上25頁)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認罪,就是沒有實行蒙上帝悅納的第一步。我們若沒有經驗過那種「沒有後悔」的懊悔,沒有以真正誠實自卑的態度和憂傷的心承認罪孽,憎惡自己的過犯,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正的求饒赦,既沒有求,當然就得不到上帝的真平安。』(同上25頁)
『謙卑傷心的人,為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對於上帝的愛與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就會有相當的認識。凡真正悔改的人,必會在上帝面前,認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兒子向慈父認罪一樣。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同上28頁)
『你既已承認自己的罪,存心要將罪革除,你已是決意獻身給上帝了,現在就可到上帝面前,求祂洗淨你的罪,賜給你一個新心。此後就要確信上帝會照你所求的賜給你,因祂已經這樣應許了。耶穌在世時,確是這樣教訓人的,祂說上帝應許給我們的恩賜,我們須相信是可以得到的,那恩賜便是我們的了。』(同上35頁)
『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同上37頁)
(八)『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堂,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堂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
(九)論到1888年瓦格納和瓊斯在當時總會代表大會中所特別傳講的信息,懷愛倫說:『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為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為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因信稱義的保証,恩召百姓接受基督之義,這義就是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引者按:這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給傳道人的証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十)懷愛倫又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証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為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裡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証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証。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為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十一)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和律法,信心和行為結合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產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強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為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蒙主啟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眾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為無益和沒有先決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並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正確觀念,為此我決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為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為』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為,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十二)懷愛倫在
(十三)『真正的成聖是每日的工作,在有生之日繼續不已。日復一日與試探作戰,克勝自己犯罪的傾向,力求在心思與生活上成為聖潔的人,絕不誇張自己的聖潔。他們如饑如渴的愛慕公義。罪惡在他們看來是極其可憎的。』(彰顯主基督66頁)
(十四)『聖而又聖的變化工作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工作。上帝日復一日地為人的成聖而操勞,而人也必須藉著堅毅不屈的努力,在培養良好的習性上和祂合作。』(一同在天上英文129頁)
(十五)『上帝為祂兒女所定的目標,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最高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條命令就是一個應許。……上帝的每一個悔改相信祂的兒女,都能得到聖潔的性情,和基督化的人生。基督徒人格的理想標準,是像基督。人子在祂的生活上怎樣完全,祂的門徒在他們的生活上也當怎樣完全。……祂的品格必須成為我們的品格。』(歷代願望31章312-313頁)
(十六)『我們常常需要基督之新的啟示,天天有一種符合祂教訓的經歷。高尚神聖的境地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在知識和道德上日日進步,本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打算。祂的律法是祂自己聲音的回聲,邀請著每一個人說:「升高些來,要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可以天天向著基督徒品格的完善進步。』(服務真詮475頁)
救 恩
救恩的道理是聖經中最根本的要道,是每一個要得救的人所必須明白的。救恩的道理也是聖經中最激動人心的要道,因其中實包含著天父上帝對我們人類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無限犧牲,從而才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恩。關於救恩的道理可以分三段來查考:一、救恩的產生,二、救恩的內容,三、蒙恩得救的方法。
一,救恩的產生
根據聖經的啟示,我們可以知道,當初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之後,整個天庭都充滿了悲哀,尤其我們的天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更是極其憂傷,因看到人類已經犯了當死的罪,即將永遠滅亡。(路19:41-44.
15:7,10)。
然而無限慈憐的上帝卻不忍心毀滅罪人,因看到人類所以犯罪墮落,也是由於受到魔鬼的欺騙、引誘,又看到人類雖已犯罪墮落,卻仍有挽救、悔改的可能,因此上帝便一心想要挽救人類。但我們的上帝不僅是無限慈愛的,而也是無限公義的,人類既已犯了當死的罪,就不能白白免去人的死刑。因此上帝如要救贖人類,實際上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必須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來為人類捨命贖罪。
然而這樣的犧牲實在太大了,即使對上帝來說也是極其痛苦難堪,難以決定的。救贖的計劃雖然在聖經中被稱為『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在人類犯罪墮落之前早已訂立(弗1:4.羅16:25原文);但當這一計劃真要開始實行時,上帝的心靈也不得不經過痛苦的掙扎。因為這實際上意味著,為了救贖人類,上帝必須永遠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但我們看到,最
後由於主耶穌基督在天父面前不斷為我們代求,主甘願為我們人類作出任何犧牲來救贖我們,又由於天父上帝對我們人類的無限大愛,於是救贖人類的計劃便正式立定了。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上帝無限的大愛
『上帝愛世人』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上帝這樣地愛世人!』愛到甚麼程度呢?『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上帝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實際上等於將天地萬物和祂一切所有的全都賜給我們了。因祂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並不是一個普通的世人,而正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真神中的一位,聖子上帝,也正是宇宙萬有的創造主。正如經上所說:『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試想,上帝將創造主都賜給我們了,何況主所造的天地萬物呢。使徒保羅就是這樣指出的:『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8:32)。
上帝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實際上也等於將祂自己在基督�堣@同賜給我們了。因聖父、聖子、聖靈本是三位一體的上帝,是不可能完全分開的。主耶穌在世時也曾說過:『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至於上帝所造的眾天使,當然也都包含在基督��了。他們都主動地、甘心樂意地成為『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14)。
基督無限的犧牲
至於主耶穌基督在救贖人類的工作中,更是直接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主的無限犧牲最集中地表現在兩點上,是使我們特別深受感動的。
第一點,當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身流血完成贖罪大功時,他的心靈中曾為我們的罪受盡了無限的慘痛,作出了無限的犧牲!我們知道十字架的刑罰是極其殘酷的,當粗長的鐵釘,將主的手腳釘在十字架上時,當十字架被舉起來猛力插入預先挖好的深坑中時,都曾使主感受到陣陣劇烈的疼痛,混身難受,痛苦難當。然而主在十字架上最大的痛苦還不是肉身上的,而是心靈中的;甚至後來由於心靈中的無限慘痛,以致連肉身上的痛苦似乎也感覺不到了。
我們看到主耶穌是極其堅強的,當祂在肉身上忍受一系烈劇痛時,祂始終不為自己呻吟、叫痛一聲。當羅馬兵丁用粗長的鐵釘,釘入主的手腳,使祂疼痛難當,似乎忍受不住時,祂卻反過來大聲地為祂的仇敵,也是為普天下的罪人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主在此懇求上帝寬容他們,給他們更長時間的悔改機會,或許他們能覺悟己罪,信而悔改,求得赦免。
當主被掛在十字架上極其痛苦難熬時,祂卻向那釘在十字架上、臨死前信而悔改的強盜發出特別的安慰和應許,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來要同我在樂園��了。』(路23:43.原文不含標點符號,故可作這樣翻譯,才合原意)。
以後當主看到祂的母親,悲痛欲厥地站在十字架下時,祂又一心顧念起自己的母親,對她說:『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自己所愛的門徒約翰說:『看你的母親。』(約19:26,27)。主在此要祂的母親將約翰看作自己的兒子,也要約翰將主的母親看作自己的母親。如此,主就將自己的母親委託給約翰去奉養。
在此,我們看到主耶穌自己在十字架上極度痛苦難受之時,祂還一心為仇敵禱告,挽救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並盡到孝敬母親的責任。
為了挽救罪人寧願自己永遠淪亡
但接著『從午正(中午十二點)到申初(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這時主耶穌的心靈也突然完全陷入了黑暗中。上帝用黑暗遮蓋了大地,也以神祕的黑暗籠罩了主耶穌的心靈,以致主耶穌此時已看不見上帝了。祂感到上帝已離棄了祂,甚至唯恐這種離棄將是永遠的,於是祂的心靈中極其驚恐、憂傷,再也忍受不住了。『約在申初(下午三點),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
雖然在這之前,主耶穌看得很清楚,知道祂被釘後第三天仍要復活,以後仍要被提升天,回到天父寶座那�堙]太20:17-19.約14:1-3);但這時,當祂擔當我們全人類的罪惡而為我們受刑贖罪時,祂心靈中的一切光明、應許和盼望,都已被上帝收回了。因著我們的罪惡,祂心靈中的平安被破壞了,信心被動搖了,祂再也看不清楚祂死後仍有復活,回到天父寶座那��去的光明應許和盼望了。於是主耶穌從祂無限悲痛的心靈中,向天父發出大聲的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我們要想到主耶穌為我們捨命贖罪時的情況,和殉道者為主受難時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主的門徒為主殉道時,雖然有時也在肉身上遭受劇烈的痛苦,但在心靈中卻滿有光明、喜樂和盼望。例如使徒彼得就曾為主的名被倒釘在十字架上。當羅馬兵丁要釘彼得十字架時,彼得感到自己能像主耶穌一樣被釘十字架,這是何等大的榮耀,而又何等不配,就要求羅馬兵丁說:我不配像我的主一樣釘在十字架上,你們就把我倒過來釘在十字架上罷。羅馬兵丁同意了他的要求,就把他倒釘在十字架上。彼得被倒釘十字架,雖然在肉身上是極其痛苦的,但他的心靈中卻充滿了說不出來的光明、喜樂和盼望。他能像保羅一樣滿有信心的說:『這至輕至暫的苦處,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求遠的榮耀。』司提反為主殉道時,也忽然看到天開了,基督站在上帝寶座右邊向他顯現,藉此使他得到了莫大的慰勉和鼓舞。(參徒7:55-60)。但我們的主為我們捨命贖罪時,祂的心靈中是完全黑暗的。祂感到全世界的罪惡重擔都壓在祂的身上,祂感到天父上帝正在向祂發怒,要刑罰祂,毀滅祂。祂這時心靈中忍受的慘痛正和罪人將來在火湖中受刑罰永遠滅亡時,所要感受的絕望慘痛相似,甚至更為慘烈。祂唯恐自己將被祂所愛的父永遠離棄,於是從祂無限慘痛的心靈中發出大聲的悲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我們知道人生最大的痛苦是生離死別,尤其是兩個人的感情越深切,一旦生離死別時,兩個人的痛苦也越劇烈。我曾看到報紙上刊登,印度有一個婦女,年僅二十歲,當她丈夫死後,她也不想活了,當她丈夫火葬時,她也一同陪葬了。這個婦女和她丈夫結婚的時間估計最多不過兩、三年的時間,但他們之間的感情已是如此深切,以致丈夫死了,她也不想活了。在她看來永別比死亡更痛苦,她寧願死亡,不願離別。雖然聖經的教訓並不贊成這個婦女自殺的作法,上帝切望以無限的洪恩大愛來安慰她;但從這個事例卻可以看到生離死別有時會帶給人們多麼大的慘痛。
我們要想到主耶穌和天父之間的感情更是無限的深切,而且在無限的過去就已建立起來了。這種深切的感情,不但是人間所沒有的,而且在天上也是找不到的,也是我們永遠無法測度的。但現在主耶穌為了替我們世人贖罪,竟然被天父離棄,而且在祂一時看來,這種離棄將可能是永遠的,以致祂心靈中再也忍受不住了,迫使祂發出大聲悲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總之,在這三個小時神秘的黑暗時辰中,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受盡了無限的慘痛、憂傷和折磨。祂的面容極其慘痛可怕,祂正在為我們的罪進行垂死的掙扎,無人能想象得出祂的痛苦有多麼劇烈。上帝已經用黑暗籠罩了祂,似乎不忍觀看祂。眾天使也都掩面,不忍觀看。至於世人,上帝更不讓他們觀看,因為他們太殘酷無情了,看到主臨死前的慘痛,非但沒有絲毫同情,反而要嘲弄祂。連門徒也無一人能看見祂垂死前的慘痛。我們的救主正在獨自為我們全人類的罪惡忍受上帝嚴厲的刑罰。為了我們罪人能得救,祂甚至不得不痛下決心,寧願捨棄自己永恆的生命,忍受和天父永別的慘痛。主耶穌為了我們的罪惡終於在心靈中受盡了慘痛的折磨,直至腸斷心碎,心臟破裂而死。
在神性之外永遠保留人性
主死後雖然第三天又復活了,四十天後又被提升天,坐在上帝寶座右邊,但祂為我們作出的犧牲並未到此結束;因為天父上帝實已將祂永遠賜給了我們人類(約3:16.羅8:32)。祂將要永遠保留祂的人性,永遠成為人類中的一份子。我們知道,現在坐在上帝寶座右邊的主耶穌基督,和過去降世為人前的基督是有所不同的了。那時,祂是完全的上帝,具有完全的神性。現在,祂不但是上帝,而也是人;不但具有完全的神性,而也具有完全的人性。祂原有的神性固然不可能消失,而祂所自取的人性也將永遠保持。祂將要永遠成為我們得救人類中的一份子,永遠和我們蒙贖的聖徒生活在一起。正如基督在最後為門徒臨別禱告中所祈求的:『父阿,我在那��,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約17:24)。
從這一祈求中可以看到主耶穌基督對我們的無限大愛,正因祂無限的愛我們,祂才願意和我們聖徒永遠生活在一起。從這一祈求中也可看到祂為我們所作的無限犧牲,因作為上帝,祂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但如今祂卻甘願和我們人類永遠結合在一起。基督要永遠保留祂的人性,永遠成為人類中的一份子,永遠和我們生活在一起,這就是祂為救贖我們人類所付出的永遠的代價,所作出的無限犧牲。
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恩
由以上所述可見,為了救贖我們人類,天父上帝已向我們發出了無限的大愛,主耶穌基督已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帶來了無限的救恩。現在,就讓我們接下來查考一下救恩的內容,也就是救恩包括那些恩典。
二,救恩的內容
救恩的內容至少包括以下五種恩典:
(一)赦罪的恩典:
主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們世人的罪而捨身流血,完成贖罪的大功,因此祂的寶血能洗去、赦免我們一切信而悔改之人的罪。
赦罪的恩典在聖經中也被稱為稱義的恩典。所謂稱義,也就是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也就是上帝不算我們為有罪,或說赦免我們罪的意思。保羅指出:『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6-8)。可見赦罪和稱義實為同一件事情。赦罪是從消極方面來說的,稱義則是從積極方面來說的。由於赦罪稱義是完全靠著主寶血的功勞,藉著人的信心而領受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
寶血赦罪,或說因信稱義乃是極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象的。何謂赦罪、稱義的恩典?可以簡單地這樣說,主耶穌在天父上帝面前是這樣為我們信而悔改的罪人贖罪、代求的,祂懇求說:『天父阿,他們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們身上。你怎樣喜悅我,也求你怎樣喜悅他們;你怎樣愛我,也求你怎樣愛他們。』
因此,任何一個罪人,不論他怎樣墮落、怎樣敗壞、怎樣有罪,只要他肯存著信心,來到主耶穌面前,求主拯救,在主面前徹底承認自己從小到大所能想得起的一切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幫助自己潔除這一切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必要立即洗去他一切的罪污,主的靈必要立即更新他的心靈,使他重生,獲得屬靈的新生命。這樣,他一切的罪都要立即由主耶穌擔當,而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義也都要立即歸在他的身上,並且上帝也要立即愛他,如同愛主耶穌一樣。(約17:23. 15:9.門17,19)。
(二)成聖的恩典:
主耶穌的救恩不但要赦免我們的罪,而且還要使我們成聖;不但要使我們因信稱義,而且還要使我們因信成義。靠主成聖,或說因信成義,這又是另一個極大的恩典。(羅7:24,25. 8:4. 6:15-22)
所謂成聖,也就是要我們完全離開罪惡,成為聖潔的意思;也就是要我們在心靈品格上完全像上帝的意思,因三位一體的真神上帝是唯一的聖者。如聖天使在上帝寶座前晝夜不住地稱頌說:『聖哉,聖哉,聖哉,主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4:8.賽6:1-3)。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完全行義不犯罪的意思;也就是要我們在心靈品格上完全像主耶穌的意思,因主耶穌是唯一的義人。
因此,所謂成聖成義實質上也就是要我們在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完全像上帝,完全像主耶穌,『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太5:48)。這對我們真何等神聖、崇高、偉大的旨意!我們靠自己絕不可能作到這一點,但主的救恩卻要幫助我們作到這一點。
(三)永生的恩典:
主耶穌已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遭受了無限慘痛的死,使我們可以信靠祂得永生。如經上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3:15,16)。
(四)成為上帝的兒女:
主耶穌已為我們降生為人,成為『人子』,使我們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如經上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
(五)和基督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
基督取了我們人的性質,直保存到永遠,使我們也可有份於祂的神聖性情與榮耀,直到永遠。
我們和基督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這並不是比喻的說法,而完全是真實的情形。
首先,在今生,我們先要在心靈品格上與上帝的性情有份。正如經上的應許:上帝『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1:4)。
以後在主復臨時,主還要使我們已死的聖徒神奇復活,活著的聖徒奇妙變化,變成與主耶穌基督相似的榮耀靈體,然後一同被接升天,和主永遠同在,這樣我們就要與基督神性的榮耀有份了。就如使徒保羅所說,基督復臨時,祂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
使徒約翰也提到:『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一3:1-3)。
經上也應許我們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基督也親口應許我們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
那時,我們的身體將再也不會生病、衰老、受傷、死亡,也不再會感到疲倦、需要休息,不再需要呼吸地上的空氣。那時,我們的身體不再會受到時間、空間、物質的限制。我們將要在上帝的國��和基督同坐寶座、同掌王權、同享榮耀,(啟20:4-6. 22:5),也要在上帝的寶座前晝夜不斷事奉祂,(啟20:6. 22:3),並也要奉差遣到宇宙中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恆聖善的旨意。(啟12:12.來1:2.11:3)。
由此看來,救恩真是一種何等永恆無限的榮耀恩典。它不但使我們恢復到人類始祖當初被造時的完美情況,而更使我們獲得神奇的超升,甚至使我們能和基督神性的榮耀有份。然而我們卻要牢記不忘,我們的無限榮耀超升,卻是基督的無限降卑、犧牲所換來的。
三,蒙恩得救的方法
以上我們已查考了救恩的產生、救恩的內容,現在就讓我們進一步查考蒙恩得救的方法。這一段的內容極為重要,必須根據聖經徹底查考清楚,因直接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能否得救的根本問題。有關這一方面問題,聖經上雖有著許多種不同的解答,但內容實質都完全相同。僅舉幾節有代表性的經文: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一)經上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約3:36,18)。『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總之一句話:信耶穌就能得蒙拯救。但是,我們對這�堜珨〞�『信』字,必須加以正確的理解,至少需要加以二點解釋:
必須是真實的信心
第一點,這��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心。真實的信心是必須要有行為表現的,必須信而悔改,或說必須求告主名,才能得救。
正如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彼得講道,眾人『覺得扎心』,就發問說:『我們應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2:38,39)。
主耶穌在世時也同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必須信而悔改
可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並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如果只講信,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那麼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們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產生深切悔改的心。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懺悔、認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潔除我們的罪,才能得蒙主恩的赦免和拯救。(約一1:9.箴28:13.詩51:17)。
必須求告主名
真實的信心也必要使人『求告主名』。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羅10:13-14)。可見信心在求告主名之先,求告主名是信心在行為方面的表現。沒有信心固然不能使人得救,不求告主名,也仍然不能使人得救。
甚麼叫『求告主名』呢?要明白這一點,首先要明白主的名字有甚麼意義。我們知道主的名字是耶穌基督。希臘文的『耶穌』即希伯來文的『約書亞』,原文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或救主。希臘文的『基督』即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也就是受膏的君王。主耶穌基督名字的含意,也正如天使在夢中指示約瑟時所說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救出來。』(太1:21)。
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救出來;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寶血洗淨、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藉著祂的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恨惡並離棄我們一切的罪。凡存著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們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們的心靈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的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
為此,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一個人自以為已經信主得救了,也經常去做禮拜,參加聚會,甚至幫助聖工,但他自己若無個人的禱告生活,早上起來後不禱告,晚上臨睡前也不禱告,那就可以肯定還沒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一個人既沒有禱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沒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救,因只有求告主名的,才能得救。
那麼,如果一個人有了個人的禱告生活,早上有禱告,睌上有禱告,是否就一定得蒙主恩的拯救了呢?也不一定。還要看他禱告的內容。如果一個人禱告的內容都是求健康,求平安,求福氣,求醫治疾病,求解決危難,而對於主的救恩無動於衷,對自己的罪馬馬虎虎,不願徹底認罪悔改,懇求主的赦免和潔除,那麼他的禱告就和異教的求神拜佛差不多,根本不能算是求告主名,自然也就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為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只有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才能得蒙拯救。
由以上所說可見,使我們得救的信心,必須是真實的信心。而真實的信心,就必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必須是永遠不斷的信
第二點,這��的『信』,必須是永遠不斷的信,必須信到底,才能得蒙最終的拯救。值得注意的,以上聖經中提到的『信』字,希臘原文都是『今恆動體』,含有從今以後永遠不斷相信的意思。因此有人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說法是錯誤的,既違背原文的字意,也不符合聖經的教訓。如經上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有份了。』(來3:12-14)。
使徒保羅的這段勸告不是對不信的人說的,而是對已經信主的弟兄們說的。說明一個已經信主的人,還是有失去信心的危險。為此保羅要他們『天天彼此相勸』,免得『有人被罪迷惑,心��就剛硬了』。心�堣@剛硬,又『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這樣也就失去永生了。
因此保羅在此也已指出,每一個想要至終得救的人,首先必須要有『起初確實的信心』,也即上面所說的真實的信心,然後還要將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有份了。』
如有人自以為已經信主,有了永生,那麼他還當接受保羅另一處的勸勉:『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2,19)。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
(二)關於怎樣得永生的經節,主耶穌還曾講過一個重要的比喻:『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7:13,14)。
主在此比喻中指出:每一個要得永生的人,必須做到兩件事:一是進窄門,二是走小路,或說走窄路。進窄門是可以立即進入的,走窄路卻須走一輩子,一直走到離開世界,一直走到主再來。
所謂『窄門』,實即指救恩的門。救恩的門似乎是寬門,因它是向全世界的罪人敞開的,凡願意的都可立即進入。然而實質上它卻是窄門,因只有那些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人才能進入。或換句話說,只有那些重生的人才能進入。如果一個人只是理論上、口頭上信耶穌,卻不肯徹底悔改、認罪,求主赦免,求主潔除,他就絕不可能進入窄門;如果一個人有十樣罪,他肯悔改九樣罪,卻有一樣罪不肯悔改,不肯求主赦免,不肯求主根除,他也不可能進入窄門。因此,所謂窄門是對罪而言。一個人不可能帶著任何一點不肯悔改的罪進入窄門。只有那些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人,也即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才是真正進入了窄門。
一個人要得永生,進入窄門後,還要走窄路,一直走到離開世界,一直走到主再來。所謂走窄路,也就是不斷信而悔改,不斷靠主寶血和恩助,走離罪成聖的道路,也就是不斷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的道路。走窄路靠自己是走不下去的,必須住在主��面,不斷依靠主,也即不斷藉著禱告、讀經的靈修生活,從主��面,從主的話中,得力量,得亮光,得恩典,才能走完窄路,直到永生。如果一個信徒開始時走窄路,後來又離開主走上世俗犯罪的道路,至終未再悔改,結果仍將失去永生。因此經上又勉勵我們說:『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6:12)
主耶穌的另一教訓
(三)關於怎樣才能得永生的經節還有許多,這��僅再舉一例:『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6-19)。
主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對此句經文,我們也當加以正確的理解,至少應加以兩點解釋:
第一點,我們對上帝的誡命不但應當遵守它的條文,而也當遵守它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的兩大總綱精神(雅2:8-12.路10:25-28.太22:37-40)。不但應當遵守它的字句,而也當遵守它的屬靈精意(太5:21-30)。誡命的屬靈精意,實質上是要我們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如主耶穌例舉第六條誡命解釋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意即無用的人),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意即愚笨的人),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經上也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殺人的,沒有永生在他��面。』(約一3:15)。以上還只是從消極方面來說,而從積極方面來說,凡見死不救,見難不幫,見急不濟,以及不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的,在更高的含意上來說,也都是犯了殺人的罪。(結3:18-20.林前9:16)。
又如主耶穌例舉第七條誡命解釋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已經與他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7-30)。又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
第二點,我們必須時時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因上帝誡命對我們的要求是如此之高,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誡命而得救。因律法的功用只能使我們知罪,卻不能赦免我們的罪(羅3:20.7:7.約一3:4);只能為我們提供一種成聖成義的道德標準,卻不能賜我們力量去遵守、達到它(詩19:7-11.羅7:14-18)。幸虧有主的寶血足以洗淨我們一切違犯律法的罪(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有主的恩助足以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因此,我們必須時時不斷存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去遵守上帝的律法。我們對主救恩的需要是如此迫切,而一時一刻也不可缺少。我們時時不斷需要求靠主的寶血來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而因信稱義,並時時不斷需要求靠主的靈來恩助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而因信成義,或說靠主成聖。(約一1:9.羅7:24-25.8:3,4,7-11.約15:4-8)。這也就是主耶穌基督向我們所指出的永生之道。 * 路光 *